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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7〕71-4号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
朱元弟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稻草生产食用菌纳入政策性补助的建议》已由市政府转批我局办理。我局领导十分重视,会同市财政(地税)局及局相关职能部门,多次进行研究商量。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平湖食用菌产业经过近三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已成为平湖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可持续发展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的支柱产业之一,也是我市重点扶持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近几年,我市通过政策扶持、科技支撑、服务跟进等措施,开展蘑菇生产及蘑菇大棚保险、蘑菇废料资源化利用等工作,有力地促进了蘑菇产业的发展。2016年,全市蘑菇种植面积达2150万平方尺,实现总产值1.49亿元。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已在政策方面加强了保障:
一、制定出台《加快推进新型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意见(2017-2019)》(平政发〔2017〕49号)。政策明确,新建改良型菇棚连片种植面积5万平方尺以上、应用新型覆盖材料的,补助1元/平方尺。应用新型材料提升菇棚外观形象的,按种植蘑菇面积补助0.5元/平方尺。相比《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平政发〔2016〕125号)中的补贴标准:当年单个主体新增蘑菇连片种植面积5万平方尺以上、整体采用钢管型和防火材料覆盖的菇棚,给予0.5元/平方尺的补助,本次产业政策对菇棚改良的补助力度大大提升。根据前期排摸,目前我市共有1732万平方尺的菇棚准备在今年完成菇棚形象提升。
二、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平湖市秸秆收集主体申报工作的通知》(平农经〔2017〕60号)。政策明确,申报对象为现有本市秸秆年消耗量在100吨以上专业合作组织或农业企业(如3万平方尺以上的蘑菇种植主体、以秸秆为原料的加工型企业等);申报条件为申报单位需根据自身发展规模建立秸秆收集点或村级秸秆临时堆贮点和申报单位需配置磅秤、秸秆运输设备,有条件的可配置秸秆机械捆扎设备;补助标准为经镇街道规划、农经部门认定的专业合作组织或农业企业建设的秸秆收集点使用土地,按实际租金数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个;对村级秸秆集中堆贮点按面积给予1500-2000元/亩补助;秸秆收集点收集秸秆补助30元/吨。秸秆收集点新购置粉碎机、打包机等秸秆专用机械,补助采购价格的50%、最高不超过5万元/台。
但如您所反映,我市在食用菌利用稻草方面还存在政策不完善等问题。接下来,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好秸秆收集主体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平湖市秸秆收集主体申报工作的通知》(平农经〔2017〕60号)文件精神,要求各镇街道、相关单位做好宣传发动,鼓励秸秆收集主体积极申报。秸秆收集点经认定后生效,秸秆收集量补助按当年实际收集数量经镇街道核查、市级部门抽查后进行补助,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0日。
二、推进科研合作。积极与上海同济大学、上海市农科院等科研院校对接,起草《平湖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农业科技合作协议书》,目前3个课题正在对接过程中,其中关于食用菌生产、利用的课题1个。我市充分鼓励和支持本地生产企业包括食用菌生产企业与上级科研机构合作,共同进行开发、研究,2017年院地合作项目预算资金约70万元。
三、强化经验推广。积极推广周年化生产大棚,新型菇棚外棚覆盖食用菌专业黑白膜,棚内的镀锌床架、采菇推车、控温设施更美观、更现代,通风环境良好、长菇面积大、采摘方便、采菇劳动强度低、安全系数高,能从一定程度上缓解蘑菇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存在的劳动力紧张、工价快速上涨等问题。下一步,我市将因地制宜,有选择性地引进适合本地普通菇农生产的蘑菇周年化、轻简化生产方式,使其形成适度的投资规模,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较高的投入产出比,为食用菌生产者提供更多的选择,并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深入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和经验推广。
四、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7年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今年我市将组织80个农技人员分8批参加为期5天的知识更新培训;开办食用菌生产技术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对食用菌生产大户进行最新知识的传授,从而提升农技部门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水平和食用菌生产户的生产技术水平。
五、广泛宣传科普。通过送科技下乡服务、教育实践活动中走村入户活动等多种途径,将最新的食用菌科普知识和生产技术送到社区、农资经营网点、合作社、基地、大户和农民朋友手中;及时与市级主流媒体进行沟通联络,充分利用《今日平湖农村》广播节目中的12316农技点点通、12316专家走进直播室等栏目以及《金色田野》、《平湖新闻》和嘉兴日报平湖版对我市的农业进行宣传和科普;定期制作12316为农服务报,发放范围扩大到省市各部门及镇街道、村一级,确保农业宣传全覆盖。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