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科室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要求,根据部、省、市有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和要求,现将《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1日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腐败
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51号)及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嘉人社〔2018〕74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强化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意识,推动人力社保系统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措施全面落实,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任务分解
(一)加强学习培训。要把扶贫政策培训纳入全局政策法规培训计划,分级组织开展培训。培训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和上级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解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政策措施,交流典型经验做法,提高人社干部的思想认识和实践能力,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扶贫部署保持一致。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二)开展调查研究。各科室单位要加强对脱贫攻坚的调查研究,通过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解剖麻雀,认真查摆和整改政策不精准、基层难执行等问题,实事求是地完善扶贫政策,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注重总结推广经验,推进各项帮扶政策措施落实到户到人。
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职业能力建设科、社会保障科、就业处、社保中心、合医办
(三)改进督查方式。减少面上督查频次,突出对点对事督查,增强督查实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问责力度,以点带面,促进工作落实。
责任单位:办公室、第八纪检监察组
(四)强化责任落实。重点围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人事人才支持等扶贫任务,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帮扶措施,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大力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着力开展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强化贫困人口社会保障,积极引导各类人才服务基层,确保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各项扶贫任务。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才开发科、职业能力建设科、社会保障科、就业处、社保中心、就业培训中心、合医办
三、治理重点
各科室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围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人事人才支持和结对帮扶及农村指导员等扶贫任务,聚焦工作中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治理。
(一)“四个意识”不够强。
对本部门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作用认识不清、定位不准,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扶贫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
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工作不深入,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具体负责同志工作不扎实,责任不明确不落实。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或实施效果不明显。对全市的人力社保扶贫工作指导不够,加强工作调度不及时,没有形成工作合力,有关工作部署落实及沟通协调不到位。主动作为不够,对人力社保扶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重视、不研究、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
(三)工作措施不精准。
没有按要求建立工作台账,贫困人口参加社会保险和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状态等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人力社保扶贫目标任务不明确。人力社保扶贫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无法落实落地。对扶贫工作标准把握不准,或盲目提高超标准,人为吊高胃口,或降低标准,老百姓的获得感不强。用人力社保部门一般性工作代替扶贫工作,用人力社保部门普惠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政策措施缺乏针对性。
(四)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人力社保和就业专项资金、结对帮扶资金、技能大师工作室经费等用于就业帮扶、扶贫项目、技能扶贫时,未按照相关政策制度执行。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严,导致贪污浪费、挤占挪用等问题发生。社会保险资金管理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
(五)工作作风不扎实。
对本科室单位的扶贫任务,没有按照明确任务、明确要求、明确时限、明确责任的“四个明确”要求,确定路线图和时间表。调查研究不深入,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问题不解决。工作落实走形式,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导致政策难以落实。
(六)考核监督不较真。
考核督查机制不健全,政策出台后不过问、不评估。考核评估一团和气,不较真碰硬。督查巡查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考核评估结果未与奖惩挂钩。
四、工作措施
人力社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按“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分步推进,有序衔接,确保实效。
(一)自查自纠。制定《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作出动员部署,各科室单位要认真研究,结合自身职能和帮扶对象实际,认真对照扶贫工作任务清单,全面检查扶贫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运营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督查整改。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结合局年度重点工作督查,组织开展人力社保扶贫工作专项督查,要采取攻坚措施,将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要逐个列出清单、查明原因,落实整改责任、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严明整改纪律。
(三)巩固提高。认真分析人力社保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产生根源,不断巩固提升专项治理成果,对普遍性、反复性较强及重点难点的问题,要专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完善监管机制,强化源头防控。全面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保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单位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要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人力社保扶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确保人力社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人力社保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指导,及时解决专项治理中的问题。局党委书记、局长潘贤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亲自落实相关责任、措施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抓出成效。
(三)查处突出问题。各科室单位要切实改变作风,自觉开展自查自纠,坚持立行立改,确保专项治理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对专项治理工作不安排、不落实、不到位、走过场或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局设立举报电话为:0573-85060573,由市纪委第八纪检监察组受理举报。
各科室单位要及时总结开展人力社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分两次分别于2018年5月底前和11月底前报送局办公室。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印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要求,根据部、省、市有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和要求,现将《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1日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腐败
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51号)及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嘉人社〔2018〕74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强化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意识,推动人力社保系统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措施全面落实,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任务分解
(一)加强学习培训。要把扶贫政策培训纳入全局政策法规培训计划,分级组织开展培训。培训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和上级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解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政策措施,交流典型经验做法,提高人社干部的思想认识和实践能力,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扶贫部署保持一致。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二)开展调查研究。各科室单位要加强对脱贫攻坚的调查研究,通过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解剖麻雀,认真查摆和整改政策不精准、基层难执行等问题,实事求是地完善扶贫政策,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注重总结推广经验,推进各项帮扶政策措施落实到户到人。
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职业能力建设科、社会保障科、就业处、社保中心、合医办
(三)改进督查方式。减少面上督查频次,突出对点对事督查,增强督查实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问责力度,以点带面,促进工作落实。
责任单位:办公室、第八纪检监察组
(四)强化责任落实。重点围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人事人才支持等扶贫任务,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帮扶措施,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大力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着力开展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强化贫困人口社会保障,积极引导各类人才服务基层,确保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各项扶贫任务。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才开发科、职业能力建设科、社会保障科、就业处、社保中心、就业培训中心、合医办
三、治理重点
各科室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围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人事人才支持和结对帮扶及农村指导员等扶贫任务,聚焦工作中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治理。
(一)“四个意识”不够强。
对本部门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作用认识不清、定位不准,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扶贫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
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工作不深入,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具体负责同志工作不扎实,责任不明确不落实。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或实施效果不明显。对全市的人力社保扶贫工作指导不够,加强工作调度不及时,没有形成工作合力,有关工作部署落实及沟通协调不到位。主动作为不够,对人力社保扶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重视、不研究、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
(三)工作措施不精准。
没有按要求建立工作台账,贫困人口参加社会保险和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状态等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人力社保扶贫目标任务不明确。人力社保扶贫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无法落实落地。对扶贫工作标准把握不准,或盲目提高超标准,人为吊高胃口,或降低标准,老百姓的获得感不强。用人力社保部门一般性工作代替扶贫工作,用人力社保部门普惠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政策措施缺乏针对性。
(四)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人力社保和就业专项资金、结对帮扶资金、技能大师工作室经费等用于就业帮扶、扶贫项目、技能扶贫时,未按照相关政策制度执行。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严,导致贪污浪费、挤占挪用等问题发生。社会保险资金管理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
(五)工作作风不扎实。
对本科室单位的扶贫任务,没有按照明确任务、明确要求、明确时限、明确责任的“四个明确”要求,确定路线图和时间表。调查研究不深入,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问题不解决。工作落实走形式,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导致政策难以落实。
(六)考核监督不较真。
考核督查机制不健全,政策出台后不过问、不评估。考核评估一团和气,不较真碰硬。督查巡查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考核评估结果未与奖惩挂钩。
四、工作措施
人力社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按“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分步推进,有序衔接,确保实效。
(一)自查自纠。制定《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作出动员部署,各科室单位要认真研究,结合自身职能和帮扶对象实际,认真对照扶贫工作任务清单,全面检查扶贫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运营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督查整改。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结合局年度重点工作督查,组织开展人力社保扶贫工作专项督查,要采取攻坚措施,将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要逐个列出清单、查明原因,落实整改责任、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严明整改纪律。
(三)巩固提高。认真分析人力社保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产生根源,不断巩固提升专项治理成果,对普遍性、反复性较强及重点难点的问题,要专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完善监管机制,强化源头防控。全面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保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单位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要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人力社保扶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确保人力社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人力社保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指导,及时解决专项治理中的问题。局党委书记、局长潘贤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亲自落实相关责任、措施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抓出成效。
(三)查处突出问题。各科室单位要切实改变作风,自觉开展自查自纠,坚持立行立改,确保专项治理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对专项治理工作不安排、不落实、不到位、走过场或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局设立举报电话为:0573-85060573,由市纪委第八纪检监察组受理举报。
各科室单位要及时总结开展人力社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分两次分别于2018年5月底前和11月底前报送局办公室。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