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办公室文件
平美组办发〔2017〕1号
关于印发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各成员单位:
《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
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7年是“金平湖·美丽乡村”升级版建设的关键之年,根据省和嘉兴市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按照《平湖市深化“金平湖·美
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年)》(平委办发〔2016〕105号)文件精神,为组织实施好2017年美丽村庄建设工作,特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农村环境整治为重点,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美丽经济发展为导向,深入推进个性化、特色化的美丽村庄建设,充分彰显江南水乡为特征的村庄风貌。2017年,初步建成美丽乡村风景线2条,创建美丽乡村示范镇3个、精品村9个、重点村17个;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农户受益率达85%;新增村庄绿化1150亩;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行政村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美丽村庄规划编制行动(牵头单位:农经局<农办>、规划建设局)
以平湖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美丽乡村“十三五”规划和“1+X+n”村庄布点规划为指引,统筹开展市域美丽乡村风景线规划、镇街道美丽乡村规划和特色精品村村庄规划的新编、修编工作,深入挖掘人文历史、农耕文化、河浜文化、农旅产业、特色村落、景观小品等要素,优化村庄整体布局,推进农房改造集聚,构建一张全域性美丽乡村建设蓝图,打造“金平湖·美丽乡村”新风貌。全面完成市域5条美丽乡村风景线规划、8个镇街道美丽乡村规划和18个特色精品村美丽乡村规划的新编、修编工作,做好已建成美丽乡村重要节点的业态规划。
(二)美丽乡村示范创建行动(牵头单位:农经局<农办>)
统筹自然、人文、产业、建筑、风俗等特色,发掘村庄个性和亮点,努力建设彰显水乡特点的沿路、沿线、沿河的田园村庄美丽风景,不断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2017年,按照风景线、示范镇、精品村、重点村、整治村分类建设格局,突出重点、梯度培育,全面启动5条市级美丽乡村风景线建设,初步建成钟埭区域内的“钟溪樱姿”风景线、横跨当湖、曹桥两街道的“七彩水乡”风景线,加大新埭、广陈、钟埭3镇街道美丽乡村示范镇创建力度,加快马厩村、高新村等9个精品村和泖河村、中华村等17个重点村创建进度,市镇街道两级全年美丽乡村建设总投资4亿元以上。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牵头单位:农村治污办)
紧紧围绕“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的要求,坚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补齐农村生态环境短板、提升农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提标改造工作,全面实现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应纳尽纳、应集尽集、应治尽治、达标排放。2017年,对美丽乡村精品村、重点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扩面提标改造,新增受益农户5700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率达到100%。
(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行动(牵头单位:农经局<农办>、综合执法局)
围绕“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村垃圾总量,实现垃圾循环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总体目标,根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扩面提升工作。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清运、分类处置,定时上门、定人收集、定车清运、定位处置的“三分四定”制度,并将其纳入村规民约,以制度促分类减量。探索“一处设点、覆盖多村、一片受益”模式,全面开展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项目建设,行政村覆盖率达100%。
(五)优美庭院创建行动(牵头单位:妇联)
以“四美”(物品堆放整齐美、卫生清洁环境美、花木茂盛绿化美、身心健康生活美),“五好”(组织健全管理好、机制完善措施好、村容整洁环境好、活动多样载体好、家庭参与效果好),“三宜”(环境优美宜人、乡风文明宜居、人文景观宜游)为标准,深入开展“优美庭院”创建活动。全市100%的农村家庭参与“优美庭院”创建,“优美庭院”示范户比例达到20 %,各镇街道“优美庭院”示范村比例达到60%,申报嘉兴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7个,同步创建一批平湖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已命名的“优美庭院”示范村要在原有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质扩面,确保建设成果长期有效。
(六)村庄绿化行动(牵头单位:农经局<农办>)
深入实施平原绿化建设,积极开展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嘉兴市绿化示范村创建工作,大力推进环镇、环村农村绿道绿网建设,努力打造生态绿肺氧吧。2017年,创建省森林城镇2个,省森林村庄2个,嘉兴市绿化示范村3个,新增村庄绿化1150亩(含乍浦),林木覆盖率达到21.4%以上。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精品村建成一条(1公里以上)两侧绿化各5米以上的美丽通道。村部周边、城乡一体新社区、自然村落保留点实施“绿化、美化、彩化”工程,打造高质量的村庄绿化景观。
(七)自然村落农房立面改造行动(牵头单位:三改一拆办)
以村容整洁、农房美观、生态自然为目标,对精品村、重点村开展破旧农房立面改造,让一批农村“赤膊”墙、陈旧墙“改头换面”。拆除或修复残墙断壁,整修破旧房屋,清洁脏旧外墙面,使农房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提升村庄面貌。通过以文明和谐新农村为主要内容的墙体画展示,传播文化、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让村民在享受优美环境的同时,养成自觉维护乡村文明的好习惯,营造环境优美,生态和谐,秩序井然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农村生活更加美好。
(八)美丽经济培育行动(牵头单位:农经局<农办>、旅游局)
以“一镇一品、一村一品”为重点,培育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美丽经济示范点5个以上。扶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进一步利用农村景观、田园风光和乡村文化等优势资源,新增培育农家乐经营点5个以上。秉承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理念,推动农村生产要素跨界配置,推进农业与旅游、健康、教育、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把生态富民贯穿到美丽乡村建设的全过程,使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三、实施步骤
美丽乡村建设任务重、标准高,全市上下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推进,具体步骤分为四个阶段推进,确保完成2017年目标任务。
(一)工作准备阶段(2017年2月)。各镇街道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抽调专人集中办公,确定联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细化各项工作计划,落实项目建设责任人,确保专项行动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项目摸底阶段(2017年3月)。各镇街道要围绕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内容,3月底前完成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梳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定点定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站布点、优美庭院创建点安排、村庄绿化任务分解等工作。市镇两级共同做好项目建设内容的审定和相关工程招投标等工作。建立项目化管理机制,完善示范镇申报制、精品村准入制和建设任务项目制,涉及美丽乡村建设的项目要按程序申报立项,市镇两级分别建立项目管理库,实行动态管理绩效评价。
(三)集中建设阶段(2017年3-11月)。按照年度确定的建设任务抓落实、抓实施。在工程建设中,镇街道要规范工程建设操作,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加强工程建设监管;市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查、巡查,确保工程进度和建设质量,力争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当年度各项建设任务。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7年12月)。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对照各自承担的建设任务和工作职责,进行自查自评,全面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此基础上,市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批复的建设项目进行考核和验收,并做好接受省、嘉兴的考核验收和总结等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强化领导,构建责任落实机制。成立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由市领导胡水良、沈志凤牵头,下设办公室及规划协调组、业务指导组、项目推进组,全面负责工作推进的组织协调。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感,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农经局(农办)、发改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局、妇联、旅游局(九龙山度假区)等市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提供有效支持,细化分解项目任务,将责任落实到各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做好相关工作实施中的督促、指导和验收工作。
(二)强化协调,构建领导联挂机制。将美丽村庄专项行动纳入统筹城乡新农村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市领导联系镇街道转型发展工作内容,指导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帮助解决工程推进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市级机关部门的积极性,对工程建设中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不定期地进行会商、交办和督办,为有序推进美丽村庄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强化评比,构建信息通报机制。建立美丽村庄专项工作数据月报制度,各项行动牵头部门在每月底前将工作进度情况报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办公室,由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办公室汇总后在市级媒体上公布,全面掌握总体进度。每两个月召开现场推进会,通过现场观摩、相互评比,全市形成争当先进、齐头并进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监管,构建督查考核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每两个月对项目实施镇、村开展督查检查,推动工作落实,督促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同时,将年度建设绩效列入对各镇街道、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增强各级各部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考核验收制度,考核验收完成后,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镇街道和部门(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
(五)强化维护,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参照“河长制”做法,对村庄主要道路、农村新社区和自然村落保留点等实行“路长制”、“片长制”等制度,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推进美丽村庄建设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对镇街道和村干部参与“路长制”、“片长制”实行与“河长制”同步的保证金制度。将美丽村庄建设和长效管理纳入村规民约,约束和引导村民在生活习惯方面转观念、改陋习、树新风,探索在全市各农村建立村民小组自治体系,进一步提升村民参与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鼓励有条件的农村新社区推行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引入社工组织、志愿服务助推美丽村庄建设。
附件:1.2017年度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分配表
2.2017年美丽村庄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1
2017年度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分配表
|
镇街道 |
美丽乡村示范创建 |
生活污水治理 |
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
村庄绿化(亩) | |||||
|
风景线(公里) |
示范镇(个) |
精品村(个) |
重点村(个) |
治理村(个) |
治理户(户) |
处置点建设(个) |
覆盖村(个) | ||
|
当湖 |
10.2 |
|
1 |
2 |
2 |
180 |
1 |
7 |
130 |
|
新埭 |
8.1 |
1 |
1 |
2 |
1 |
150 |
2 |
9 |
120 |
|
新仓 |
9 |
|
1 |
3 |
7 |
1600 |
2 |
8 |
140 |
|
独山 |
10.2 |
|
1 |
3 |
5 |
1300 |
4 |
22 |
140 |
|
广陈 |
5.1 |
1 |
2 |
2 |
6 |
500 |
2 |
11 |
160 |
|
林埭 |
5.8 |
|
1 |
1 |
4 |
700 |
2 |
11 |
140 |
|
曹桥 |
15.3 |
|
1 |
3 |
4 |
600 |
2 |
10 |
120 |
|
钟埭 |
27.3 |
1 |
1 |
1 |
2 |
670 |
1 |
4 |
80 |
|
合计 |
91 |
3 |
9 |
17 |
31 |
5700 |
16 |
82 |
1030 (乍浦120) |
附件2
2017年美丽村庄重点任务分解表
|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 作 任 务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
美 丽 村 庄 |
1 |
完成美丽乡村规划体系 |
完成市域美丽乡村风景线规划编制。 |
农经局(农办) |
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 行动组全体责任单位 |
|
镇街道美丽乡村规划和特色精品村村庄规划编制。 |
各镇街道 | ||||
|
完成“三叉河村、鱼坼塘村、马厩村”和“金虹公路”沿线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型业态规划。 |
旅游局(九龙山度假区) | ||||
|
2 |
美丽乡村风景线创建 |
完成“七彩水乡”风景线建设。 |
当湖街道、曹桥街道 | ||
|
完成“钟溪樱姿”风景线建设。 |
钟埭街道 | ||||
|
3 |
美丽乡村示范镇创建 |
新埭镇、广陈镇、钟埭街道创建美丽乡村示范镇街道。 |
新埭镇、广陈镇、钟埭街道 | ||
|
4 |
美丽乡村精品村创建 |
金家村、兴旺村、石路村、优胜村、高新村、龙萌村、保丰村、马厩村、大力村、等9个村创建精品村。 |
各镇街道 | ||
|
5 |
美丽乡村重点村创建 |
黄家浜村、通界村、泖河村、星光村、中华村、杉青港村、友联村、海塘村、前进村、新港村、民主村、泗泾村、共和村、沈家弄村、百寿村、孔家堰村、章桥村等17个村创建重点村。 |
各镇街道 | ||
|
6 |
优美庭院建设 |
全市100%的家庭参与“优美庭院”创建,“优美庭院”示范户比例达到20%,各镇街道“优美庭院”示范村比例达到60%,创建嘉兴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7个。 |
妇联、各镇街道 |
财政局、农经局(农办)、综合执法局 | |
|
7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对以往失效的处理设施实施提标改造。 |
农村治污办 |
农经局(农办)、规划建设、水务集团、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卫生计生局 | |
|
新增受益农户5700户以上。 | |||||
|
8 |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
对全市所有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 |
农经局(农办)、各镇街道 |
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局 | |
|
9 |
村庄绿化 |
完成村庄绿化1150亩,创建省森林城镇2个,省森林村庄2个,嘉兴市绿化示范村3个,林木覆盖率达到21.4%。 |
农经局(农办)、各镇街道 |
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 | |
|
10 |
农房立面改造 |
对全市30个自然村落保留点开展农房立面改造 |
三改一拆办 |
农经局(农办)、规划建设局 | |
|
11 |
发展美丽经济 |
引导培育三叉河村、山塘村、鱼坼塘村、钟埭村、马厩村、优胜村、徐家埭村、金家村等发展一二三产业整合发展的美丽经济新业态。 |
农经局(农办)、旅游局(九龙山度假区)、各镇街道 |
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 行动组全体责任单位 | |
|
12 |
长效管控 |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整治长效管护运维体制,将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建立“河长制、路长制、片长制”等常态化管理机制。 |
农经局(农办)、各镇街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