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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农办农经局科站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办法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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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湖市委

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文件

平湖市人民政府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平农办〔2016〕25号

 

 

 

2016年度农经局(农办)科站

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办法

 

各党支部,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推进我市“三农”工作发展,经局党委研究,特制定2016年度农经局(农办)科站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局属行政科室、事业单位(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及基本分设置

根据嘉兴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平湖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农经局(农办)2016年工作思路,确定考评内容。考评设基本分100分,主要包括职能工作(80分)、共性工作(20分)。

(一)职能工作(80分)

主要考核各科站2016年度主要职能工作、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见附件1)。评分办法:科站互评占30%、分管领导评分占30%、领导评分占40%。

(二)共性工作(20分)

主要考核各科站在服务中心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信访维稳和办理领导交办事项等工作(见附件2)。

由局考评办对各科站服务中心工作、作风效能建设等完成情况,以及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政令畅通等扣分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三、加分、扣分与一票否决

(一)加分

1.表彰奖励加分。获省级以上(含省委、省政府及中央、国务院部委办局)表彰的集体奖项,加1分,获嘉兴市委、市政府(厅级)表彰的集体奖项,加0.5分。同级领导小组或指挥部表彰的,减半加分。同一获奖项目按从高原则计分,不重复计分。加分项目以2015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15日表彰文件为准。获奖项目涉及多个科站的,牵头科站加分。

2.争先创优加分。在省委、省政府及农业部级以上召开的关于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性口头发言的,加1分,书面交流的,加0.5分。工作经验得到省领导或嘉兴市级领导批示的,得0.5分。承办省级会议的,主办科站加1分;承办厅级或嘉兴市级会议的,主办科站加0.5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                                              

(二)扣分

嘉兴市农办农经局与平湖市委市政府上一年度对本局扣分项目,涉及科站相应扣分。

(三)一票否决

科站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且科站中层干部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1.因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或特大事故的(含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森林防火和动植物疫病防控等方面);

2.科站人员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科站人员被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工作不到位影响全局考核评优的;

5. 因工作不到位出现维稳和信访工作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发生上述情况的人员,直接列为考核末位,其科站列考核末位。

四、组织实施

局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书记)任组长,分管组织人事的领导任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分管组织人事的领导任主任、组织人事科科长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局办公室、财务科负责人组成。局考评办负责做好考评组织、各项考评数据的汇总、审核和上报工作。纪检组参与监督。

五、结果运用

(一)考评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评结果,按行政科室、事业单位确定考评等次(行政科室和事业单位合署的,按照事业单位考评),优秀单位名额占30%。另设特殊贡献奖,对“三农”重大项目推进有力,攻坚克难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

(二)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奖惩、干部任用和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对获得考核优秀和特殊贡献奖的科站给予通报表扬;对末两位科站,其中层干部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附件:1.2016年度科站职能工作考评内容

2.2016年度科站共性工作考评内容

  

 

 

中共平湖市委平湖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6年11月15日

 

附件1

2016年度科站职能工作考评内容

责任

单位

考核内容(指标)

分值

1

办公室(农业法制科)

做好综合性材料起草和政务信息报送、文书档案工作,确保机关公文运作安全;抓好政务信息公开,组织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

20

 

抓好平湖市委市政府对局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做好中心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不因主观原因发生重大工作差错。

20

 

抓好局综治维稳工作,确保全局无重大综治事故发生;牵头协调抓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无重大责任事故。

20

 

深化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确保无行政败诉案件;做好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评查工作,提高案卷质量。

20

 

高效处理机关日常事务,抓好局本级会务和接待工作,确保后勤物资保障和管理服务到位。

20

 

2

综合调研科

深入调查研究,开展“三农”改革热点问题等课题调研。

20

 

承担全面深化改革项目,做好2016年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牵头协调工作。

20

 

牵头城乡一体化成员单位落实统筹城乡目标任务,抓好新农村建设的综合考核和对外信息宣传。

20

 

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相关政策,配合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局完善“1+X+n”村庄建设规划,落实建房用地保障,有序推进农房集聚建设。

20

 

做好农村指导员工作。

10

 

多渠道开展低收入农户帮扶,促进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增长率15%以上。

10

 

3

社会发展科(新农村建设工作站)

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新增受益农户9000户。

20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试点,完成省级试点村5个。

20

 

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打造“金平湖·美丽乡村”升级版。

20

 

推进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建设,力争金家村、鱼圻塘村2个村通过考核验收。

10

 

加强农家乐业务指导,促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提升发展。

10

 

牵头开展2016年度“村村争五星”活动。

20

 

4

组织人事科

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保100%支部开展活动。

20

 

完成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确保准确率100%。

20

 

抓好各科站回访考察,确保100%。

20

 

信访和市长电话工作,受理率、办结率均达100%。

20

 

牵头开展年度科站绩效目标考评工作。

20

 

5

计划财务科

抓好全局及各单位财务管理,确保全局财务正常运转,杜绝财务违纪现象。

20

 

财务收支审计2个,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1个,上一轮审计整改情况后续审计项目1个。

20

 

加强预算管理,定期报告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确保预算资金按时间进度实施。

20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启动经济实体清理工作。

20

 

对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全面分析,结合实际调研,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

20

 

6

农业科教科(生态科)

持续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培育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10个。

20

 

 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培训人数1500人,其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1000人(培训新型职业农民300人),转移就业技能培训500人。新招收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学员40名;开展职业技能鉴定100人;开展农民大学生招生15人。

20

 

积极与上海农业科研院所对接,引进转化上海农业科技成果。

20

 

启动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建成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个。

20

 

新增无公害农产品8个,累计公害农产品生产面积达到25万亩;主要食用农产品“三品”认证率47%。

20

 

7

农业产业科(项目管理科)

制定实施农业产业集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创建省级农业产业集聚区、特色农业强镇。

20

 

统筹谋划和推进“153”农业产业发展,加大农业有效投入,新增农业固定资产投资3.3亿元。

15

 

深化农业接轨上海,建立供沪农产品战略合作基地,设立平湖农产品上海直销窗口,年供沪农产品8亿元以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农业项目2个,引进上海资本3000万元。

20

 

加强农业项目和资金管理,进一步健全省级以上农业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制度,严格项目验收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0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推进嘉兴市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年销售10亿元以上。

15

 

加强农业宣传推介,组织好国家、省、市各级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组织好各类农商、农超对接活动,扩大平湖农业、农产品知名度。

10

 

8

行政许可科

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监管,规范行政许可项目的办理,保证所有项目按时限、按要求办结。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率100%,办结率100%,零差错。

25

 

全面实施 “一审一核” 行政审批服务“容缺受理”审核制度,为企业、群众开辟一条审批服务的“绿色通道”。 “容缺受理”审核制度实行率100%。

30

 

优化服务方式,延伸服务内涵,实行主动服务能力再提升、 “全程式”服务能力再提升、 “保姆式”服务能力再提升,全力推进农经窗口服务水平和能力。群众满意率95%以上。

20

 

实施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规范下放审批事项的工作机制。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审批收费“六统一”。

10

 

做好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

5

 

做好行政许可案卷的自查评查和资料归档工作。自查率100%,归档率100%。

10

 

9

海洋管理科

积极争取省级以上资金、土地指标,争取围填海计划建设用海指标确保300亩。

50

 

推动华能海上风电、九龙山围海等一批市海洋重大项目的建设,按时足额收缴海域使用金。

50

 

10

森林公安局

完善基础装备建设和队伍正规化建设。

30

 

加大打击力度,处理好涉林的行政和刑事案件。

50

 

做好宣传工作,控制涉林案件的发生率。

20

 

11

林业工作站(林业管理科)

编制完成《平湖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牵头制定《平湖市创建浙江省森林城市“269+”绿化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0

 

组织春季义务植树活动、重点项目督查活动和春季绿化现场推进会,对绿化进度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

15

 

联合广播、电视、报纸加强舆论宣传,联合文联、摄影协会开展“森林平湖,美丽家园”摄影比赛,组织落实森林城市创建宣传片制作。

10

 

开展全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二类调查,组织公开招投标,12底完成外业调查;开展全市古树名木普查和保护,做到一树一档案。

15

 

新建城乡绿化9135亩,牵头抓好24个绿化重点项目建设,创建森林村庄2个、嘉兴绿化示范村3个,新植珍贵树16万株;完成沿海重点防护林建设1570亩。

40

 

12

农机管理站(农机管理科)

加快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推进省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新建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2个,农机示范性合作社(家庭农场)1个,年新增农机具600台套。

25

 

抓好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兑现工作,进一步激发农机化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做好农机购置、作业补贴、报废更新等政策宣传和实施工作,及时拨付农机化政策扶持资金。

25

 

积极推进粮油全程机械化生产。全年推广水稻机械化栽植面积8.6万亩,油菜机收面积0.5万亩,全市粮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79%。

25

 

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巩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建设。确保实现市政府下达的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农田拖拉机、收割机年检率和驾驶员审验率均达到95%以上,上道拖拉机及驾驶员年检率均达到90%以上。

25

 

13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巩固“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强跨海区渔船安全生产联合监管协作机制建设,确保海洋渔业生产安全不出重特大事故。渔业安全生产死亡人数不突破1名。

12

 

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认真组织“绿剑”系列执法行动。开展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

10

 

深化农资信用体系建设,抓好诚信农资示范单位培育工作;开展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

10

 

认真开展森防“绿剑”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检疫签证,林木种苗产地检疫工作。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产地检疫完成率97%。

10

 

依法抓好渔业资源管理。加强农经、公安协作机制建设,加大内河电力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

10

 

组织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渔业增殖放流1000万尾。

9

 

严格做好渔船年审检验工作,海洋渔船年检率达到95%以上,淡水渔船年检率达到85%以上,登船检验率100%。继续推进“一打三整治”,开展“幼鱼保护攻坚战”和“伏季休渔保卫战”。

10

 

加强涉海工程监管,履行海域监管职能,组织开展对海洋使用、海洋环境和无居民海岛的监管和监察工作。

10

 

认真做好渔业柴油补贴申报审核和发放工作,严格把关,确保中央渔业油价补助政策落实到位。

10

 

继续加强渔业互保工作,增强风险保障能力,维护渔民利益。

9

 

14

畜牧兽医局

抓好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20

 

全面落实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

20

 

落实防控措施,抓好生猪防反弹。

15

 

全面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完成规模场整治和美丽生态牧场创建1家。

20

 

建立网格化线下监管机制。

10

 

抓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15

 

15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50.5万亩,总产22.7万吨左右,确保完成粮食播种面积49.2万亩、总产21.2万吨;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2万亩,上图入库率95%以上。加强国家、省、市各类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审核和上报工作。

20

 

加强种植业“三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开展晚稻高产创建“600行动”,创建省、市级千亩高产示范片9个,市级百亩高产示范方45个。推广新型农作制度5万亩。新增旱粮种植面积0.28万亩。

20

 

确保粮油良种供应和安全,全年不发生重大种子质量事故,做好市本级救灾(风险)种子储备20万公斤;推广水稻主导品种22.9万亩 ,主要农作物用种商品化率70%以上。

20

 

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蔬菜复种面积达到12万亩(其中大棚芦笋9000亩),食用菌面积达到2100万平方尺以上,西甜瓜面积稳定在1万亩左右。

20

 

以省部级农业项目的建设实施为重点,以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服务团队、产业技术体系、院地合作为平台,加快推进全市种植业标准化与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与应用,进一步提升平湖粮油和蔬菜瓜果的产业化发展水平。

10

 

加强春耕备耕、夏收夏种和秋收冬种技术指导和培训,配合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10

 

16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基本完成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

30

 

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加快引导土地整村整组集中连片流转,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家庭农场,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15

 

深入规范农??体系建设当湖试点工作,探索代理会计驻村监督制度。

20

 

建设54村飞地抱团项目,启动新一轮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计划,力争年末50万元以下的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全面转化。

20

 

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农民负担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覆盖面。

15

 

17

农村经济信息中心

全面开展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加强130个村级信息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市、镇、村三级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有效解决农业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20

 

扎实推进农民信箱、万村联网村级网站建设, 行政村(社区) 规范建站率达到95%以上:推广应用掌上农民信箱,规范管理注册用户。

20

 

加快农业应急指挥系统项目建设;农业应急管理基点(物联网视频监控)实时接入省智慧农业云平台。

20

 

进一步拓展农业信息服务新渠道,推广应用“12316农业智能诊断系统”、“农技通”;组织农技专家、党员志愿者、惠农义工联盟等开展多种形式的为农服务活动,为农服务满意率达到100%。

20

 

加强农经广域网络和各类二级平台的日常管护,确保全年不发生网络安全事故。

10

 

加强农村信息网站管理,对发布的各类动态信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各类信息的真实性。

10

 

18

渔业技术推广与海洋资源服务中心(渔业管理科)

推广渔业主推品种和主推模式与技术10000亩;全市新型稻田养鱼模式新增1000亩 。

20

 

规范水产养殖病虫害预测报工作,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任务,合格率不低于98%,完善生产“三项记录”制度。

20

 

规范项目管理,实施杭州湾平湖海岸带、海域生态修复示二期、2016年度基层渔技推广项目。

20

 

加快渔业转型促治水,示范实施跑道式循环水养殖20亩,在全市13000亩南白对虾养殖上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进行养殖尾水原位净化。

10

 

开展基础资源调查包括养殖主体调查、录入和系统更新;开展海洋环境12监测点位季度监测与通报和4个入海排污口全覆盖监视监测;淡水渔业环境监测与对比分析;海洋渔业和淡水渔业资源本底调查等。

20

 

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试验、示范性工作。

10

 

19

植保土肥技术推广站

抓好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防治技术指导工作。水稻病虫草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力争3%以下,经济作物病虫损失率控制在经济允许水平内。

20

 

全面实施农药减量工程。全市实施农药减量面积28.6万亩,减少农药使用17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普及率大于90%。

10

 

推进水稻病虫统防统治。全市实施水稻病虫统防统治面积13.1万亩,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发展示范面积8万亩。

10

 

抓好重大植物疫情监测与防控工作。种子(种苗)产地检疫监管率达到95%、调运检疫签证规范率达到100%;有害生物防除面达100%;不发生区域性重大植物疫情。

20

 

完成全市28个土壤污染防治监测预警点建设及监测工作。

5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65万亩次,应用配方肥0.35万吨,应用商品有机肥0.81万吨,不合理施用化肥减量416.5吨。

15

 

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土壤培肥项目3个,面积2.3万亩;开展麦秆还田、配方肥及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冬绿肥种植示范等工作,确保实施进度和质量。

15

 

严格贯彻执行《浙江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做好标准农田占用和置换质量审查和新增耕地质量评价与分等定级工作,加强宅基地复耕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

5

 

20

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

牵头抓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

30

 

定性检测农产品不少于300批次,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达到400批次。确保农产品省级以上和各类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农产品处置率达到100%。

25

 

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

15

 

从事农产品生产的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可追溯率达到90%以上。

15

 

加大农业标准化培训、推广,配合做好“三品一标”农产品申报工作。标准化模式图入社(场、企)率达90%以上。

15

 

21

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

加强沼气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强化沼气池等治污设施的日常维护与安全监管,对废弃沼气池监督镇街道统一处置,确保安全无事故。

30

 

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原料化、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能源化“五化”利用,逐步建立健全秸秆收贮利用体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3%。

40

 

全面推进清理处置废弃沼气池及附属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30

 

22

林场

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年”零火灾、零事故、零伤亡人员”。重点抓好清明期间的祭扫接待和管理工作,各项预防及管理措施早准备、早行动,早落实,确保清明平稳、安全、顺畅。

30

 

开展”现代国有林场“创建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20

 

按计划完成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项目、基建项目实施和管理。抓好公益林管护服务、森林抚育、有害生物防治区建设、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等项目及灯光山基础服务设施工程、林场居民小区维修改造工程等建设项目的立项、实施、管理,考核、验收工作。确保各类项目管理到位,程序规范、质量保证。

18

 

抓好景区管理,保持景区环境整洁安全。抓好景区管理和接待工作,实现门票收入稳步增长,全年不出安全事故。

8

 

完成绿化造林任务,全年绿化造林面积75亩以上,森林抚育面积250亩以上,有害生物除治面和疫木安全处理率均达100%。

6

 

积极配合森林公安做好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加强林地监管,制止各种偷盗林木行为。开展保护候鸟拉网行动,全年不于10次。

6

 

处理做好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中涉及与林场的权益关系。依法依规主动服务,抓好现场监管,及时发现情况,做好汇报和情况沟通工作,积极参与有关协调和难题的处理。

6

 

创新机制,加强森林防火应急能力建设。林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与陈山油库专业消防队结成紧密型协作关系,组织应急联动演练,建设合作联动机制,提升应急能力。

6

 

23

良种场

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增收节支,确保场部经济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稳定。

30

 

根据省政府〔2008〕32号文件和省农场工作会议精神,抓好美丽农场建设和基础设施改造,职工居住危旧房维护。

25

 

抓好本场租赁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15

 

根据市政府全面清租国有集体资产的会议精神,积极做好到期租赁单位的清租工作。配合上级部门,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完成清退工作。

15

 

积极做好场部各单位的污水入网工作,对二级管网到位企业做到全部入网。

15

 

24

国资改革办

加大清租力度,年内要完成正在进行的6起民事诉讼,并对一洲酒业的两处到期公房提起民事诉讼,争取年内结案,早日收回出租房。

8

 

按照市府国资整治工作总体要求,会同有关科站完成我局首批国有公房清租和资产移交任务。争取第二批清租移交启动。

15

 

全面推进瓜豆所码头堆场整治和清租工作,按照市府的统一部署,年内完成整治和清租任务。

20

 

结合瓜豆所码头堆场整治及清租工作,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处理好瓜豆所改制遗留问题,完成资产移交工作。

12

 

基本完成农牧场的清租任务,处理好涉及的遗留问题,做好资产接收工作。

30

 

协助林场完成林场改革中“长临工清退”难点问题的处理,使改革全面到位。

5

 

协助良种场组织到期承租户的清租和租金催讨工作,努力使清租催讨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为下步全面清租奠定基础,作好准备。

5

 

根据局和市政府的要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起草良种场人员分流方案和完善方案,为领导当好参谋。

5

 

 

附件2

2016年度科站共性工作考评内容

序号

考  评  内  容

分值

1

服务中心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1351”工作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举措。(1)以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为主线,重点推进绿色农业、生猪减量提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加快“三农”转型发展;(2)加强12316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做好专家值班、下乡指导、热线解答、信息服务等各项为农服务工作;(3)积极参与省文明市创建、G20峰会和乌镇峰会保障、联村工作、千名干部帮千户、双休日社工、基层大走访等活动。对参与服务中心工作不积极的,每发现一起扣0.2分。

5

2

党风廉政建设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效能建设。(1)认真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2)在正风肃纪督查中:被上级机关检查发现违规违纪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被局正风肃纪小组检查发现违规违纪的,每发生一起扣0.5分。

5

3

依法行政信访维稳

严格依法行政,扎实做好维稳、信访、综治、安全生产工作。(1)在管理工作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中,因未依法行政发生纠纷、上访或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2)信访维稳工作不到位或不及时处理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3)认真办理信访(市长电话、民生问题),对办理不力或拖延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

5

4

执行力建设

加强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认真办理局领导批示或交办事项和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对办理不力或拖延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重视调查研究和党政信息报送,不完成年度调研课题和信息上报任务的,相应扣分。

5

合计

 

 

20

 

 

 

 

 

 

 

 

 

 

 

 

 

 

 

 

 

 

 

 

 

 

 

 

 

 

 

 

 

 

 

 

 

 

 

 

 

 

 

 

中共平湖市委平湖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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