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湖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平绿委办〔2017〕1号
关于转发浙江省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
《关于开展规范树木移植管理和严禁移植
天然大树进城督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的重要决策,规范树木移植管理,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科学推进城乡绿化,现将浙江省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关于开展规范树木移植管理和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督查工作的通知》(浙绿湿委〔2017〕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开展规范树木移植管理和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
城督查工作的通知》
平湖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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