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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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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798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嘉兴市、平湖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7731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委〔201714号)、《嘉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安委〔201710号)、《平湖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平安委会〔2017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平安护航十九大”和全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全面减少各类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工作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深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全面梳理和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严防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发生,为十九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重点

此次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是局属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情况及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层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局属有关单位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三个必须”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局属有关单位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局属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农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日志制、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等机制建立情况。

4.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农机、渔业船舶、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林业、农家乐、农业设施等重点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体责任单位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方面职责情况,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设情况。检查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单位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用电安全隐患和消防设施建设不到位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落实省安委会印发的《县(市、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八项规定》、《渔船安全管理八条规定》等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落实情况;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等。

三、职责分工

(一)组织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单位:农机管理站,责任领导:戚红炳);

(二)组织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单位: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责任领导:龚方明);

(三)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责任领导:龚方明);

(四)组织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局,责任领导:袁利强);

(五)组织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单位:渔业管理科,责任领导:费祥华);

(六)组织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单位:林场,责任领导:费祥华);

(七)组织农家乐休闲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单位:社会发展科,责任领导:戚红炳);

(八)组织涉农设施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单位:农技推广中心,责任领导:唐红芳);

(九)组织出租房屋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单位:国资改革办,责任领导:费祥华)。

四、工作步骤

20177月至12月,集中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7)以部署发动、全面自查为主,着力查短板、补漏洞。

(二)第二阶段(8月至10)以深入检查,整治管控为主,着力治隐患、控风险。

(三)第三阶段(11月至12月)。以重点防控,建立机制为主,着力抓重点,建长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实施统一领导和部署。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农村经济信息网、农民信箱等各种载体,加大农业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强化安全意识,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

(三)加大执法检查。认真组织实施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对重要领域、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安全执法检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行为,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隐患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安排专人盯守,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五)加强信息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局属有关单位要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文字、照片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819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报送局办公室(法制科);925日前,将上级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和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的整改方案以及落实情况报送局办公室(法制科);1020日前,将大检查阶段性总结及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局办公室(法制科);125日前,将行业领域的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方案报送局办公室(法制科)。

 

附件:1.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记录表

2.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记录表

日期:           

检查内容

 

被检查对象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情况

 

需要整改的内容

被检查单位签字:

以上需整改内容限被检查单位在    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报当地农经部门备案。

注:此表在大检查时填写,并及时反馈给局办公室(法制科)存档。

检查组成员签名:

检查组组长签名:          


附件2

农业安全生检查况统计

填报单位:

行业领域

专项检查

排查治理隐患

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处罚

联合惩戒失信企业

问责曝光工作不力

出动检查组

检查人员

检查企业

排查隐患数

已整改

其中重大隐患

责令限期整改

采取停电等强制措施

责令“三停”

暂扣吊销证照企业

关闭取缔

处罚罚款

行政拘留

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挂牌督办数

已整改销号

单位

人员

单位

万元

合计

 

 

 

 

 

 

 

 

 

 

 

 

 

 

 

 

 

 

 

1.农机

 

 

 

 

 

 

 

 

 

 

 

 

 

 

 

 

 

 

 

2.渔业船舶

 

 

 

 

 

 

 

 

 

 

 

 

 

 

 

 

 

 

 

3.农产品质量

 

 

 

 

 

 

 

 

 

 

 

 

 

 

 

 

 

 

 

4.畜产品质量

 

 

 

 

 

 

 

 

 

 

 

 

 

 

 

 

 

 

 

5.水产品质量

 

 

 

 

 

 

 

 

 

 

 

 

 

 

 

 

 

 

 

6.农农乐休闲场所

 

 

 

 

 

 

 

 

 

 

 

 

 

 

 

 

 

 

 

7.涉农设施

 

 

 

 

 

 

 

 

 

 

 

 

 

 

 

 

 

 

 

8.人员密集场所

 

 

 

 

 

 

 

 

 

 

 

 

 

 

 

 

 

 

 

9.其他行业领域

 

 

 

 

 

 

 

 

 

 

 

 

 

 

 

 

 

 

 

:数据为大检查开展以来的累计数据

核人:                                                                    填报日期   


 

 

 

 

 

 

 

 

 

 

 

 

 

 

 

 

 

 

 

 

 

 

 

 

 

 

 

 

 

 

 

 

抄送:平湖市安委办,市安监局。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办公室                   2017年7月3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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