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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7〕71-7号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22号提案的答复
姚凤燕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我市建立活禽屠宰场的建议》已由市政府批转我局办理。您的建议很重要,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为此,我局和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城投集团等职能部门高度重视,
今年入冬以来,我省多地连续出现人感染H7N9疫情,我市也于
一、我市和周边家禽定点屠宰开展情况
(一)我市开展情况。2004年市政府曾组织经贸、国土、城建、环保和农经等职能部门开展过家禽定点屠宰工作,定点屠宰点选址在平湖市北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北侧(平湖市食品有限公司城关分公司北侧),占地28亩,企业名称为平湖市海天配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侯彤彤。据了解该定点屠宰点由于各种原因只试运营了几天,就无法运营,目前该定点屠宰点的地块已被政府回收。
(二)周边地区开展情况。
1.基本概况。目前嘉兴市运营的家禽定点屠宰场(点)共3家,分别是海宁市、秀洲区和南湖区各1家,三家都是政府牵头民间投资创办。其中,海宁市的较成熟,规模等级为屠宰场,设计规模日屠宰量是40000羽,主要以自营和代宰方式并存,现日均屠宰量在10000羽左右,产品主要供应杭州市主城区;秀洲区和南湖区的2个屠宰点目前运营状况不景气,日均屠宰量只有1000羽左右,仅供应嘉兴市主城区,主要屠宰市场销售业主自己的家禽。
2.存在的问题。一是屠宰场(点)的选址不能满足环保条件,造成环评未通过。二是屠宰以自营为主,代宰量很少,对社会的影响面不大。三是家禽进入市场流通环节的门槛较低,没有定点屠宰的家禽也能进入市场。四是老百姓的消费习惯,不喜欢“杀白净膛”的家禽。
二、现阶段实行家禽定点屠宰存在的问题
(一)配套法律法规不健全。2014年3月份我市屠宰管理的职能由市商务局划到市农经局,虽已有3年,但是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修订尚未完善到位。一是在国家层面上,现行的只有一部仅适用生猪屠宰管理的行政法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家禽定点屠宰也只能参照,“水土不服”现象较为突出。而适应新形势的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又较复杂缓慢。二是在地方性法规层面上,《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除了猪以外还规定了牛、羊的屠宰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但未包括家禽。2014年5月出台的《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只明确全省设区的市在城区范围内限制活禽交易,实行定点屠宰、杀白上市。
因此,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配套的情况下实行家禽定点屠宰,对不执行定点屠宰的主体缺乏强制和处罚等手段。
(二)居民消费观念难转变。根据《肉鸡屠宰操作规程》(GB/19478-2004)、《鲜、冻禽产品》(GB/T16869-2005)等国家标准明确规定,家禽定点屠宰厂屠宰出厂的家禽产品应为净膛后冷鲜家禽产品。但从周边实行杀白上市的地区了解到,在推行定点屠宰杀白上市过程中,由于居民消费习惯,不大接受开膛及冷鲜禽产品,但不开膛又不利于检疫和检验工作,且热鲜产品易腐败变质。
(三)屠宰场所选址困难。屠宰场点类似于垃圾处理场,群众有需求但要新建选址群众均不希望建造在自己周围,选址极其困难。如在现有的生猪屠宰场点基础上整合兼并,个别企业为原国企转制过来,其历史悠久、职工较多、关系复杂,处理难度大。
(四)扶持政策较缺乏。2014年5月颁布的《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实行全省设区的市在城区范围内限制活禽交易。从近几年推行的效果看,由于消费习惯和供应量小,只是在每年的寒冷潮湿冬春两季禽流感高发的时候屠宰量稍微多一点,禽屠宰企业亏损现象严重,企业积极性不高。
(五)屠宰监管和检疫队伍力量薄弱。一是监管力量薄弱。2014年屠宰监管职能移交时,没有配备编制和人员,市农经局在畜牧兽医局成立屠宰管理科负责全市屠宰企业行业管理和屠管办日常工作。二是驻场官方兽医力量严重不足依法履职风险较大。目前派驻屠宰检疫岗位官方兽医23名,协检员9名,负责3个生猪屠宰场(点)和1个菜牛屠宰点的屠宰检疫,监督企业开展畜产品安全和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受监督管理类招聘必须需要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条件限制,新生力量补充较困难。尤其是近3年内又将有11名官方兽医人员退休;其次协检员的收入较低,人员不稳定。造成检疫队伍人员年龄老化、严重不足。如果实行家禽定点屠宰,检疫人员将更加缺乏。
三、解决对策和工作设想
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湖市生猪(牛)
定点屠宰企业规范提升实施意见的通知》(平政办发〔2015〕126号)文件精神,按照“优化布局、规范提升、保障供应”的原则,重新规划布局、整合提升全市现有的4家生猪(牛)定点屠宰企业,把家禽和肉羊纳入定点屠宰,逐步建立起与产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相适应、布局科学合理、加工设施先进、产品质量安全的机械化、规模化、工厂化畜禽定点屠宰加工体系。
(一)统筹规划选址落地。一是由征收指挥部加快农批市场地块城市征迁进程,加快推进当湖中心屠宰场关停搬迁;二是由规划建设局和国土资源局做好规划布局研究,科学研究屠宰场搬迁后用地问题。三是农经局负责指导当湖屠宰中心搬迁后新建时,新增家禽定点屠宰车间,作为全市家禽定点屠宰点,确保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四是环保局负责抓好新建屠宰场址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处置设施配置的指导工作,确保达到环评要求。
(二)合力推进家禽定点。一是鼓励禽类产品供应实行定点屠宰、“杀白净膛”上市。二是部门联动。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市场以外继续从事活禽交易和宰杀的查处。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督促市场举办者和入市销售者应当履行索证索票义务。三是农经局在现阶段编制内官方兽医补充困难的背景下,按屠宰检疫岗位招录检疫人员(协检员)充实屠宰监管队伍;四是对现有牛集中屠宰点在达到规范提升的基础上,落实土地指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探索推进牛、羊集中屠宰整合;五是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推介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杀白”家禽产品消费知识,引导居民强化家禽产品品牌认知,树立科学健康的绿色消费观念、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这次提出的建议我们会积极采纳,努力做好政府参谋,争取我市早日实现家禽定点屠宰和杀白上市。同时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