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当街〔2017〕77号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
答 复
李燕代表:
您在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老小区租住户规范管理的建议》已由市政府批转当湖街道办理。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当湖街道高度重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在收到建议后,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商议,并交由社区办(物业公司)进行办理,并第一时间到涉及的老小区进行实地踏勘。长久以来,居民小区作为一个城市的载体,其管理水平的高低折射出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而老小区的管理难度较大,特别是租住户的服务管理方面,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老小区规范管理存在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1.出租住户存在车库住人,目前小区出租户管理工作由派出所负责,社区、物业公司协助派出所的相关工作,社区和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有车库出租现象的,立即制止,对制止无效的的第一时间上报派出所,对租住户日常不文明的生活行为,社区、街道做好宣传和劝导工作,并加强日常的检查和监督。
2.对住户养狗不文明行为,街道高度重视日常宣传工作,社区积极督促养殖户进行圈养,及时打好疫苗,挂好牌子,不发生扰民现象;发现散养犬类或者扰民现象及时做好劝导工作,多次劝导无效后上报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扑捉。
3.对老小区乱停车的行为,特别是开放式的老小区,由于小区规划停车位少且道路普遍狭小,无法满足日益增多的私家车辆的停放,造成了老小区普遍停车难的根本原因。街道社区和物业一方面对开放式的老小区,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引导居民合理停放车辆;对有物业公司管理的老小区,应地制宜适当增加停车位;另一方面积极引导住户寻求其他途径解决,比如改变出行方式,可以将车辆停放小区附近公共停车场等,努力为居民缓减停车难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当湖社会事业工作的关注,同时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当湖街道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当湖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6日
抄送:市府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任工委,市规划建设局,当湖街道人大工委,何健副市长,金玉珍副主任
当湖街道党政综合办 2017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