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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工会委员会文件
平农经工〔2017〕3号
关于成立平湖市农经局工会劳动法律监督
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规定和平湖市总工会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成立平湖市农经局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钱 平 市农经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科长级)、工会主席
委 员:沈鑫平 市农经局办公室(农业法制科)主任
周宇勤 市农经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黄佳莹 市农经局组织人事科副科长
平湖市农经局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组织人事科,负责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日常工作,由黄佳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