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7〕52号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确定“平湖市农作物
救灾贮备种子(2017-2019年)计划”承储
单位的通知
平湖市惠农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浙江省农作物种子贮备管理办法(试行)》、《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型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意见(2017
-2019)的通知》(平政发〔2017〕49号)文件精神,经公开申报、评审、审核、公示,现确定你单位为我市农作物救灾贮备种子(2017-2019年)计划承储单位。
请你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及时与我局签订分年度储备合同。并依据《浙江省农作物种子贮备管理办法(试行)》具体要求,做好农作物救灾贮备相关工作。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市财政局,沈志凤副市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