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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8〕35号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农业
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为切实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8年度农业机械检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验的法律依据及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三)《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四)《浙江省拖拉机及驾驶人牌证管理规定》
(五)《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2008
(六)《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
二、检验范围与时间
(一)农田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检验
1.由市农机管理站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对本市农田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免费实地安全检查,各镇街道组织好本辖区的农田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参加安全检查,于
2.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合格后,方可申领跨区作业证。
(二)上道路运输拖拉机检验
由市农机管理站组织实施本市上道路运输拖拉机的检验,各镇街道组织好本辖区的拖拉机和驾驶员参加。
1.年度检验时间
上道路运输拖拉机检验日期为本年度的5月,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
2.年度检验的对象
(1)凡核发本市牌证的上道路运输拖拉机均为本年度检验对象;
(2)凡长期在本市境内作业,挂外省拖拉机牌照且符合拖拉机标准的运输拖拉机,必须到市农机管理站进行临检登记。
3.拖拉机年度检验的有关规定
(1)参检拖拉机必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安全设施完整有效、无自行改装现象;
(2)参检车辆需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拖拉机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证件内容相符。参检车辆如与行驶证登记不符的,需先提出变更申请,提供变更内容的来历证明,手续完备后方可参加检验;
(3)上牌注册的上公路运输拖拉机不管是否进行运输作业,都必须参加检验。1人拥有2台或2台以上上牌注册的上公路运输拖拉机,不得以一人只驾驶一辆车为由,不参加年度检验,如不再参检则需办理报废手续;
(4)拖拉机须在规定的日期到本镇街道指定的位置参加检验。
各镇街道要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落实,确保年度检验及拖拉机报废补偿工作顺利完成,实现农业机械安全生产。
附件:2018年度上道路运输拖拉机检验日程表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附件
2018年度上道路运输拖拉机检验日程表
编号 |
检验日期 |
检验地点 |
1 |
5月2日-3日 |
独山港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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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仓镇 |
3 |
5月7日-8日 |
乍浦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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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埭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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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陈镇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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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桥街道 |
7 |
5月14日-15日 |
当湖街道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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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埭街道 |
9 |
|
新埭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