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保安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站: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7〕2号)和《嘉兴市发改委嘉兴市物价局关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的通知》(嘉发改物〔2017〕49号)精神,经研究,核定我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收费上限标准为: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115元/车•次;
中型载客汽车和中型载货汽车125元/车•次;
大型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和挂车160元/车•次。
企业可根据浙价服〔2017〕2号文件规定,对收费标准进行下浮,报我局备案后执行。
对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进行复检不收费。
本通知自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平湖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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