文章播报
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根据《平湖市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报送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单位车改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由顾利鹤同志担任组长,袁法同志担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本单位车改工作。
二、车改范围和对象
车改范围:本部门(单位)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
车改对象:符合参改条件的全体工作人员。
三、参改人员情况
1、行政机关
现有编制9名,实有人员10人,符合参改条件的人员10人,其中科级10人。
2、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共2个,分别为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和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单位1: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现有事业编制6名,实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人,符合参改条件人员4人,其中科级3人,科级以下1人。
单位2: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现有事业编制10名,实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9人,符合参改条件人员9人,其中科级3人,科级以下6人。
四、拟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
按补贴标准测算,机关每月应发公务交通补贴6500元,参公事业单位每月应发7750元。
我单位拟不选择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单位统筹部分,用以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
五、组织实施进度安排
根据9月12日会议精神,成立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车改工作。摸底填写《公车改革基本信息统计表》,根据标准,核定参改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车改后,我们承诺:
1、认真执行车改政策规定,严格遵守车改纪律。
2、制定交通费用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各项公务活动正常进行。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车改工作分管领导:袁法,电话:85061262。
联系人:沈高峰,电话:85061278,手机13706730237。
附件:1.公车改革基本信息统计表
2.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人员信息统计表
平湖市统计局
2016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