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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办公室文件
平美组办发〔2018〕4号
关于推荐2017年度美丽乡村工作优秀村干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我市深入实施“金平湖·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全力打造“平沪之恋”平原水乡样板,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不断提升优化,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为继续激发基层干部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平湖市2017年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综合考核办法》(平美组发〔2017〕9号),经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研究,决定表彰一批美丽乡村建设中表现突出的村干部。现将2017年度美丽乡村建设优秀村干部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
全市各行政村村干部。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素质过硬,立场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在本镇街道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在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得到群众拥护;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推荐名额和上报时间
此次拟表彰优秀村干部8名,由镇街道根据要求各推荐1名,推荐的优秀村干部由所在镇街道审核同意后上报,上报时间为3月12日下班前。
(联系人:徐军 618797 地址:农经局北楼414室)
附件:2017年度美丽乡村工作优秀村干部推荐表
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办公室
附件
2017年度美丽乡村工作优秀村干部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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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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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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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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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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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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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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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 推荐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美村办 审核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注:先进事迹可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