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党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机关各单位,驻平各部队: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缅怀革命烈士,培育烈士精神,继承发扬革命传统,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爱国热情,根据民政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在清明期间开展“铭记?2018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浙民办电〔2018〕13号)要求,进一步组织开展好“铭记?2018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烈士纪念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烈士为革命不惜抛头颅、洒热血的铮铮铁骨,是中华民族最宝贵的精神财富;烈士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惜献出自己宝贵生命的高风亮节,是中华民族最可珍视的革命传统。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深切缅怀烈士的丰功伟绩,有利于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习烈士崇高革命精神,继承发扬革命传统;有利于增强人们的国防意识和双拥意识,激励人们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共产主义精神;有利于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凝聚民族力量,不断激励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继承烈士遗志。
二、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