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平湖市建筑垃圾运输核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杜绝超载超限和运输途中泄漏,散落,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改善市区道路环境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平湖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市区建筑垃圾运输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运输车辆管理
(一)禁止车辆加高拦板。凡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严禁加高车厢拦板,栏板已加高的车辆,必须在10月15日前恢复到出厂参数,并通过车辆检验。
(二)逐步升级运输车辆。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运输,提升车容车貌,最大程度减少对城市环境的影响,所有在市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凡2017年10月1日以后新购置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是具有全封闭高密封性能的新型智能环保车辆,符合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逐步实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更新升级。
(三)完善车辆运行监管装备。所有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配置行车及装卸记录仪(GPS),并连接管理部门监管平台,行驶途中必须开启并规范使用。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不予核发准运证。
二、加强执法监管力度
(一)强化源头监管。建设项目申请建筑垃圾运输前,必须由规划建设和综合执法部门组成的联合验审组,对施工场地内冲洗池、高压冲洗设施以及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等基本设施配备情况进行验收,验收通过才能办理运输许可申请;未经核准不能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运输车辆必须按核定载质量装载,严禁超载和车轮带泥驶出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