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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6〕133号 签发人:曹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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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申请认定
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的报告
嘉兴市农业经济局: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十百千”工程的通知》(浙农科发〔2014〕19号)和《关于印发《嘉兴市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建设2016年实施计划》的通知》(嘉农经〔2016〕21号)要求,我市上下开展了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企业创建的组织部署和指导,按照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的申请认定程序,我局对申请单位和材料进行初审,认为平湖市新广庄园果蔬专业合作社、嘉兴劳利辛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平湖市勤耕农场、平湖市当湖街道金惠家庭农场、平湖市双红芦笋开发科技园、平湖市天郎果蔬专业合作社、平湖市曹桥街道隆鑫家庭农场、平湖市陆桥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平湖市明大牧业有限公司、平湖市通用电气安装有限公司金穗农业园等10家企业符合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认定要求,现予以上报,请审核验收。
附件: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申请认定汇总表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6年11月15日
附件
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申请认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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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体名称 |
主体类型 |
产业规模和特色 |
主要工作和成效 |
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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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湖市新广庄园 果蔬专业合作社 |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 |
芦笋种植面积28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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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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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嘉兴劳利辛现代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 |
235亩,芦笋种植180亩、蘑菇12万平方尺、水产养殖5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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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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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平湖市勤耕农场 |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 |
瓜果、蔬菜生产,面积193亩,其中设施大棚12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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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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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平湖市当湖街道 金惠家庭农场 |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 |
350亩,芦笋种植280亩、蘑菇10万平方尺、水产养殖4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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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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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平湖市双红芦笋 开发科技园 |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 |
芦笋种植基地面积106亩,每年利用蘑菇废料215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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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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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平湖市天郎果蔬 专业合作社 |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 |
从事蘑菇、蔬菜生产,面积320亩,其中设施大棚面积220亩,蘑菇种植面积7万平方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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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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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平湖市曹桥街道 隆鑫家庭农场 |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 |
种植蘑菇12万平方尺、芦笋30亩、杜瓜1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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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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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平湖市陆桥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 |
合作社种植蘑菇29.6万平方尺,芦笋77.5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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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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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平湖市明大牧业 有限公司 |
种养配套企业 |
年存栏0.8万头,年出栏2.5万头。配套林牧结合林地面积297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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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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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平湖市通用电气 安装有限公司金穗农业园 |
清洁化生产主体 |
总面积380亩,粮油250亩,蔬菜40亩,畜牧养殖30亩,水产25亩,果园25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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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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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