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A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7〕70-13号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9号建议的答复
汤叶军代表:
您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试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已由市政府批转我局办理。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好,也很重要,我局已作了认真研究与分析,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现答复如下。
2015-2016年,我市组织野马村、钟埭村、三叉河村、姚浜村等7个省级试点村和高新村、龙萌村2个市级试点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截止目前,9个村已顺利完成试点工作,并基本建立起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体系。2017年,通过深入调研,我市确定开展省级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试点村10个,目前,10个村已完成试点方案制定,并抓紧组织实施。
一、政策保障。今年,除省级试点村外,在全市其他各行政村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力争到2017年底,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三分四定”制度,并将其纳入村规民约,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100%。2月24日,我市召开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会议,就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行政村全覆盖工作进行了部署。制定出台《平湖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分类收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初步确定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点16个,明确新仓镇为试点镇,在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开展本镇全覆盖运行;其他镇街道在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开展全覆盖运行。同时,成立了由农经局局长、农办主任为组长,农经局(农办)及综合执法局相关人员组成的新仓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破难小组,定期赴新仓开展业务指导,助推试点镇工作顺利进行。
二、资金扶持。以村为单位进行资金补助测算,以镇街道为主体进行补助,即每个分类村一次性补助项目资金30万元,资金用于镇街道集中处置点建设(包括服务外包费用)、村级运输车辆和户分类设备的购置等费用。分类处置项目以镇街道和行政村为共同申报主体,项目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统筹安排,通过落实资金保障,确保全覆盖推进工作按时保质进行。
三、开展宣传。结合《村规民约》修订,指导镇街道、村把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中的源头分类环节写进村规民约,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分类收集处置工作,并建立落实“门前三包”、文明家庭、优美庭院创建等机制,促进群众形成“自觉、自律、自治”意识,激发群众积极参与此项工作的热情。
四、建立机制。根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工作方式,进一步整合原有保洁员队伍资源,落实合理报酬,建立考核机制。同时,各镇街道在集中分类处置点配置相应操作管理员,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包括服务外包模式),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市农办、综合执法局、环保局为试点村提供相关业务指导。同时,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通知整改,确保试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7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