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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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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所(分局)、局相关科室:

   为切实做好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辖区内饮食安全,经研究决定,现将《2017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8日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2017年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平湖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餐饮服务监管工作实际,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实施餐饮服务单位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风险监测有关工作;监督抽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并发布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参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重点围绕加强监管、深化整治、落实责任和推动社会共治,努力提高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现将全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沟通协调,提升监管履职能力与监管面

    1、充分发挥职能监管和指导服务作用,研究和制定新体制下餐饮服务监管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应急联动机制。

    2、强化与各科室、稽查大队、各市场监管所的工作沟通与协调,着重与行政许可科、网络经营监督管理科强化综合监管平台餐饮单位基础档案信息数据的更新与维护,指导监督各市场监管所日常检查情况。

    3、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发挥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互动、信息互通,打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前沿哨所,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社会共治的监管新格局。

    二、强化日常监管,确保餐饮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4、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建立健全人员培训、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等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强化食品原料的追踪溯源,严格落实餐饮安全主体责任。

    5、按照国家局《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行餐饮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制度,依法实施动态监管。动态等级评定为优秀的,原则上12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良好的,原则上6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一般的,原则上4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完成餐饮单位检查覆盖率100﹪。

    6、组织指导我市大型及以上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重点单位深入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主要包括亮证经营、环境整治、主体责任落实等多方面,查漏补缺,认真做好台账资料整理、软硬件设施管理等工作,进一步营造了全市餐饮单位单位自查自纠、积极主动改善经营环境的社会共治氛围。

    三、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提升餐饮安全管理水平

    7、突出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大型以上餐饮单位、旅游景点餐饮等重点场所的日常监管;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使用、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凉菜、季节性食品、调味料等重点品种;食品安全风险高发、旅游旺季和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整治。按照2016年发布实施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各项重点整治项目的有效实施。

    8、进一步拓展“智慧监管”模式的广度和深度。一是进一步深化巩固“阳光厨房”建设成果,建立视频监控平台,落实在线视频监控巡查制度,定期发布巡查通报并落实整改。做好新建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跟进工作,真正确保我市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全覆盖。2016年我市重点餐饮单位阳光厨房建成率已达82%,2017年争取再进一步提高我市大型餐饮单位及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成率。二是日常检查、量化等级评定、各类专项整治全部使用综合监管平台和移动终端设备来实现,进一步提升基础监管效能、实现痕迹化监管、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和便民利民服务。

    9、积极开展平安餐饮建设,全面助力“平安平湖”工作。在餐饮行业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指导企业进行软硬件改造提升,争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通过打造平安食堂、平安餐饮单位、餐饮食品安全一条街等,全面带动我市平安建设,确保完成平安考核各项指标,力争考核“零扣分”。

    四、深化专项整治,解决餐饮安全突出问题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各上级局的要求,以水产品、肉类、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餐饮具消毒等重点品种和网络订餐等重点领域为重点,着力开展餐饮环节专项整治,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解决餐饮安全突出问题,保障广大公众饮食安全。

    10、深化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以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严查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

    11、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强化线下监管,开展网络订餐线下单位的核查,坚决取缔无照无证餐饮;针对网络订餐经营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切实加强监管,发现网络餐饮服务实体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12、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不具备餐饮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对违规采购、违规经营,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五、加强监督抽检,提高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

    13、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下达的监督抽检任务,并根据《2017年平湖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对餐饮安全高风险进行调查与评价,实施餐饮安全风险分析和警示制度。

    14、制定完善重大活动餐饮安全监管保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驻点监控,提升重大活动保障能力,有效预防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15、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核查回复各种媒体平台反映的餐饮服务安全事件,规范食物中毒事件报送程序、畅通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快速、准确和及时。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告,控制事态,消除危害,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切实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六、开展宣传培训,营造餐饮安全良好氛围

    16、加强餐饮安全科普宣教,增强人民群众的餐饮安全意识,继续推进“我执法,你参与” 活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餐饮安全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丰富广大群众餐饮食品安全知识,为餐饮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7、加强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和考核,建立“持证上岗”意识,提高餐饮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将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督促各餐饮单位落实内部培训制度。开展乡村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对新建村(社区)家宴中心开展指导工作。

    18、加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的学习培训力度,提高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协助食品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市场巡检,及时反映问题,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食品市场的良好秩序。

    附件:2017年餐饮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附件

                         2017年餐饮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项目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备注

食品安全市创建

制订监管计划和抽检计划,按要求开展各项监管工作。

全年

 

日常监督检查

督促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落实餐饮安全主体责任。

全年

 

量化等级评定

全面推行餐饮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制度,依法实施动态监管。完成餐饮单位检查覆盖率100﹪。

每季度1次

 

自查申报

组织指导我市大型及以上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重点单位深入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自检自查。

4、8、12月

 

智慧监管

日常检查、量化等级评定、各类专项整治全部使用综合监管平台和移动终端设备来实现。

全年

 

阳光厨房

建立视频监控平台,落实在线视频监控巡查制度,定期发布巡查通报并落实整改。

6、10月

 

食品抽检

按计划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全年

 

安全保障

制定完善重大活动餐饮安全监管保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重大活动保障能力。

全年

 

项目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备注

应急处置

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切实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全年

 

科普宣传

继续推进“我执法,你参与”活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餐饮安全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6、10月

 

管理员

培训

将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督促各餐饮单位落实内部培训制度。

全年

 

乡村厨师培训

开展乡村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农村餐饮食品安全水平。

全年

 

协管员

培训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整体水平,加强食品市场巡检。

11月

 

各类

专项检查

节日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食品安全“春季风暴”专项行动

学校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夏季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平安餐饮”专项行动

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

网络订餐专项整治行动

1、2、5、10月

2、3月

2、9月

7月

全年

全年

 

全年

 

 

抄送: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湖市人大办、市府办、政协办、食安办,各镇(街道)食安委,何健副市长。

印发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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