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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农业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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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7149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

农业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局属相关科站:

为加强和规范财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推进农业建设项目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项目库建设的通知》(浙农计发〔201628号)和《平湖市农经局农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平农经〔20161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农业项目储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经项目准入的新引进主体,以及承担公益性建设内容的镇街道、村社区等。

二、申报类别

实行项目储备管理的各类农业专项资金。(详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一)坚持规划引领。储备项目应符合市“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一区三镇五园五带”平台布局和相关农业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通过强化资金统筹和项目带动,推动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升我市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水平、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和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促进农业产业集聚和优化升级,有效保障我市农业重点工作全面完成。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镇街道要根据农业园区建设和当地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切实强化项目储备管理,认真抓好项目选择,对实施主体有无在建项目、有无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有无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等进行审核,并重点就主体基本情况和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的真实性等做好源头把关,明确项目管理责任人。其中实施主体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的,需另附申报主体基本情况表

(三)明确申报要求。建设主体需提供《平湖市农业储备项目实施方案简表》、项目位置图及建设平面图等。申报材料递交给镇街道初审;各镇街道于11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集中报送至农经局相关业务科站,同时递交通过初审项目的电子表;局业务科站进行复核后报项目管理科。根据项目库动态管理要求,上一年度入库的项目未立项的,如未实施未变动,无需申报继续留库;如有变动,调整更新后申报;如已不符合条件,将移除出库。

特此通知,请抓紧落实。

 

附件:1.2018年度农业储备项目申报目录

2.平湖市农业项目储备申请简表

3.农业企业基本情况表

4.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基本情况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71031

 


附件1

2018年度农业储备项目申报目录

 

项目类别

支持重点

业务科站

现代农业

提升发展

围绕农业主导产业提升,重点扶持配套完善沟渠路电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基地、生产设施和设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农产品产地加工、储藏、保鲜、冷藏等建设。原则上单个项目省补标准不低于50万元,其中市场主体承担的要求自筹资金不低于省财政补助,对承担公益性建设内容的加大扶持力度。

农业产业科

生态循环

农业发展

开展秸秆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肥料化“五化”综合利用,重点支持秸秆-生物质燃料的能源化利用模式、秸秆-食用菌基料的基料化利用模式和秸秆机械还田的肥料化利用模式,包括秸秆收贮运配套设施、秸秆收集点建设等。其他适合我市推广应用的秸秆利用新模式、新技术。

能源站

农机化与

智慧农业

重点支持农业新机具、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农业信息化建设及安全管理;粮油及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化作业;

农机服务中心建设。

农机管理站

农机化与

智慧农业

围绕发展数字农业,重点支持在大田种植、设施园艺、水产养殖等领域开展精准作业、精准控制设施设备、管理服务平台等内容建设,对于加工销售、一二三产融合等领域的信息化需求也可支持。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信息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全面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原则上单个项目省补标准不低于50万元,其中市场主体承担的要求自筹资金不低于省财政补助。

信息中心

畜牧业转型升级

主要用于定点畜禽屠宰场(厂)的改造提升,使屠宰企业的区域布局更加合理,生产水平趋于提高,防疫、环保设施更加到位。原则上单个项目省补标准不超过30万元,其中畜禽定点屠宰企业主体承担的自筹资金要求不低于省财政补助。

畜牧兽医局

粮油产业

发展

围绕粮油战略产业,重点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工作,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耕地质量提升、社会化服务、 “三新”技术示范推广等建设工作。原则经营主体承担的要求自筹资金不低于省财政补助,对承担公益性建设内容的加大扶持力度;“三新”技术示范推广由各级农技推广部门承担建设。

农技推广中心

渔类(虾蟹类)产业提升、渔业标准化养殖

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设备购置、渔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包括海淡水池塘循环水养殖、高位池养殖、水产养殖塘生态化改造、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种养结合等生产设施建设以及疫病防控、水质自动监测等物联网设备、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建设。原则上单个项目上级补助占比不超过50%,对承担公益性建设内容的加大扶持力度。

渔业管理科

现代渔业

生产发展

为提升现代化水平实施的渔业产业集聚区、水产苗种规模化繁育基地、休闲渔业基地、特色渔业小镇、现代水产加工集聚区、智慧渔业等基础设施建设,渔业生态化改造和生态循环安全的养殖模式应用,以及配备先进的渔业机械装备、质量检测、信息化装备、渔业节能减排等。

渔业管理科


附件2

平湖市农业项目储备申请简表

拟报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拟报项目类型

 

单位法人姓名

和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计划实施地点

 

计划实施期

 

土地性质

或来源

流转、租赁或自有(选其一)

资金来源

 

建设必要性

 

建设目标及

投资规模

 

预期效益(经济、社会、生态)

 

项目建设分项名称

规模(数量)

计划

投资

(万元)

其中申请财政补助(万元)

备注

1

 

 

 

 

 

2

 

 

 

 

 

3

 

 

 

 

 

4

 

 

 

 

 

5

 

 

 

 

 

6

 

 

 

 

 

合计

——

——

 

 

 

申请单位承诺

镇街道审核意见

业务科站意见

此次报送的材料符合申报要求、真实无误,保证项目自筹资金及时到位,项目建设任务按期完成。愿意承担因申报不实而引发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负责人: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单位盖章)

             

附件3

农业基本情

申报单位名称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资产总额(万元)

 

出口创汇(万美元)

 

属于哪级政府部门认定

的农业龙头企业

 

自建基地规模

(亩//羽)

 

生产能力(吨/年)

 

生产设施(台/套)

 

示范带动作用

联结基地规模

(亩//羽)

 

促进农民

增收情况

亩增收(元)

(预计数)

带动农户数

(个)

 

农民增收(万元)

(预计数)

利益联结方式

实行保护价

主营产品

质量认证

中国有机食品

实行优惠价

中国绿色食品

提供系列化服务

国家无公害农产品

利润返还

森林食品

入股分红

 

 

近三年已获得省及以上

财政资金扶持情况

(年度、项目类别及名称、资金额度)

农业企业意见

本企业对以上内容及项目申报总投资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章)

                                  

镇街道意见

 经审查,上述内容及项目申报总投资真实、准确。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附件4

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基本情况表

申报单位名称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注册登记时间

 

注册资金(万元)

 

属于哪级政府部门

认定的规范化合作社(家庭农场)

 

基地、产品得到

何种认证

 

生产经营规模

(亩//羽)

 

示范带动作用

示范带动规模

(亩//羽)

 

成员人数

(个)

 

带动农户数(个)

 

是否制定实施

生产质量标准

 

促进农民增收情况

亩增收

(元)

(预计数)

得过哪级

名牌产品

 

农民增收

(万元)

(预计数)

近三年已获得省及以上财政资金扶持情况

(年度、项目类别及名称、资金额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意见

    本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对以上内容及项目申报总投资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章)

                                  

镇街道意见

经审查,上述内容及项目申报总投资真实、准确。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抄送:平湖市财政局。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3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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