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湖市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文件
平森防领〔2017〕1号
关于加强2017年九龙山森林公园
清明祭扫活动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乍浦镇人民政府、独山港镇人民政府:
清明节将近,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清明节祭扫活动将进入高峰期。为确保清明节祭扫活动的“安全顺畅,规范有序”,全面提升我市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市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根据当前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及发展形势,切实加大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力度,做到“三个提前”(提前研究、提前部署、提前落实),全力做好“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相关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安全。
一、加强领导。针对清明期间祭扫活动集中的实际情况,市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九龙山森林公园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接待工作临时指挥部,制定清明节祭扫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森林消防应急联动演练,加强检查、宣传力度,提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以实际行动为清明期间创造良好的森林消防安全环境。
二、加强宣传。各有关单位在清明祭扫活动期间,要进一步加大以森林防火、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学校、会议及短信、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方式,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群众防火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强督查。将森林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节前,市林场,九龙山旅游开发的有关单位及林区重点消防单位、林区部队等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清明期间扫墓重点地区,人员进出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并对林区内的可燃物进行全面清理,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防止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市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在清明期间进一步加强对林区防火、道路交通、治安等管理。同时,领导小组还将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祭扫活动的顺利进行。
附件:1.2017年九龙山森林公园清明节祭扫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2.九龙山森林公园清明节祭扫活动有关工作人员通 讯联系表
平湖市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附件1
2017年九龙山森林公园清明节祭扫活动
工作实施方案
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是每年一次的大规模群众性活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平湖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为切实做好九龙山森林公园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和安全保障工作,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确保森林防火万无一失,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森林防火工作原则,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确保九龙山森林公园消防安全,保障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文明有序、安全顺畅,最大限度预防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
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
二、清明节群众祭扫重点地区和高峰期
重点地区:九龙山公墓、九龙山森林公园乱葬坟区域、南湾景区、汤山东路、南湾路、大山、瓦山、独山。
高峰期:扫墓集中接待日为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市领导要求,成立九龙山森林公园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接待工作临时指挥部,负责清明祭扫期间的组织协调和应急情况指挥处置工作。
(一)临时指挥部
总 指 挥:曹正华 平湖市农经局局长
常务副总指挥:
李 峰 平湖市市府办副主任
周鑫海 嘉兴港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副总指挥:费祥华 平湖市农经局副局长
龚方明 平湖市农经局副局长
李寿林 平湖市公安局副局长
叶保龙 平湖市民政局副局长
林建浩 旅游局(九龙山度假区)副局长、副主任
傅晓波 嘉兴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常务副局长
张剑云 嘉兴港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卫根 嘉兴港区社发局局长
皇甫笑江 平湖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钱 斌 乍浦镇党委委员
高 峰 乍浦镇副镇长
汪大用 乍浦镇派出所所长
周 健 嘉兴港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周红光 嘉兴港区治安大队大队长
洪惠杰 嘉兴港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沈水明 独山港镇副镇长
吴仲恒 独山港镇派出所所长
殷 勇 边防派出所所长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主 任:沈鑫平 平湖市农经局办公室主任兼法制科科长
副主任:顾雅芳 平湖市林场场长
韩 俊 平湖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宋仿根 平湖市农经局林业站站长
王 杰 平湖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春耀 平湖市林场副场长
潘锦明 平湖市林场支部委员
(三)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内部工作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及各种情况的材料汇总;承接和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收集、编辑、分析、通报相关信息;对外宣传报道等工作;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监督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四)指挥部各组职能部门职责
1.治安组:组长由嘉兴港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周红光兼任,成员由嘉兴港区公安分局乍浦派出所、治安大队、边防派出所、平湖市林场有关负责人组成。遇紧急情况时,请求平湖市公安局支援。
职责:防范和制止治安案件发生,防范不法分子的破坏活动。发生治安事件后,要及时联络相关部门,妥善处理,保证祭扫活动顺利进行。当突发事件发生,灾害威胁到人身安全时,负责组织祭扫家属和工作人员迅速疏散,及时撤离危险区域。
2.消防组:组长由嘉兴港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洪惠杰兼任,成员由平湖市消防大队、港区消防大队、平湖市林场森林半专业消防队有关负责人组成,遇紧急情况时,请求社区消防分队、陈山原油码头消防队、陈山雷达连、海军汽训营支援。
职责: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负责防火安全监督和现场消防车辆、器材的配置、装备的检查、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各类扑救器材完整好用。加强值班备勤、积极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当森林火灾突发事件发生,灾害威胁到人身安全时,负责组织祭扫家属和工作人员迅速疏散,及时撤离危险区域。
3.交通组:组长由嘉兴港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周健兼任,成员由港区交警大队、规划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交运营公司、平湖市林场有关负责人,农经局有关科站负责人组成。
职责:负责清明节群众扫墓活动期间公共交通协调组织工作,保证群众扫墓正常出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清明节扫墓期间增设临时停车场管理工作;负责正常秩序下的交通疏导,制定突发事件客运保障应急方案。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组织疏散祭扫车辆,疏通安全通道,防止交通阻塞。负责做好扫墓群众车辆的停放指挥工作,确保道路及停车场的整齐有序,进出方便。
4.安监组:组长由市农经局办公室主任沈鑫平兼任,成员由平湖市林场办公室史玉明等组成。
职责:综合管理祭扫墓地的安全生产及区域内的其他安全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事故隐患及整改等工作。
5.巡查组:组长由平湖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韩俊兼任,成员由市农经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农经局清明值班人员等组成。
职责:负责瓦山、大山、独山等乱葬坟集中、祭扫人员出入多、森林火险高危区域的森林防火巡查工作;加强进山火源管控,严禁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提倡文明祭祀;及时制止新建坟、扩建坟等破坏林地、林木资源行为。
6.综合组:组长由平湖市林场场长顾雅芳兼任,成员由上海东方医院嘉兴港区医院、平湖市林场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公墓周边及其他祭扫地区的环境卫生、违章占路、商贩的管理,保证祭扫环境整洁;负责应急设备、物资及生活保障和内部防护救治工作;在发生重大人员伤亡时,及时组织联络卫生医疗部门,抢救伤病人员。
7.宣传组:组长由乍浦镇党委委员钱斌兼任,成员由乍浦镇广电站、平湖市林场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文明祭扫、森林防火信息宣传报道,及时沟通、收集、编辑、分析、通报相关信息。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警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迅速行动,密切配合,果断处置。
(一)扫墓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交通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3.治安组、交通组负责做好指挥疏导车辆、疏散人员,确保现场秩序。采取单向进出、控制进入车辆、控制人员总量等措施,要预留好消防通道;
4.发生车辆停放困难时,交通组采取临时征用停车场地,临时占用道路等临时管制措施;
5.公交部门、综合执法部门负责调配运力、设立临时停车站点等措施。
(二)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在确保人生安全的前提下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消防组组织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4.治安、交通组紧急疏散扫墓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人员不拥挤,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5.尽量减轻现场设施及贵重物品受损程度。
(三)出现突发事故,扫墓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综合组迅速联系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3.治安组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交通组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5.安监组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四)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
治安组负责把人员迅速带离现场及时处理。
处置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
(五)突发矛盾纠纷时: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充分协调。由平湖市农经局、平湖市林场迅速了解情况及时处理,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1.当不明真相的记者进行采访时,应谢绝参观和采访。如劝说受阻,应迅速报告指挥部,由宣传组统一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进行处理;
2.发生与家属纠纷和矛盾时,工作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治安组要联系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六)在祭扫重点地区聚集上访人员时:
1.治安组及时联系公安部门组织警力维持现场秩序;
2.尽快将上访人员带离扫墓现场;
3.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五、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市农经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级规定、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具体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在
(二)加强联系。指挥部各组职能部门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人员调配和支援等各项制度,落实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及时上报信息。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清明节期间,各组职能部门必须每天向指挥部报告当日的工作情况,遇有突发事件,由指挥部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严格依法行政。各组职能部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杜绝违规行为。
(五)加强值班。向社会公布重点部门的值班电话:九龙山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指挥部办公室电话:85533839(林场)、85011131(农经局) ;主任:沈鑫平13750758813(688813)、副主任:顾雅芳13867302170(622170)、韩俊13511313900(680760)、宋仿根 13706732535(632535)、王杰 13656611639(611639)、李春耀13750791577(691577)、潘锦明13750791579(691579)。
附件2
九龙山森林公园清明祭扫活动有关工作人员通讯联系表
|
单 位 |
姓 名 |
联系电话 |
|
农经局 |
曹正华 |
13706735688、635688 |
|
市府办 |
李 峰 |
13732582738、655360 |
|
港区办公室 |
周鑫海 |
13967345750、675750 |
|
农经局 |
费祥华 |
13967311870、611870 |
|
农经局 |
龚方明 |
18858302178、662178 |
|
市公安局 |
李寿林 |
13806720345、563158 |
|
民政局 |
叶保龙 |
13706580061、680061 |
|
旅游局(九龙山度假区) |
林建浩 |
778918 |
|
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傅晓波 |
693255 |
|
港区公安分局 |
张剑云 |
642789 |
|
港区社发局 |
张卫根 |
676385 |
|
市消防大队 |
皇甫笑江 |
13957367899 |
|
乍浦镇党委 |
钱 斌 |
13758300340、670340 |
|
乍浦镇政府 |
高 峰 |
688088 |
|
乍浦派出所 |
汪大用 |
13819325006 |
|
港区交警大队 |
周 健 |
13819346110 |
|
港区治安大队 |
周红光 |
13706739766 |
|
港区消防大队 |
洪惠杰 |
13736403218 |
|
独山港镇政府 |
沈水明 |
631858 |
|
独山港镇派出所 |
吴仲恒 |
13867364966 |
|
边防派出所 |
殷 勇 |
15957092341 |
|
农经局 |
沈鑫平 |
13750758813、688813 |
|
林 场 |
顾雅芳 |
13867302170、622170 |
|
森林公安 |
韩俊 |
13511313900、680760 |
|
林业站 |
宋仿根 |
13706732535、632535 |
|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
王 杰 |
13656611639、611639 |
|
林 场 |
李春耀 |
13750791577、691577 |
|
林 场 |
潘锦明 |
13750791579、6915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