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平湖市 > 正文

关于印发2017年度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办公室文件

 

平美组办发〔201711

 

 


关于印发2017年度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

专项行动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各责任单位:

    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工作考核办法 》已经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办公室

2017621

2017年度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

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环境整治工程决策部署,加大“美丽村庄”建设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和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平湖市深化“金平湖·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年)》(平委办发〔2016105号),《关于印发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委发〔20177号)、《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平美组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

二、考核内容

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

三、评分标准

考核实行基本分100分制,根据工作完成质量和情况,对相关考核标准分别赋予相应分值(详见附件)。

四、考核方式

考核由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采用听取工作汇报、现场踏看、查阅台账资料、召开座谈会和结合日常巡查等方式进行。
 
  五、结果运用

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考核结果纳入各镇街道目标绩效考核内容。

本办法由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度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

2017年度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工作考核评分表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分值

得分

1

美丽村庄

60分)

完成镇街道美丽乡村规划和特色精品村村庄规划得4分。镇街道规划未完成的扣2分;精品村规划每少1个村扣2分,扣完为止。

 4

 

2

完成年度美丽乡村风景线建设任务,得6分。风景线未完成全年任务的,按完成公里数计算完成率,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6

 

3

按时完成年度精品村、重点村创建任务,得8分。不完成的,每个扣4分,扣完为止。

8

 

4

严格按照《平湖市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库》内明确的开竣工时间进行项目建设的,得16分。未准时开工或延迟竣工的,每发现一个项目,扣1分。

16

 

5

完成农村公共区域“乱种植、乱堆放、乱搭建”年度整治任务,得8分,具体分值由市美村办根据《平湖市农村公共区域“乱种植、乱堆放、乱搭建”集中整治督查考核办法》对各镇街道综合评定后折算得出。

8

 

6

完成优美庭院年度创建任务得6分,具体分值 由市妇联提供。

6

 

7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村庄总体环境面貌干净整洁,各类环境问题不反弹,得12分,具体分值由市城乡环卫办提供。被《今日关注》曝光未按时整改到位的点,每发现1个扣2分,名单由市环境整治工程指挥部提供。

12

 

8

生活污水治理(15分)

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提标改造年度建设任务得10分。未完成全年任务的,按工程量完成情况计算完成率,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完成2016年及以前项目竣工验收和运维移交,得5分,具体分值由规划建设局提供。

15

 

9

绿化工作

25分)

按平政办发〔2016101号文件,完成绿化工作目标责任书任务的得18分,每下降10个百分点扣2分;完成年度绿化重点项目的得2分,未开工的不得分;建立绿化办(或园林所、处)专职绿化管理机构的得3分,未建立不得分;组建绿化养护队伍,机制健全,管护成效明显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25

 

10

 

-------------

100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胡水良主任、钟伟华

常委、胡志梁副主任、沈志凤副市长、俞明祥副主席。

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1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平湖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pinghushi/20210601/150719.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