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湖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平农确权办〔20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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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湖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共平湖市委办公室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湖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委办发〔2015〕103号)和《中共平湖市委办公室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统筹城乡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平委办发〔2016〕7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扎实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市8个镇(街道)。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
总分100分,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组织宣传(15分)
1.镇街道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2分)
2.村成立以村组干部以及熟悉土地承包历史和现状的人员组成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小组。(2分)
3.召开各类动员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农户知晓率100%。(2分)
4.镇街道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措施有力。(4分)
5.各类信息、材料、报表上报及时、准确。(5分)
(二)工作质量(45分)
1.村组方案民主。方案程序、内容合法合规,各类会议记录完整规范。每发现一个村实施方案未经成员代表会议民主讨论通过,扣2分,扣完为止。(10分)
2.调查摸底深入。采取各种形式入户调查率100%,外出农户委托手续齐全。无特殊原因,每发现一个村入户调查未达到100%,扣1分,扣完为止。(5分)
3.审核公示到位。公示内容齐全,每轮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公示影像留存。每发现一个村审核公示不到位,扣2分,扣完为止。(5分)
4.结果确认真实。未出现农户签字假签、代签、盲签等弄虚作假现象。每发现一个村存在农户签字弄虚作假,扣2分,扣完为止。(10分)
5.证书发放规范。应发权证发放率100%。每发现一个村存在发放权证未签字现象的,扣1分,扣完为止。每发现一个村存在应发权证未发放现象的,扣2分,扣完为止。(5分)
6.资料归档规范。按省档案管理要求,需镇村两级提供的档案资料收集齐全规范。每发现一个村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10分)
(三)工作进度(40分)
1.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公示任务。因镇村工作不力导致延期的,每延期一个村扣2分,扣完为止。(5分)
2.到2016年底,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各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和《完善承包合同》签字确认率90%及以上)。因镇村工作不力,未完成一个村扣5分,扣完为止。(25分)
3.到2016年底,以镇街道为单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签字确认率排名第一位(10分),第二位(9分),第三位(8分),第四位(7分),第五位(6分),其余排名(5分)。全镇街道签字确认率90%以下不得分。(10分)
(四)纠纷调处(扣分制)
1.年度内,市农经局、信访局等部门受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信访数量排名第1位扣5分,第2位扣3分,第三位扣1分,其余排名不扣分。
2.年度内,因工作不力,每发生一起群体性信访事件扣5分(5人及以上)。
3.年度内,因工作不力,每发生一起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越级上访,到嘉兴市的扣5分、到省级及以上的扣10分。群体性越级信访加倍扣分。
4.年度内,因工作不力,造成同一信访内容,到平湖市级及以上部门重复上访的(三次及以上),每发生一起扣5分。
(五)一票否决
对因矛盾纠纷未妥善处理,久拖未决,造成重大影响的越级集体信访,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考评资格。
三、考核方法
(一)各镇街道,平湖经济开发区(钟埭街道),独山港区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总结,并于2016年12月20日前上报市确权办。
(二)年底,由市确权办安排人员,对照考核评分标准,采取审阅资料,到村抽查,调取农经局、信访局等部门相关资料,进行考评打分。
(三)考核结果送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得分折算计入《平湖市2016年统筹城乡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平委办发〔2016〕76号)。
(二)上述考核内容中工作质量第1点,工作进度第1、2点,纠纷调处第2、3点,出现考核扣分的村,不能申报当年度村村争五星创建活动中“富民强村星”评定。
平湖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9日
抄送: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嘉兴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平湖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正、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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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