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湖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平农确权办〔2016〕2号
![]()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工作过程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我市土地确权试点工作目标任务要求,9月下旬,市确权办对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情况开展专项过程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度情况
全市应开展确权村80个,总体进度基本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截至10月9日,已全面完成外业测绘任务;77个村已整村完成一轮公示,新埭镇大齐塘村和杨庄浜村大部分组已完成一轮公示,广陈镇三红村未进入一轮公示;63个村已整村完成二轮公示;11个村已开始成果确认签字,平均签字率63%,其中:当湖街道虹霓村、通界村、钱家村和钟埭街道钟南村4个村签字率已达90%以上。
二、过程检查情况
过程检查按照不同的工作阶段,历史遗留权属问题的存在情况,共抽取8个镇街道16个村,分别是广陈镇民主村、三红村、龙萌村、泗泾村,独山港镇建中村、赵家桥村,钟埭街道沈家弄村、钟埭村,林埭镇陈匠村、新庄村,曹桥街道孔家堰村、严家门村,新埭镇旧埭村、杨庄浜村,当湖街道金家村,新仓镇杉青港村。过程检查重点:村干部对确权政策掌握程度,权属调查是否清晰,村工作流程是否规范等,测绘质量不在此次检查范围。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村村干部高度重视此次确权工作,对确权政策了解透彻、宣传到位,村书记亲自抓,工作人员落实到位;大部分村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工作流程较为规范;农户参与情况较好,调查入户率、公示入户率普遍较高。林埭镇新庄村、独山港镇赵家桥村、曹桥街道孔家堰村和严家门村4个村权属调查比较清楚,已完成的工作整体较好。同时,检查也发现不少问题,主要有:
(一)个别村村干部对确权基本政策了解不透。钟埭街道沈家弄村和林埭镇陈匠村的村干部至今对按实测面积完善承包合同的确权政策不理解、不知晓,向农户宣传按原合同面积确权。
(二)一些村公示审核前权属关系调查不清。钟埭街道钟埭村和沈家弄村、独山港镇建中村、林埭镇陈匠村、广陈镇民主村和当湖街道金家村,为赶进度带着大量问题进入审核公示阶段,其中:当湖街道金家村和钟埭街道沈家弄村二轮公示结束后仍存在大量的普遍性问题。
(三)个别村公示内容不规范。林埭镇陈匠村和新埭镇杨庄浜村一轮公示部分地块无原合同面积,新埭镇旧埭村二轮公示部分地块名称表述为“土地整理少划”。
(四)广陈镇三红村工作基本处于停止状态。该村村干部存在畏难情绪,村工作人员力量严重不足,成为全市唯一一个未进入公示阶段的村。
(五)新埭镇旧埭村存在不按调查规程操作情况。该村在农户承包地界线基本没有打破的情况下,不按规程操作,测绘单位根据村干部要求随意进行调整承包地界线等技术处理。
三、整改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各镇街道、村要以对历史负责、对农民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确权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业务指导,配足工作人员,决不能重蹈1998年二轮延包工作和2004年完善工作的质量问题,严格遏制承包地纠纷成为当前农村的主要矛盾。
(二)存在问题整改。各镇街道进一步贯彻落实确权政策,重申按实测面积确权的要求,沈家弄村和陈匠村及时纠正按原合同面积确权的政策宣传,决不允许搞两套标准。新埭镇旧埭村严格按农业部确权规程要求,及时纠正随意调整田埂的问题。广陈镇对三红村通过下派工作组等方式,督促村增加工作力量,加快工作进度。钟埭街道钟埭村、独山港镇建中村、林埭镇陈匠村和广陈镇民主村,待解决普遍性问题后才可进入二轮公示,当湖街道金家村和钟埭街道沈家弄村解决普遍性问题后需增加一次公示。
(三)开展全面自查。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镇街道和测绘单位对本区域内的村开展一次全面的过程检查,及时发现是否存在类似问题或其他问题,并加以指导纠正。10月25日前,各镇街道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市确权办。
(四)稳妥解决矛盾。此次确权要解决大部分的问题,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平稳过渡,决不能因开展确权工作而让原有矛盾激化、上升。村必须承担起解决承包地权属纠纷的主体责任,不得推诿;镇街道要统盘考虑,既要指导解决个别矛盾,又要照顾面上;镇街道要实时掌握个别信访带头人动态,严防出现群体性事件,并引导信访人走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五)加快成果确认签字。村工作重点将陆续转入农户确认签字阶段,通过村干部分片包干、上门入户等,确保年底各村农户签字率达到90%以上。接下去,市确权办通过随机抽取的形式,入户核实成果确认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平湖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4日
抄送: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嘉兴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平湖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刘中华市长、潘川弟副书记、濮新达副市长。
![]()
平湖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