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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8〕25号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公布
平湖市首批农业“四新”经济示范主体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发展新型农业,推进产乡融合,加快培育我市农业“四新”经济示范主体(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根据《关于印发平湖市农业“四新”经济示范主体评选办法的通知》(平政办发〔2018〕17号)、《关于开展2018年平湖市农业“四新”经济示范主体申报工作的通知》(平农经〔2018〕16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开展了首批平湖市农业“四新”经济示范主体评审认定工作。经镇街道审核、专家综合评审并公示,现将平湖市首批农业“四新”经济示范主体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被认定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努力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为本市农业“四新”经济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附件:平湖市农业“四新”经济示范主体名单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8年3月16日
附件
平湖市农业“四新”经济示范主体名单
1、嘉兴大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浙江泛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3、平湖市妙农家庭农场
4、平湖市食用菌研究所
5、平湖市顺天粮油专业合作社
6、浙江金稼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7、平湖市澳多奇农庄有限公司
8、平湖市洁云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9、嘉兴劳利辛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0、平湖市新埭镇盛龙果蔬园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