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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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7〕70-8号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沈祥根代表:
您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建议》已由市政府批转我局办理。根据实际情况,经我局调查和研究,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市、镇两级不断加强农村集体审计工作,有力维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但随着农村经济的迅猛发展,各村集体资产总量不断扩增。截至2016年底,全市105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2.87个亿,村均273万元;集体资产总量达27.01亿,村均2572万元。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新形势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面临新任务、新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全面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显得十分重要。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服务和监督作用,近期,我市即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意见》,根据文件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明确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分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其日常业务由镇街道内审机构承担。市农业经济局负责全市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指导、监督以及对集体经济问题反映突出、群众上访多的重点村和重点项目开展直接审计。同时,统筹制订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年度计划,明确审计实施主体、审计内容和审计方式。市审计局加强对农村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公共资金情况开展审计监督。
二、把握农村集体经济审计重点。按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的要求,全市每年安排三分之一的村(社区)进行审计。突出抓好七个方面的审计重点:一是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二是村级财务收支审计;三是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四是土地补偿费专项审计;五是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审计;六是使用公共财政资金专项审计;七是村集体其他经济情况审计等。
三、建立农村审计中介库。由市农业经济局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全市入围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第三方”审计中介机构名单,建立起“第三方”审计的中介组织库。同时,加强对“第三方”审计的质量监管,实行“第三方”审计中介组织的动态管理,规范中介组织行为,对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中介机构,取消其农村审计资格。
四、是建立健全审计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由市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农经局、审计局、财政局等单位为成员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协调小组。以审计督查为主要手段,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负责通报农村审计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分析界定责任程度,研究拟定具体的责任追究形式,并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实施责任追究。联席会议由农经局负责召集。
五、强化审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村审计人员审计专业知识水平,全面提升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推进农村审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市农业经济局要加强审计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确保年度审计任务的完成;各镇街道要落实人员、保障经费,研究部署抓好农村审计具体工作;市审计局要加强对农村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合力推进农村审计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7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