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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文件
平海渔〔2018〕9号
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全面落实海洋生态
保护红线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的通知》(浙政函〔2017〕103号),明确建立实施海洋生态红线管控,地方各级政府严格落实红线管控措施,确保本地区按照红线管理范围海岸线保有长度不减少、标准不下降、要求不降低;加大对红线控制范围内环境治理、生态修复资金投入。
文件同时明确指出平湖市九龙山度假区附近海域为重要滨海旅游区,管控级别为限制类,覆盖面积为15.99平方千米,岸线长度为10.30千米,管控措施为:“禁止实施可能改变或影响滨海旅游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新增入海陆源工业直排口;不得破坏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资源;加强实施海岸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根据《浙江省海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计划》、《平湖市创建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中,2017-2020年我市将围绕九龙山海域整治修复海岸线长度不低于6.8公里。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在对九龙山岸线周边开展土地出让、开发建设、堤线改造、规划设计、环评论证等,需征求我局意见,以便我局有序推进红线管理与岸线整治修复工作。
(联系人:齐正旺 联系电话:0573-85023199)
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
(九龙山度假区)、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戴建忠副市长、
沈志凤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