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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7〕149号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
农业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局属相关科站:
为加强和规范财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推进农业建设项目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项目库建设的通知》(浙农计发〔2016〕28号)和《平湖市农经局农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平农经〔2016〕 1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农业项目储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经项目准入的新引进主体,以及承担公益性建设内容的镇街道、村社区等。
二、申报类别
实行项目储备管理的各类农业专项资金。(详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一)坚持规划引领。储备项目应符合市“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一区三镇五园五带”平台布局和相关农业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通过强化资金统筹和项目带动,推动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升我市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水平、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和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促进农业产业集聚和优化升级,有效保障我市农业重点工作全面完成。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镇街道要根据农业园区建设和当地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切实强化项目储备管理,认真抓好项目选择,对实施主体有无在建项目、有无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有无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等进行审核,并重点就主体基本情况和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的真实性等做好源头把关,明确项目管理责任人。其中实施主体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的,需另附申报主体基本情况表。
(三)明确申报要求。建设主体需提供《平湖市农业储备项目实施方案简表》、项目位置图及建设平面图等。申报材料递交给镇街道初审;各镇街道于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集中报送至农经局相关业务科站,同时递交通过初审项目的电子表;局业务科站进行复核后报项目管理科。根据项目库动态管理要求,上一年度入库的项目未立项的,如未实施未变动,无需申报继续留库;如有变动,调整更新后申报;如已不符合条件,将移除出库。
特此通知,请抓紧落实。
附件:1.2018年度农业储备项目申报目录
2.平湖市农业项目储备申请简表
3.农业企业基本情况表
4.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基本情况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附件1
2018年度农业储备项目申报目录
项目类别 |
支持重点 |
业务科站 |
现代农业 提升发展 |
围绕农业主导产业提升,重点扶持配套完善沟渠路电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基地、生产设施和设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农产品产地加工、储藏、保鲜、冷藏等建设。原则上单个项目省补标准不低于50万元,其中市场主体承担的要求自筹资金不低于省财政补助,对承担公益性建设内容的加大扶持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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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循环 农业发展 |
开展秸秆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肥料化“五化”综合利用,重点支持秸秆-生物质燃料的能源化利用模式、秸秆-食用菌基料的基料化利用模式和秸秆机械还田的肥料化利用模式,包括秸秆收贮运配套设施、秸秆收集点建设等。其他适合我市推广应用的秸秆利用新模式、新技术。 |
能源站 |
农机化与 智慧农业 |
重点支持农业新机具、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农业信息化建设及安全管理;粮油及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化作业; 农机服务中心建设。 |
农机管理站 |
农机化与 智慧农业 |
围绕发展数字农业,重点支持在大田种植、设施园艺、水产养殖等领域开展精准作业、精准控制设施设备、管理服务平台等内容建设,对于加工销售、一二三产融合等领域的信息化需求也可支持。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信息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全面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原则上单个项目省补标准不低于50万元,其中市场主体承担的要求自筹资金不低于省财政补助。 |
信息中心 |
畜牧业转型升级 |
主要用于定点畜禽屠宰场(厂)的改造提升,使屠宰企业的区域布局更加合理,生产水平趋于提高,防疫、环保设施更加到位。原则上单个项目省补标准不超过30万元,其中畜禽定点屠宰企业主体承担的自筹资金要求不低于省财政补助。 |
畜牧兽医局 |
粮油产业 发展 |
围绕粮油战略产业,重点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工作,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耕地质量提升、社会化服务、 “三新”技术示范推广等建设工作。原则经营主体承担的要求自筹资金不低于省财政补助,对承担公益性建设内容的加大扶持力度;“三新”技术示范推广由各级农技推广部门承担建设。 |
农技推广中心 |
渔类(虾蟹类)产业提升、渔业标准化养殖 |
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设备购置、渔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包括海淡水池塘循环水养殖、高位池养殖、水产养殖塘生态化改造、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种养结合等生产设施建设以及疫病防控、水质自动监测等物联网设备、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建设。原则上单个项目上级补助占比不超过50%,对承担公益性建设内容的加大扶持力度。 |
渔业管理科 |
现代渔业 生产发展 |
为提升现代化水平实施的渔业产业集聚区、水产苗种规模化繁育基地、休闲渔业基地、特色渔业小镇、现代水产加工集聚区、智慧渔业等基础设施建设,渔业生态化改造和生态循环安全的养殖模式应用,以及配备先进的渔业机械装备、质量检测、信息化装备、渔业节能减排等。 |
渔业管理科 |
附件2
平湖市农业项目储备申请简表
拟报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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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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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报项目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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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人姓名 和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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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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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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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实施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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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 或来源 |
流转、租赁或自有(选其一) |
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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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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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目标及 投资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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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效益(经济、社会、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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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分项名称 |
规模(数量) |
计划 投资 (万元) |
其中申请财政补助(万元)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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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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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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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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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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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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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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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承诺 |
镇街道审核意见 |
业务科站意见 | ||||||||
此次报送的材料符合申报要求、真实无误,保证项目自筹资金及时到位,项目建设任务按期完成。愿意承担因申报不实而引发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农业企业基本情况表
申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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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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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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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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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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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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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创汇(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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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哪级政府部门认定 的农业龙头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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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基地规模 (亩/头/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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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能力(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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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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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带动作用 |
联结基地规模 (亩/头/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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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民 增收情况 |
亩增收(元) |
(预计数) | ||
带动农户数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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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增收(万元) |
(预计数) | ||||
利益联结方式 |
实行保护价 |
○ |
主营产品 质量认证 |
中国有机食品 |
○ | ||
实行优惠价 |
○ |
中国绿色食品 |
○ | ||||
提供系列化服务 |
○ |
国家无公害农产品 |
○ | ||||
利润返还 |
○ |
森林食品 |
○ | ||||
入股分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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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已获得省及以上 财政资金扶持情况 |
(年度、项目类别及名称、资金额度) | ||||||
农业企业意见 |
本企业对以上内容及项目申报总投资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章) 年 月 日 | ||||||
镇街道意见 |
经审查,上述内容及项目申报总投资真实、准确。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基本情况表
申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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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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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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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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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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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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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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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哪级政府部门 认定的规范化合作社(家庭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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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产品得到 何种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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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规模 (亩/头/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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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带动作用 |
示范带动规模 (亩/头/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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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人数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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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农户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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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实施 生产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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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民增收情况 |
亩增收 (元) |
(预计数) | ||
得过哪级 名牌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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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增收 (万元) |
(预计数) | |||
近三年已获得省及以上财政资金扶持情况 |
(年度、项目类别及名称、资金额度) | |||||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意见 |
本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对以上内容及项目申报总投资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章) 年 月 日 | |||||
镇街道意见 |
经审查,上述内容及项目申报总投资真实、准确。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