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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平污治办〔20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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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奶牛养殖规范提升工作现场督查的通知
新埭镇人民政府、新仓镇人民政府,农业经济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综合执法局、财政局:
根据《平湖市奶牛养殖规范提升实施方案》(平政办发〔2016〕7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奶牛养殖规范提升工作开展一次现场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听取相关镇关于奶牛养殖规范提升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现场督查各奶牛养殖主体规范提升推进进程等。
二、参加人员
(一)新埭镇、新仓镇分管农业工作的副镇长;
(二)市农业经济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综合执法局、财政局分管负责人1名。
三、督查时间和安排
第一阶段:督查新埭镇团结奶牛场
第二阶段:督查新仓镇逢源奶牛场
现场督查定于2016年10月27日(星期四)上午,请参加人员于上午8:30在市农经局门口集中坐车,统一前往。
联系人:黄雪良,政府网:633545
平湖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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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