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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办公室文件
平美组办发〔2017〕22号
关于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总结2017年度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成效,确保完成年度创建计划,根据省、嘉兴市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工作部署,决定开展2017年度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工作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一)2017年度风景线、示范镇、精品村、重点村计划创建单位,见附件1;
(二)在计划名单以外需验收的精品村、重点村,以镇街道为单位提供名单;
(三)所有整治村。
二、验收时间
12月12-15日,每个镇街道安排一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验收内容
主要针对美丽乡村示范创建过程中组织领导、规划设计、环境治理、村庄建设、产村发展、项目建设、乡村治理、特色工作、档案资料、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开展内外业检查验收。
四、验收所需提供资料
(一)风景线
1.镇街道验收申请报告;
2.风景线创建工作总结;
3.嘉兴市美丽乡村精品线建设考核评分表(自评)。
(二)示范镇
1.镇街道申报报告;
2.嘉兴市美丽乡村建设创建示范镇街道申报表;
3.镇街道创建美丽乡村示范镇街道工作总结及自查得分;
4.有关美丽乡村示范镇街道创建的政策文件、规划文本等;
5.有关美丽乡村示范镇街道创建的定量绩效指标目标任务及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文件;
6.2016年以来获得的各类先进荣誉等资料。
(三)精品村、重点村
1.项目建设总平面图;
2.以镇街道为单位,出具一份精品村、重点村验收申请报告;
3.平湖市美丽乡村精品村、重点村评价计分表,村、镇街道各完成评分;
4.精品村、重点村创建工作总结;
5.申报村建设前后的对比示意图(或照片)及文字说明(每个建设项目提供1组以上);
6.2016年以来获得的各类先进荣誉等资料。
(四)整治村
由各镇街道自行组织验收,验收意见报市美村办。
风景线、示范镇、精品村、重点村材料一式四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建议活页装订,便于更改),12月8日前报市美村办,电子稿同步发送农民信箱:农办社会发展科陆也好或QQ:2784394358;整治村验收意见以镇街道为单位加盖公章,于12月15日前报市美村办。其余资料按《关于做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台账资料收集归档的通知》整理归档。
五、验收方式
(一)听取汇报。以镇街道为单位集中听取工作汇报,主要听工作机制、工作举措、建设成效、特色亮点、问题困难、下步计划等。
(二)现场踏勘。对环境治理、村庄风貌、设施配套、产村发展等方面建设情况开展现场踏勘,主要是看进度、看质量、看效果。
(三)查阅资料。查阅各示范创建单位账资料收集归档情况。
(四)综合评分。对风景线、示范镇、精品村、重点村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赋分评价。
六、验收人员
第一组:
组长:戚红炳(农办)
组员:宣传部(文明办)、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联络员:金琳芳
验收对象:新埭镇、钟埭街道
第二组:
组长:张国平(规划建设局)
组员: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农经局
联络员:顾晔昀
验收对象:当湖街道、独山港镇
第三组:
组长:倪琦根(旅游局)
组员:农经局、文广新局、综合执法局
联络员:方方其
验收对象:新仓镇、广陈镇
第四组:
组长:王杏弟(美村办)
组员:水利局、卫生计生局、妇联
联络员:陆也好
验收对象:林埭镇、曹桥街道
请参加检查验收的相关部门于12月8日前将检查验收人员回执单(附件2)发送至邮箱:2784394358@qq.com,联系人:陆也好(电话:634268)。
附件 :1.2017年度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名单
2.验收人员回执单
3.嘉兴市美丽乡村创建示范镇(街道)申报表
4.嘉兴市美丽乡村精品线建设考核评分表
5.嘉兴市美丽乡村创建示范镇(街道)评价计分表
6.平湖市美丽乡村精品村评价计分表
7.平湖市美丽乡村重点村评价计分表
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办公室
附件1
2017年度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名单
镇街道 |
风景线 |
示范镇 |
精品村 |
重点村 |
当湖 |
七彩水乡 |
|
金家村 |
黄家浜村、通界村 |
新埭 |
|
|
兴旺村 |
泖河村、星光村 |
新仓 |
|
|
石路村 |
中华村、杉青港村、友联村 |
独山 |
|
|
优胜村 |
海塘村、前进村、周家圩村(新港村) |
广陈 |
|
示范镇 |
高新村、龙萌村、 山塘村 |
民主村、泗泾村 |
林埭 |
|
|
保丰村 |
共和村 |
钟埭 |
钟溪樱姿 |
示范镇 |
大力村、沈家弄村 |
|
曹桥 |
七彩水乡 |
|
马厩村 |
|
合计 |
2条线 |
2个镇 |
11个村 |
16个村 |
附件2
验收人员回执单
部门(单位) |
姓名 |
职务/职称 |
联系电话 |
|
|
|
|
附件3
嘉兴市美丽乡村创建示范镇(街道)申报表
县(市、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镇(街道)名称 |
|
常住人口 (人) |
|
区域面积 (平方公里) |
| ||||
行政村数量(个) |
|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
|
村级集体 收入(万元) |
| ||||
镇(街道)创建工作主要负责人 |
姓名 |
|
联系人 |
姓名 |
| ||||
电话 |
|
电话 |
| ||||||
资金预算及 筹措情况 |
填写说明:1、资金预算;2、资金筹措:各级财政资金投入,村级集体资金投入,农民自筹资金投入,社会资金投入等。 | ||||||||
实施方案及 主要措施 |
填写说明:1、实施范围和实施计划;2、主要建设内容;3、运作机制和组织落实。 | ||||||||
镇(街道)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嘉兴市美丽乡村精品线建设考核评分表
类别 |
序号 |
考核指标 |
分值 |
评分办法 |
自评 |
县评 |
前置条件 |
1 |
建设规模 |
/ |
精品线(片)要求长度在10公里以上或区域面积在30平方公里以上,且节点之间以绿道、绿化、景观长廊、文化长廊及旅游服务设施等连贯 |
|
|
主题创建 |
2 |
主题定位 |
10 |
明确美丽乡村精品线的主题风格定位,未明确的不得分 |
|
|
3 |
规划编制 |
10 |
编制科学合理的美丽乡村精品线总体规划得5分,未完成不得分;编制重要节点建设规划得5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
4 |
特色创建 |
5 |
开展自然风貌、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精品农业等的特色创建,根据具体建设方案评分 |
|
| |
节点建设 |
5 |
精品节点建设 |
20 |
规划范围内至少建成3个以上精品节点得20分;每少一个扣7分 |
|
|
6 |
优美庭院创建 |
10 |
涉及行政村必须达到优美庭院示范村,每一个未达到扣3分;涉及自然村要求有70%以上农户达到优美庭院示范户,少一个扣2分;精品节点90%以上农户达到优美庭院示范户,少一个扣2分 |
|
| |
环境协调 |
7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10 |
涉及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受益农户达到90%以上得5分,未达到一个扣1分;涉及行政村治理设施正常运维得5分,每少一个行政村扣1分 |
|
|
8 |
农村环境保洁长效管理 |
8 |
根据农村环境保洁实际效果评分 |
|
| |
9 |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
6 |
涉及行政村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每少1个扣1分 |
|
| |
10 |
“五水共治” |
5 |
根据平时督查和年度考核情况进行评分 |
|
| |
11 |
“三改一拆” |
5 |
根据平时督查和年度考核情况进行评分 |
|
| |
12 |
“公铁沿线”粉墙黛瓦 |
5 |
根据平时督查和年度考核情况进行评分 |
|
| |
创新亮点 |
13 |
创新亮点 |
6 |
推进美丽乡村精品线建设过程中涌现的创新举措和亮点工作,由评审组根据具体工作情况评分 |
|
|
附件5
嘉兴市美丽乡村创建示范镇(街道)
评价计分表
类别 |
序号 |
指标内容 |
分值 |
计分办法 |
自评 |
县评 |
机制规划 |
1 |
工作推进机制 |
5 |
建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
|
|
2 |
政策保障机制 |
5 |
设立专项资金 |
|
| |
3 |
编制完善镇(街道)美丽乡村 建设规划 |
5 |
提升完善建设规划 |
|
| |
生态环境 |
4 |
打造美丽乡村景观线,有机串联精品节点 |
10 |
至少1条,没建设的不得分,形象不佳的酌情扣分 |
|
|
5 |
美丽乡村精品村 |
10 |
至少3个;少一个扣4分 |
|
| |
6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 运维管理 |
10 |
受益农户达到90%以上得5分,每少5%扣1分;所有行政村治理设施正常运维得5分,每少一个行政村扣1分 |
|
| |
7 |
农村环境保洁长效管理 |
6 |
根据农村环境保洁实际效果评分 |
|
| |
8 |
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 无害化处理 |
6 |
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0%以上,每少5%扣1分 |
|
| |
9 |
镇村绿化 |
5 |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
| |
10 |
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 |
3 |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
| |
经济发展 |
11 |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增长率 |
3 |
达到8%以上,每低1%扣1分 |
|
|
12 |
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年增幅 |
3 |
达到15%以上,每低1%,扣1分 |
|
| |
13 |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
5 |
所有村集体年经常性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每少1个村扣1分 |
|
| |
14 |
农家乐提升发展 |
3 |
营业收入增长比率15%以上,每少1%扣1分 |
|
| |
15 |
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
3 |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
| |
社会事业 |
16 |
文化礼堂建设 |
3 |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
|
17 |
历史文化村落建设 |
5 |
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不完成不得分,没有任务得平均分 |
|
| |
综合评价 |
18 |
农民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
5 |
随机抽样调查评分 |
|
|
19 |
整体效果综合评价 |
5 |
综合评分 |
|
| |
合计 |
|
|
100 |
|
|
|
附件6
平湖市美丽乡村精品村评价计分表
评价对象: 村 评价类型:(□村自评 □镇街道初评 □市复核认定)
分类 |
编号 |
评价指标 |
分值 |
创建标准 |
评分办法 |
村 自评 |
镇 街道 初评 |
市复核 |
前置条件 |
|
“三乱”整治情况 |
/ |
所在村完成年度“三乱”整治任务,后续长效管护到位,不反弹。 |
没有完成年度“三乱”整治任务的视为不达标;后续管护不到位,反弹严重视为不达标。 |
|
|
|
|
违建情况 |
/ |
创建成为“无违建村”。 |
没有创建成为“无违建村”的视为不达标。 |
|
|
| |
|
生猪养殖情况 |
/ |
保持生猪散养零存栏。 |
发现一处生猪散养的,视为不达标。 |
|
|
| |
规划设计 |
1 |
精品村建设规划情况 |
3 |
完成精品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并按规划实施。精品村建设规划符合市、镇美丽乡村建设和旅游专项规划,体现特色文化、特色产业、特色生态、特色村落。 |
未完成精品村建设规划编制不得分;规划内容不接地气、实施困难的酌情扣分。 |
|
|
|
2 |
提炼主题及 景观设计 |
3 |
委托专业机构编制景观设计方案,设计方案要有鲜明的建设主题,能充分挖掘地域文化、彰显地方特色、体现乡土风情,方案需经专家组会审通过并严格组织实施。 |
建设主题没有较好体现自然景观、村情民俗、人文历史及产业特色的不得分。景观设计方案未制定、或未经评审、或未按规划实施不得分,在专项设计和建设中未较好体现建设主题的酌情扣分。 |
|
|
| |
环境治理 |
3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8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受益率达90%以上,村域范围内农家乐、学校、宴会场所、垃圾分类资源处理站、公厕等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质量达标,建立运维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运行保持良好。 |
农户受益比例每降5个百分点扣0.5分;农家乐、学校、宴会场所、垃圾资源处理站、公厕等遗漏一处治理扣0.5分;每发现一处接户、管网、终端存在质量及运行问题扣1分。 |
|
|
|
4 |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
8 |
积极推行农户垃圾源头分类,建立垃圾分类、收集、投放、处置等系列制度,经资源化处理的有机肥利用路径明确,农户受益率达100%。 |
未建立垃圾分类制度的不得分;农户受益率每降5个百分点扣0.5分。 |
|
|
| |
5 |
“优美庭院”创建 |
8 |
按照“五好四美三宜”标准,积极开展“优美庭院”创建,“优美庭院”覆盖率达60%以上,其中洁化、序化户覆盖率达到90%以上。 |
“优美庭院”覆盖率每降5个百分点扣0.5分,洁化、序化户覆盖率每降5个百分点扣0.5分。 |
|
|
| |
6 |
美丽通道建设 |
4 |
打造1条以上(含1条)美丽通道(1公里以上),要求通道路面及两侧可视范围内卫生环境干净整洁,通道两侧绿化丰富有档次,通道两侧建筑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无明显违法建筑,通道沿线装有路灯,符合“洁化、绿化、美化、亮化”要求。村庄其他主要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到位,无明显违法建筑及环境问题。 |
未按照要求完成美丽通道建设的不得分;村庄其他主要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每发现一处明显违法建筑或环境问题的扣0.5分。 |
|
|
| |
7 |
美丽河道建设 |
4 |
打造1条以上(含1条)生态示范河道(1公里以上),河道平均宽度不小于10米,建有生态护岸,绿化宽度不小于5米。河道管护良好,水面无垃圾及漂浮物,保持水清、流畅、岸绿、景美。村域内其他河道、沟渠、水塘保持水体清澈、水系连通,无淤积、无围网养殖、无垃圾、无地笼网,绿化养护良好,确保“三河”不反弹。 |
未按照要求完成生态示范河道建设的不得分;村域内其他河道、沟渠、水塘每发现一处淤积、黑臭、围网养殖、垃圾漂浮、地笼网等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
|
|
| |
8 |
村部管理 |
2 |
村部标识标牌悬挂明显,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设置合理,做到内容、形式、程序公开三个到位,内容更新及时,橱窗干净。村部内外环境卫生全天候保持干净整洁,配备垃圾桶,垃圾清倒及时,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地面无垃圾,无卫生“死角”,村部室内禁烟。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
|
|
| |
9 |
农村环境长效管理 |
6 |
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农户房前屋后及村公共区域干净整洁。 |
根据长效保洁实效评分。 |
|
|
| |
村庄风貌 |
10 |
“1+X+n”点整治 |
10 |
村域范围内所有“1+X+n”点须在“洁化、序化、绿化、美化、亮化”基础上进行高标准整治提升。村域范围内选择2个以上(含2个)“1+X+n”点或2个以上(含2个)较大规模的自然村落(三年内不列入拆迁计划)进行重点打造。 |
“1+X+n”点未进行整治提升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整治提升效果不理想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1+X+n”点或较大规模自然村落打造数量少于2个的,扣5分。 |
|
|
|
11 |
建筑整体风貌 |
4 |
重点围绕沿风景线两侧打造特色和亮点,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建筑及主要村落内的农房进行外立面改造,建筑轮廓和墙体的形态、色彩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能体现平湖民居传统风格。 |
每发现一处建筑与风景线整体风貌或村庄整体风貌不协调扣1分。 |
|
|
| |
12 |
风景线沿线、重要节点景观营造 |
5 |
对风景线沿线和村庄重要节点通过植物配置、小品打造与建筑空间营造等手段丰富文化内涵、突出地方特色、营造景观氛围、彰显村庄韵味。 |
风景线沿线和重要节点未营造景观发现一处扣2分,营造效果不明显扣1分。 |
|
|
| |
13 |
村庄绿化 |
5 |
积极开展绿化工程,对村庄宜林地块进行有效绿化,绿化品种丰富、乔灌草合理搭配、彩化适宜。 |
每发现一处毁林开垦扣1分;村庄整体绿化品种单调、搭配不合理、无特色扣2分;宜林地块绿化严重不足或规格、档次较低的,发现一处扣1分。 |
|
|
| |
14 |
标志标识 |
1 |
重要节点和村部主入口建有清晰的标志表示。 |
每发现一处标志标识缺失的扣0.2分。 |
|
|
| |
配套设施 |
15 |
村庄道路建设 |
3 |
村内主要通组道路按照四级(5米)及以上农村公路标准建设到位,道路两侧绿化各5米以上,不可断行缺株。 |
村内主要通组道路未达到四级(5米)及以上农村公路标准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村内主要通组道路两侧绿化未达到5米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村内主要通组道路两侧绿化带断行缺株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
|
|
16 |
村庄照明设施建设 |
2 |
村庄主干道、主要公共活动空间按照间距合理、质量保证的要求安装上路灯 |
每发现一处应安路灯没安、或路灯间距不合理、或有质量问题扣0.5分。 |
|
|
| |
17 |
公共厕所、公共垃圾箱(桶)建设 |
2 |
村公共活动区域至少建设一座二类标准以上公厕,设置公用垃圾箱(桶)。 |
未建设公共厕所的扣0.5分;公厕管理有问题扣0.5分;未设置公共垃圾箱(桶)的扣0.5分。 |
|
|
| |
18 |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2 |
农村各类文体设施、便民服务设施配置齐全、设置合理、有效利用、管护到位。其中,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乡村舞台等基本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达到省级标准。 |
某项设施管理利用不到位扣0.5分;每发现一处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乡村舞台等基本公共文化设施未达省级标准扣0.5分。 |
|
|
| |
19 |
乡村旅游服务设施建设 |
2 |
顺应发展乡村旅游和农户家庭小汽车发展的趋势,利用空闲地、公共空间等建立游客接待中心和停车场(位)。 |
未考虑村民、游客需求建立游客接待中心及配置停车场(位)的不得分。 |
|
|
| |
20 |
杆线管网整治 |
1 |
村域范围内各类杆线管网整齐有序。 |
每发现一处杆线管网杂乱的,扣0.2分。 |
|
|
| |
产村发展 |
21 |
“整洁田园、美丽农业” 建设 |
4 |
完成“整洁田园、美丽农业”建设任务。 |
按任务完成情况酌情打分。 |
|
|
|
22 |
农村新兴业态发展 |
4 |
立足资源禀赋、生态条件、产业基础,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农产品电商、文化创意、养生养老等新业态,年增实体数量1个以上(含1个)或营业收入年增长率达8%及以上,村内设有村级电商服务站,推动网上农产品销售服务。 |
新型业态实体数量未实现年增长1个以上(含1个)或营业收入年增长率未达8%不得分;村内未设有电商服务站的,扣1分。 |
|
|
| |
23 |
村级集体经济及农民收入水平 |
3 |
村集体经常性收入达100万元及以上,且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市平均值。 |
村集体经常性收入未达到100万元的不得分;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市平均值的扣1分。 |
|
|
| |
24 |
产业发展 |
3 |
沿风景线两侧农业产业布局科学合理,有1-2个点开展“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示范项目。 |
沿风景线两侧农业产业布局不合理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未开展“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创建的扣2分。 |
|
|
| |
25 |
土地管理 |
3 |
耕地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无土地卫片违法问题。 |
耕地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
|
|
| |
合计 |
100 |
|
|
|
|
| ||
加分项 |
2 |
建成乡村数字影院、特色文化展示馆的各加1分,最多不超过2分。 |
|
|
| |||
2 |
创建成为省级森林村庄的加2分。 |
|
|
| ||||
3 |
成功创建3A级景区的加3分。 |
|
|
|
附件7
平湖市美丽乡村重点村评价计分表
评价对象: 村 评价类型:评价类型:(□村自评 □镇街道初评 □市复核认定)
分类 |
编号 |
评价指标 |
分值 |
创建标准 |
评分办法 |
村 自评 |
镇街道初评 |
市复核 |
前置条件 |
|
“三乱”整治情况 |
/ |
所在村完成年度“三乱”整治任务,后续长效管护到位,不反弹。 |
没有完成年度“三乱”整治任务的视为不达标;后续管护不到位,反弹严重视为不达标。 |
|
|
|
|
违建情况 |
/ |
创建成为“无违建村”。 |
没有创建成为“无违建村”的视为不达标。 |
|
|
| |
|
生猪养殖情况 |
/ |
保持生猪散养零存栏。 |
发现一处生猪散养的,视为不达标。 |
|
|
| |
环境治理 |
1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8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受益率达85%以上,村域范围内农家乐、学校、宴会场所、垃圾分类资源处理站、公厕等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质量达标,建立运维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运行保持良好。 |
农户受益比例每降5个百分点扣0.5分;农家乐、学校、宴会场所、垃圾资源处理站、公厕等遗漏一处治理扣0.5分;每发现一处接户、管网、终端存在质量及运行问题扣1分。 |
|
|
|
2 |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
8 |
积极推行农户垃圾源头分类,建立垃圾分类、收集、投放、处置等系列制度,经资源化处理的有机肥利用路径明确,农户受益率达100%。 |
没建立垃圾分类制度不得分;农户受益率每降5个百分点扣0.5分。 |
|
|
| |
3 |
“优美庭院”创建 |
8 |
按照“五好四美三宜”标准,积极开展“优美庭院”创建,积极开展“优美庭院”创建,“优美庭院”覆盖率达40%以上,其中,洁化、序化户覆盖率达到80%以上。 |
“优美庭院”覆盖率每降5个百分点扣0.5分;洁化、序化户覆盖率每降5个百分点扣0.5分。 |
|
|
| |
4 |
村庄道路环境治理 |
4 |
村庄主要道路路面及两侧可视范围内卫生环境干净整洁,道路两侧绿化丰富,无断行缺株;两侧建筑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无明显违法建筑,达到“洁化、绿化、美化”的要求。 |
每发现一处明显违法建筑或环境卫生问题的扣0.5分;道路两侧绿化断行缺株或管护不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
|
| |
5 |
村庄水环境治理 |
4 |
村域内河道、沟渠、水塘保持水体清澈、水系连通,无淤积、无围网养殖、无垃圾、无地笼网,绿化养护良好,确保“三河”不反弹。 |
村域内河道、沟渠、水塘每发现一处淤积、黑臭、围网养殖、垃圾漂浮、地笼网等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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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村部管理 |
4 |
村部标识标牌悬挂明显,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设置合理,做到内容、形式、程序公开三个到位,内容更新及时,橱窗干净。村部内外环境卫生全天候保持干净整洁,配备垃圾桶,垃圾清倒及时,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地面无垃圾,无卫生“死角”,村部室内禁烟。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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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农村环境长效 管理 |
8 |
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农户房前屋后及村域公共区域干净整洁。 |
根据长效保洁实效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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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风貌 |
8 |
“1+X+n”点整治 |
12 |
村域范围内所有“1+X+n”点须在“洁化、序化、绿化、美化、亮化”基础上进行整治提升。 |
每发现一处“1+X+n”点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治提升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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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风景线沿线节点打造 |
6 |
围绕风景线沿线重点打造2-3个节点,节点要通过植物配置、景观小品与建筑空间营造等手段突出地方特色、营造景观氛围、彰显村庄韵味。 |
节点打造少于2个不得分;节点营造效果不明显的,每发现一个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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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村庄绿化 |
6 |
村庄宜林地块有效绿化,绿化品种丰富、乔灌草合理搭配、彩化适宜。 |
宜林地块绿化严重不足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村庄整体绿化整体品种单调、搭配不合理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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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设施 |
11 |
村庄主要道路 建设 |
5 |
村内主要道路按照四级(5米)及以上农村公路标准建设到位,并设有路灯。 |
村内主要道路未达到四级(5米)及以上农村公路标准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主要道路两侧路灯缺失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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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公共厕所、公共垃圾箱(桶) 建设 |
2 |
村公共活动区域至少建有一座公厕,并配有公用垃圾箱(桶)。 |
未建设公共厕所的扣0.5分;公厕管理有问题扣0.5分;未设置公共垃圾箱(桶)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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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文化设施建设 |
2 |
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广场舞台等基本公共文化设施齐全,日常管理到位、有效利用。 |
某项设施管理利用不到位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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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停车场(位) 建设 |
2 |
顺应农户家庭小汽车发展的趋势,利用空闲地、公共空间,布设停车场(位),满足村民停车需求。 |
未考虑村民停车需求设置停车场(位)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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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杆线管网 整治 |
1 |
村域范围内各类杆线管网整齐有序。 |
每发现一处杆线管网杂乱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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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村发展 |
16 |
“整洁田园、美丽农业”建设 |
5 |
完成“整洁田园、美丽农业”建设任务。 |
按任务完成情况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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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新型业态培育 |
5 |
沿路沿线有1个以上(含1个)休闲农业示范点或农家乐经营点 |
沿路沿线未建有休闲农业示范点或农家乐经营点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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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村集体经常性 收入 |
3 |
村集体经常性收入达80万元及以上。 |
村集体经常性收入未达到80万元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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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土地管理 |
3 |
耕地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无土地卫片违法问题。 |
耕地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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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产业发展 |
4 |
沿风景线两侧农业产业布局科学合理,村内“一二三产”结构合理,协调发展。 |
沿风景线两侧农业产业布局不合理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村内“一二三产”发展不协调,不能有效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按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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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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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
2 |
建成乡村数字影院、特色文化展示馆的各加1分,最高不超过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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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创建成为省级森林村庄的,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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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示范项目,每1个加1分,最高不超过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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