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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防治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指挥部办公室文件
平防指办〔2017〕1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犬类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防治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指挥部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国内外动物疫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我市动物疫情相对平稳,但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犬类狂犬病疫情时有发生,犬伤人事件不断,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犬类管理工作,提高我市犬类狂犬病的防疫水平,落实预防和控制犬狂犬病措施,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决定开展一次犬类管理集中行动,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犬类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基础性的社会管理工作。各镇街道、市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犬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犬类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相应的犬类管理工作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犬类管理工作。除城区犬只养殖由市综合执法局牵头实施犬类管理外,全市其余犬只养殖的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对犬类实行登记、强制免疫、违章犬处置等综合管理措施。同时要配套落实犬类管理工作经费,确保犬类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充分调动积极性
犬类管理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更需要广大养犬户的密切配合。各镇街道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犬防宣传发动工作,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宣传栏板报、互联网、短信、微信等多渠道宣传犬类管理工作,树立依法、文明养犬的意识。规范养犬行为、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犬患和狂犬病蔓延的严重危害性及其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切实提高广大群众主动配合和文明养犬的自觉性,形成全民皆知、全民动员、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周密部署,落实防疫措施
犬类管理工作要求高、任务重、难度大,各镇街道、市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有关部门和各村(居)委会力量,建立专门工作班子,摸清本辖区内犬类的分布、数量,负责做好犬类管理各项工作,切实加强犬类饲养的登记、免费免疫工作、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回收,做到镇街道不漏村(居委会)、村(居委会)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犬。犬类免疫工作从12月1日开始到12月25日前全面完成。各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平湖市犬类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第20号令)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确保犬防工作圆满完成。
四、加强检查督查、及时报送信息
各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要研究解决犬类管理各个环节中碰到的问题,加强信息沟通,落实犬狂犬病的预防、控制、扑灭措施,切实提高免疫密度,防止疫病发生。加强监督检查,对未经登记、免疫、无免疫牌、无免疫证或者未按规定拴(圈)养的犬只,一律视为违章犬,由各镇街道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居(村)民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就地处置。请各镇街道在12月28日前将犬类管理工作情况和《2017年犬类管理工作统计表》报送到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高明;联系电话:774858,85110647 ; 邮箱:农民信箱。
附件:2017年犬类管理工作统计表
平湖市防治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指挥部办公室
附件
2017年犬类管理工作统计表
年 月 日
镇街道 |
媒体宣传次数 |
发放宣传资料(份) |
出动摸底人数 |
养 犬 |
已防疫情况 |
发现狂犬病犬 |
强制组织扑杀 |
未防自行捕杀 |
免疫加扑杀合计占% | ||||
户数 |
犬数(条) |
参加打防人数 |
免疫数 (条) |
已免疫占% |
发病地点 |
病犬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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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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