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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湖市农村公共区域“乱种植、乱堆放、乱搭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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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文件

 

平美组发〔20173

 

 


关于印发平湖市农村公共区域“乱种植、

乱堆放、乱搭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各责任单位:

平湖市农村公共区域“乱种植、乱堆放、乱搭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办公室

2017511

平湖市农村公共区域“乱种植、乱堆放、

乱搭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加强农村公共区域环境管理,打造整洁、有序的村庄环境,进一步提升农村整体形象,根据《平湖市深化“金平湖·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年)》(平委办发〔201610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公共区域“乱种植、乱堆放、乱搭建”(以下简称“三乱”)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对农村公共区域“三乱”集中整治,力争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农村新社区内部、村部(社区)周边、村内主干道及通组道路两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重要节点所在村民小组及自然村落保留点房前屋后等区域的“三乱”整治,全面建立“抢种即清、抢堆即整、抢搭即拆”的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提升。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市已集聚20户以上(含20户)的农村新社区、行政村(社区)村部周边半径500内、村内主干道及通组道路两侧等公共区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重要节点所在村民小组、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房前屋后。其他自然村落的整治,由各镇街道、村按照整治村创建要求自行开展。

(二)整治内容

1.整治乱种植。整治农村新社区内部、村部周边及道路两侧等公共区域种植的农作物,按照森林村庄、绿化示范村等创建要求,统一种植花卉苗木,美化环境;引导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重要节点所在村民小组及自然村落保留点的农户,按照“优美庭院”创建标准,在房前屋后规范种植花卉苗木或农作物,扮美扮靓农户庭院,积极争创“优美庭院示范户”。

2.整治乱堆放。整治农村新社区内部、村部周边及道路两侧等公共区域内的农作物秸秆、农业废弃物、建筑材料、劳动工具(渔网渔具)等乱堆放;引导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重要节点所在村民小组及自然村落保留点的农户,按照村庄环境整治“洁化、序化”的基本要求,规范有序堆放杂物或由村统一集中存放。

3.整治乱搭建。整治农村新社区内部、村部周边及道路两侧等公共区域搭建的各类棚架;引导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重要节点所在村民小组和自然村落保留点的农户,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规范搭建各类棚架。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旬)。按照市动员部署会议要求,镇街道全面开展动员,周密部署“三乱”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明确目标任务。集中时间和力量,组织镇街道、村(社区)开展“三乱”整治任务排摸,制订整治“三乱”实施计划,建立任务书、排定时间表,落实责任人。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7月底)。镇街道要按照整治“三乱”实施计划,突出重点、集中攻坚、有序推进。5月底前完成村部周边及道路两侧“三乱”整治任务;6月底前完成农村新社区“三乱”整治任务;7月底前完成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重要节点所在村民小组和自然村落保留点的“三乱”整治任务。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上旬-12月底)。镇街道对“三乱”集中整治完成的区域开展“回头看”,及时整改,查漏补缺,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对整治完成的公共区块应绿尽绿,充分利用,防止反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农村公共区域“三乱”整治工作,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做细实施方案,分解整治责任,落实人员、资金、措施,确保农村公共区域“三乱”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镇村联动,群众参与。镇街道要建立镇街道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村民小组长和党员包户的工作推进机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共区域“三乱”整治工作,落实农户房前屋后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等“三包”,规范田园种植,形成村级组织“集中清、长效管”,全体村民“主动清、规范种”的良好村风民风。

(三)健全机制,强化考核。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市级相关部门加大农村“三乱”整治的指导督查力度,每月开展一次联合考核考评。建立整治销号制度,按照“整治一处销号一个”的原则,镇街道和村(社区)应对照整治清单,按照实施计划既定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建立月度通报制度,镇街道要落实人员,每月25日前将当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市美丽村庄办,市美丽村庄办结合月度考核考评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度。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媒体,广泛宣传农村“三乱”整治专项行动,赢得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和舆论环境。进一步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有序推进农村“三乱”整治专项行动。

(五)建章立制,长效管护。积极探索网格式、组团化的管理机制,推行“路长制”、“片长制”、“组长制”和农户房前屋后“三包”等管理机制。重点研究镇村主导,村民参与的长效管护模式;突出村民自治,纳入村规民约。

 

附件:1.农村公共区域“三乱”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摸底汇总表

2.农村公共区域“三乱”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任务明细表

 


附件1


农村公共区域“三乱”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摸底汇总表

镇街道:

序号

村名称

 

清理点数量

新社区(个)

村内主干道(条)

通组道路(条)

村民小组(个)

保留点(个)

其他

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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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备注:1.新社区是指已集聚20户(含20户)以上的新社区;

2.保留点是列入村庄布点规划的“n”点;

3.村民小组是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重要节点所在村民小组;

4.本表由村填报,镇街道汇总审定后报市美丽村庄办。

 

 


附件2

农村公共区域“三乱”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任务明细表

镇街道:

序号

 

(社区)

 

新社区

村主干道

通组道路

重要节点所在的村民小组

自然村落保留点

其他

名称

户数

名称

(有名称写名称,没有名称的写具体通往哪里)

公里数

名称

(有名称写名称,没有名称的写具体通往哪里)

公里数

名称
(有具体名称的写名称,没有名称的写几组)

户数

名称

户数

 

 

 

 

 

 

 

 

 

 

 

 

 

 

 

 

 

 

 

 

 

 

 

 

 

 

 

 

 

 

 

 

 

 

 

 

 

 

 

 

 

 

 

 

 

 

 

 

 

 

 

 

 

 

 

 

 

 

 

 

 

 

 

 

 

 

 

 

 

 

 

 

 

 

 

 

 

 

 

 

 

 

 

 

 

 

 

 

 

 

 

 

 

 

 

 

 

 

 

 

 

 

 

 

 

 

 

 

 

 

 

 

 

 

 

 

 

 

 

 

 

 

 

 

 

 

 

 

 

 

 

 

 

 

 

 

 

 

 

 

 

 

合计

 

 

 

 

 

 

 

 

 

 

 

 

备注:1.新社区是指已集聚20户(含20户)以上的新社区;

2.保留点是列入村庄布点规划的“n”点;

3.村民小组是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重要节点所在村民小组;

4.本表由村填报,镇街道汇总审定后报市美丽村庄办。


 

 

 

 

 

 

 

 

 

 

 

 

 

 

 

 

 

 

 

 

 

 

 

 

 

 

 

 

 

 

 

 

抄送市: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胡水良主任、钟伟华常委、胡志梁副主任、沈志凤副市长、俞明祥副主任。

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             2017年5月1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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