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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委员会文件
平农经党委〔2018〕17号
平湖市农经局党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
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各党支部,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按照中央、省、嘉兴市、平湖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为推动我市新型农业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金平湖新崛起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道德滋养和文化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牢牢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本领域的重要地位。
(二)牢牢坚持党性和群众性相统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工作、群众工作结合起来。
(三)牢牢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水平。
(四)牢牢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营造积极向上的宣传舆论氛围。
(五)牢牢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理念和方法创新。
三、组织领导
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站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健全以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意识形态工作事务。领导班子对本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开展集中学习;党委书记负第一责任,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副局长负直接责任,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站的意识形态工作,带队考核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政治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嘉兴市委、平湖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充分利用“三农”创新学堂这个平台,抓实抓好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的宣传教育,增强农经系统干部职工对主流思想文化的认知和认同。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入脑、入心、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