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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7〕71-6号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李志红、谢静方委员:
您们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耕地季节性抛荒现象的建议》已由市政府批转我局办理。根据提案办理有关要求,经我局调查和研究,对您们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2016年底,我市耕地总面积45.49万亩,农作物播种面积70.6万亩。2017年春季农作物播种面积31.9万亩,其中春粮23.96万亩,春季蔬菜4.34万亩,西甜瓜0.46万亩,油菜1.54万亩,其它1.6万亩。从以上统计数据来看,我市春季农业生产形势较好。但近年来,劳动力成本急速上涨,春粮收购价格普遍较低,特别是大小麦受赤霉病影响,连续多年丰产不丰收,农户种植春粮的积极性下降,导致部分耕地出现季节性抛荒现象。为此,农业部门也高度重视,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新型农业发展,促进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生态“三生”融合。
一、积极推进规模经营。坚持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托市、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实行土地使用权流转和规模经营。我市已连续多年出台政策,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实行政策补助,农户委托村流转期限10年以上、产业发展符合规划,新增连片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的,给予村200元/亩的一次性补助;新增连片流转土地300亩以上的,给予村300元/亩的一次性补助;一次规划、2年内流转面积达到全村承包总面积90%以上或连片流转面积2000亩以上、流转期限10年以上的,给予村500元/亩的一次性补助。截止目前,全市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20.12万亩,流转率达64.8%,15个村实现整村连片流转,全市50亩以上的规模种植户662户,面积19.26万亩。同时,土地流转有效促进了农业“两区”建设,目前已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162个、面积19.01万亩;建成现代农业综合区1个、主导产业示范区4个、特色农业精品园8个。
二、大力推广新型农作制度。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政府赢米袋子、农民赢钱袋子”为目标,充分发挥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因势利导,不断创新发展新型农作制度,扩大覆盖面。当前,我市基本形成“水稻-蘑菇-芦笋”、“千斤粮万元钱”等五种新型农作制度模式,其中“水稻-蘑菇-芦笋”模式应用面积9000亩,“千斤粮万元钱”模式应用面积4000亩,“露地蔬菜-晚稻”轮作模式应用面积26000亩,“果园套种旱粮”模式应用面积3000亩,“稻鱼生态种养”模式应用面积2000亩。
三、加大强农惠农资金投入。为提高农民种粮食积极性,我市已连续多年出台各类种粮补贴政策,鼓励农民种足种好。 2016年,用于种粮补贴的资金5998.78万元。其中,对于全年水稻、大小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给予100元/亩规模种粮补贴;对于为散户开展水稻机械化栽植、规范化植保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的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给予每200亩奖励1万的补贴;对于种植玉米、番薯、马铃薯、大豆、蚕豆、豌豆,杂豆的种植户给予125元/亩旱粮种植直补;对于在果园、桑园和幼疏林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的种植户给予60元/亩旱粮种植直补;对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或通过土地流转拥有耕地经营权的种粮农民给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16年度补贴标准144元/亩;对于种粮大户、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给予3%的贷款贴息。
四、扎实推进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先后组织开展了以种养殖能手、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产业带头人等具有明显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农民为对象的“两创”实用人才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知识技能提升培训。2016年,共培训农民6491人,其中农村实用人才1095人、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1441人、普及性培训1732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162人;新招收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学员45名;开展农民大学生招生16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114人。
最后,感谢您们对三农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请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