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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文件
平海渔〔2018〕7号
关于印发2018年平湖市海洋与渔业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2018年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8年3月29日
2018年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海洋与渔业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发展新型农业总体要求,加快推进海洋与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深化海洋资源管控、渔场修复振兴、渔业转型升级,促进海洋与渔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奋力谱写金平湖新崛起的海洋与渔业工作新篇章。
二、主要目标
(一)生态优先海洋管控机制加快完善。全面推进落实省海洋与渔业局“一线四规划”(生态红线、海洋功能区划、主体功能区规划、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海岛保护规划),海域(岛)管理、有偿使用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海洋生态保护区创建深入推进,启动唐家湾岸线整治修复1公里,海上风电项目加快推进。
(二)渔场修复振兴不断深化。初步建立防控“三无”渔船和整治“船证不符”渔船、禁用渔具、海洋环境污染长效机制。在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国内海洋捕捞减量任务前提下,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工作。全面实施“湾(滩)长制”管理,打造1-2个示范湾(滩)。
(三)产业转型发展稳步推进。全市水产养殖面积17555亩,实现水产品总产量21795吨、渔业产值29850万元,渔民收入稳中有增。完成海洋捕捞产能压减任务指标,海洋捕捞产量控制在503吨以下。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新建池塘循环水养殖水槽6条。
(四)安全监管形势稳中向好。深入推进“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确保渔业安全生产“三项指标”零增长。初级水产品产地质量抽检合格率98%以上,“问题水产品”追溯查处率100%。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集约高效生态用海。提高用海用岛生态门槛,实施分类分级差别化供给,强化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指标管控,禁止落后产能和“三高”用海,探索低效闲置用海处置,提供要素供给质量和产出效率。
(二)加强海洋生态修复。推进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开展年度创建工作量化考核。实施海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行动计划,对九龙山休闲旅游娱乐区岸线进行整治修复。推进海洋水产资源保护,组织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1亿尾单位。探索推进海洋生态环境补偿制度。
(三)加强用海用岛监管。严守海洋生态红线,严控自然岸线改变,严格实施围填海管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围填海大排查专项行动,强化岸线巡查,坚持问题导向,细抓“排查”、重抓“整改”、严抓“执法”,依法严处违法用海行为。
(四)深入推进渔场修复振兴。严格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幼鱼保护决定、国家海洋伏休新制度,进一步加强渔船建造审批、“船证不符”整治核查、“多休减捕”,探索推进渔船渔老大分类管理。巩固健全“三战”(幼鱼资源保护战、伏休成果保卫战和禁用渔具剿灭战)长效机制。全面实施“湾(滩)长制”管理,建立健全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工作体系、考核体系、保障体系,积极打造1-2个示范湾(滩)。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工作。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等非法捕捞打击,加强行政司法衔接,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增殖放流鲢、鳙等品种1000万尾,改善水域生态。
(五)实施渔船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贯彻落实推进渔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若干意见,深化“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渔船主体、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三个责任”。落实《渔船安全管理八条规定》,以渔船生产组织化、船员管理规范化、综合管理信息化“三化”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科技兴安”,加快渔船安全信息化建设,海洋渔船100%安装固定定位仪,全面增强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和安全预防控制能力,确保渔业安全生产“三项指标”零增长。
(六)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加快完成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落实分类管控措施,清退禁养区内水产养殖,整治限养区污染水体的养殖生产,推进清洁化生产。推行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技术,积极发展循环水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多品种生态混养等健康养殖模式,推进池塘内循环流水(“跑道鱼”)养殖等现代养殖模式应用。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鼓励开展养殖场进排水系统改造,强化养殖水体生态调控,每个镇街道建立尾水处理示范点1个以上,实现养殖尾水异位生态处理或原位净化,推动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七)加快渔业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生态高效高质渔业,积极融入“1355”现代农业发展格局,争取渔业产业列入各类农业产业园建设,不断夯实渔业发展基础,提高渔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培育渔业全产业链经济,鼓励水产品加工企业引进新设备、采用新工艺和新技术,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加强水产品品牌建设,培育“产、加、销、旅”全产业链经济。推动休闲渔业发展,突出渔业生态、文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发挥渔业“以鱼治水、以鱼秀美、以鱼富民”功能,发展特色(美丽)渔村、观光渔业等新业态,促进渔业生产生活生态融合。
(八)强化渔业科技创新应用。提高渔业设施装备水平,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推进渔业设施装备改造,推广节水、循环、减排设施设备,完善水处理、水质在线监测、电力等配套设施,推动“互联网+现代渔业”融合,完成“四位一体”水产品质量管理示范项目建设。规范实施基层渔技项目,发布年度渔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加强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培育。完善分级分类培训机制,加强高素质渔技推广队伍建设。创新渔技推广机制,深化院地合作,提高产学研推能力,促进渔业提质增效。
(九)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围绕质量兴渔目标要求,完成省、市、县各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根据省、嘉兴市工作部署,推行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主体合格证管理制度,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点的指导。狠抓“四鱼三药”等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聚焦违禁药物使用等突出风险隐患,实施“检打联动”,依法严查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分类推进渔船“多证合一”或“多证联办”,确保“八统一”标准执行到位、“减事项、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要求全面落实。加快各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网对接,推进全系统数据仓应用和电子证照库建设,实现部门办事事项网上开通申报100%。
(十一)全力推进铁军队伍建设。深化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省海洋与渔业局部署要求,开展“反腐倡廉无盲区”深化推进年活动,深入开展“五大行动”,构建党建和业务工作“双指导双强化”联动机制,着力打造一支绝对忠诚、勇于担当、干净自律、富有活力的海洋与渔业铁军。
附件:平湖市2018年渔业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平湖市2018年渔业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镇街道 |
养殖面积(亩) |
水产品总产量 (吨) |
渔业产值 (万元) | |
养殖总面积 |
其中:名特优品种 养殖面积 | |||
新 埭 |
4760 |
3800 |
2760 |
6050 |
广 陈 |
2895 |
2200 |
6410 |
4780 |
林 埭 |
4040 |
3500 |
8050 |
8830 |
新 仓 |
1400 |
1000 |
590 |
1130 |
曹 桥 |
350 |
280 |
520 |
440 |
钟 埭 |
675 |
500 |
560 |
680 |
当 湖 |
335 |
260 |
400 |
510 |
独山港 |
2400 |
2000 |
2040 |
6080 |
乍 浦 |
700 |
560 |
465 |
1350 |
合 计 |
17555 |
14100 |
21795 |
298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