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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8〕22号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做好2018 年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局有关科站,畜牧兽医局:
为全面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切实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嘉兴市下达的监测计划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将2018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有关要求和监测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切实加强领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行政决策和依法监管的重要依据和手段。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积极做好 2018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二、明确监测任务。2018年,根据省农业厅、嘉兴市农经局安排,省市两级各类农产品(种植、畜禽、水产品)定量抽检450批次左右(具体抽样批次按上级具体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平湖市本级全年安排定量监测410批次。各镇(街道)对辖区内各生产主体、一般规模户及散户开展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并向社会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全年检测样品数量不少于4250批次。定期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有关规定,计划抽检70批次。任务分解详见监测计划附表1。
三、规范抽检程序。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配合,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规定,合理确定抽样时间、抽样布点、抽样品种,共同做好抽样工作,确保样品代表性和有效性,并在抽样的同时要做好生产基地调查;抽取样品包装、运输要求规范,确保样品安全,避免出现样品被污染,影响检测结果情况。要加强检测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判定,确保检测结果准确。
四、加强部门联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以及日常监管巡查发现的隐患等问题,各相关技术职能部门、农业行政管理与农业执法机构要形成联动机制。对普遍性隐患问题,责成相关技术职能部门及时提出整改方法;对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检打联动效率和依法处罚的时效性;对发现的问题产品处置率要达到100%,并以书面方式将情况上报;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100%移送公安机关。
附件:2018 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8年2月28日
附件
2018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及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一、监测区域、种类、形式
在全市各镇街道管辖区域内,对蔬菜、食用菌、水果、水产品、畜禽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等开展例行风险、执法监督的定量抽样检测和定性快速检测相结合的监测。
二、监测对象
各镇街道管辖区域内,从事果蔬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生产的各基地生产主体、一般规模户、科技示范户、散户、农产品收购点营销户、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屠宰场为主要监测对象。
三、监测批次
(一)上级各类农产品定量监测
2018年,根据部、省、市三级年度各类监测计划数量,分摊到我市全年抽检约为450批次,具体监测批次依据省农(林)业厅、省海洋渔业局、嘉兴市农业经济局下达给我市的农产品抽样监测实施方案要求,积极配合,确保顺利完成上级任务。
(二)平湖市本级各类农产品定量监测
2018年市本级计划共定量监测农(林、畜、水)产品抽样410批次,分为例行监测(含风险评估)和执法监督抽查,各镇街道样品数量、种类分解详见附表1。
(三)蔬菜水果等新鲜植物性农产品的定性监测,按省级要求,结合我市历年监测数量,各镇街道全年不少于400批次。现根据各镇街道实际生产种植情况,确定全年监测4250批次,具体各镇街道快速检测监测计划数见附表1。
(四)农业投入品的质量,不但会影响到农产品的产量,同时也影响到产品质量安全,故2018年继续开展农业投入品监测,按农业部要求,实行监督抽检。计划全年70批次,分别为农药40批次、肥料15批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10批次、种子5批次。
四、样品抽样要求
(一)抽样时间
2月-11月。
(二)监测品种
1.上级种植业例行监测,主要包括芸薹属类(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菜薹)、叶菜类(蕹菜、大白菜、叶用莴苣、普通白菜、芹菜、油麦菜、菠菜)、豆类(豇豆、菜豆、菜用大豆)、茄果类(番茄、茄子、辣椒)、瓜类(黄瓜、苦瓜、冬瓜、南瓜、瓠瓜、丝瓜、西葫芦)、鳞茎类(韭菜、洋葱、葱、大蒜)、根茎类(白萝卜、胡萝卜、姜)、薯芋类(马铃薯、芋艿)、水生蔬菜(茭白、莲藕)和茎类(芦笋)等10大类蔬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按上级实施方案、检测单位的要求开展抽样。
2.上级其他监测抽样,根据上级实施方案要求。
3.平湖市本级监测,种植业各类果蔬产品、食用菌、粮食类,具体根据方案要求执行。
4.水产品、畜产品分别由渔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监测产品种类,工作进度、实施方案报局质监站。
(三)抽样方法
蔬菜抽样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抽样方法》(NY/T789-2004)执行,畜禽产品按《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 1897-2010)执行。水产品按《水产品抽样方法》(SC/T 3016-2004)
(四)抽样环节
1.果蔬(食用菌)产品,要求做到追溯系统平台中从事果蔬(食用菌)生产的生产主体、一般规模户全覆盖。
2.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抽样,从养殖、屠宰环节分别抽取。具体按畜产品年度抽样方案实施。
3.水产品从养殖场抽取。
4.农业投入品从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基地抽取。
(五)样品量
每批次样品抽样量,蔬菜水果每个样品抽样量不低于
(六)抽样责任单位
1.执法监督抽检由执法大队负责规范抽样程序,质监站、农业推广中心、渔业技术推广站共同参与。
2.常规风险监测、例行监测,种植业产品由质监站牵头负责,农技推广中心、林业站配合实施;水产品由渔业技术推广站负责;畜产品由畜牧局负责。
五、监测项目和判断依据
上级任务监测项目由省市级确定;平湖市本级外送样品,按省农业厅浙农质发〔2018〕1号文件要求执行,见附表2。检测结果判断,按《GB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农业部例行监测有关规定进行判定。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
农业投入品中监测项目、判定依据,参照省农业厅。
六、费用支出
(一)样品费用。为了减轻农户负担,2018年省、市、县(市)三级各类定量监测抽检,继续执行样品费用补助。补助标准:1.种植业产品50元/个、水产品150元/个,由专项监测经费支出。2.畜禽产品,除尿样外,按市场价购买,费用由畜牧兽医局列支。3.农业投入品样品费用,按生产经营单位销售价购买,由专项监测经费支出。部份上级抽样任务,承检单位抽样时已支付样品费用的,不再重复补助。经费支出需遵循局财务规章制度。
(二)样品检测费用。1.种植业产品、水产品、农业投入品检测费用由局专项监测经费支出。2.畜禽产品检测费用由畜牧兽医局列支。3.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农产品生产基地快速检测所需的检测试剂,继续由农经局统一购买,按需领取。
七、其他要求
(一)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合理安排抽样地点,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科学性,认真做好抽样工作,保障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二)被抽查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抽样的,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规定,一律以不合格处理。
(三)严格执法,做好监管。对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例行监测不合格产品要调查原因跟进监督抽检。
(四)加强分析和结果应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的分析应用,提升风险研判和预警能力。及时跟进对问题多的地方和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加大违禁药物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票否决”、“红黑名单”等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符合移送条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确保移送率100%,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附表:1.2018年平湖市本级监测计划分解
2.果蔬、食用菌畜禽产品监测参数要求
附表1
2018年市本级监测计划分解
镇 街道 |
种植业 快速检测 |
种植业定量检测 |
水产品 定量监测 |
畜禽产品检测 |
农业投入品 (监督抽检) | ||
例行风险 |
监督抽检 | ||||||
450 |
30 |
30 |
40 (风险评估、监督抽检各20批次) |
90 (70批次风险评估、20批次监督抽检) |
农药 |
40 | |
钟埭 |
450 |
26 |
肥料 |
15 | |||
曹桥 |
450 |
30 |
饲料及 饲料添加剂 |
10 | |||
新埭 |
550 |
31 | |||||
新仓 |
550 |
31 |
种子 |
5 | |||
独山港 |
450 |
26 |
/ | ||||
广陈 |
550 |
31 | |||||
林埭 |
400 |
24 | |||||
乍浦 |
400 |
21 | |||||
小计 |
4250 |
250 |
30 |
40 |
90 |
70 | |
责任单位 |
镇街道、质监站、局农技推广中心、林业站 |
执法大队、质监站、局农技推广中心、林业站 |
渔业技术推广站、执法大队 |
畜牧局、执法大队 |
执法大队 | ||
合计 |
4250 |
280 |
40 |
90 |
70 |
附表2
果蔬、食用菌畜禽产品监测参数
类 别 |
监测项目 |
检测依据 |
样品 种类 |
种植业产品 |
敌敌畏、二嗪磷、乐果、毒死蜱、对硫磷、水胺硫磷、丙溴磷、甲胺磷、乙酰甲胺磷、甲拌磷、氧乐果、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甲基异柳磷、三唑磷、杀螟硫磷、百菌清、三唑酮、联苯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六六六、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三氯杀螨醇、腐霉利、异菌脲 |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NY/T 761-2008) |
蔬菜、水果、食用菌 |
畜禽 产品 |
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二甲氧嘧啶、磺胺喹噁啉。 |
动物源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1025公告-18-2008);磺胺类药物在动物可食性组织中残留的高效液相色谱检测方法(农质发〔2014〕5号);畜禽肉中十六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0759-2006) |
猪肉 |
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和达氟沙星;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 |
动物性食品中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检测-高效液相色谱法(农业部1025公告-14-2008);鸡蛋中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色谱法(农业部781公告-6-2006);动物源性食品中四环素类兽药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 质谱法与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21317-2007) |
禽肉、禽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