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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党委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二级巡察工作实施方案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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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委员会文件

 

平农经党委〔201814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党委2018

党风廉政建设二级巡察工作实施方案

 

各党(总)支部,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平湖市2018年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巡〔20182)号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对巡察工作要求,加强农经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经党委研究,决定对局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专项巡察。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导向,以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为关键,围绕“六大纪律”、“四个着力”、“两个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按照市委、市纪委三年一轮巡、全覆盖不留死角、巡察监督常态化推进的要求,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二级巡察工作落实到位,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巡察时间

巡察工作从5月份开始,10月底前结束。

(一)集中巡察阶段。5-7月份为集中巡察阶段,巡察每个单位的时间一般为1个月左右。

(二)制定方案阶段。8月份为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阶段,将巡察组反馈问题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狠抓整改。

(三)整改反馈阶段。被巡察单位在3个月内即10月底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局巡察领导小组。局巡察领导小组酌情跟踪督查,被巡察单位要适时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

三、巡察范围和对象

今年计划安排巡察3家局属单位:渔业技术推广与海洋资源服务中心、林场、林业工作站。

四、巡察重点工作任务

着力查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六大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执行、权力制约以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运行、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及效率、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五、巡察程序和方式

组建以局党委书记、局长邱志根为组长,局党委委员和局组织人事科、办公室、第九纪检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领导小组,成立3个巡察组,具体名单附后。

按照巡察准备、巡察预告、开展巡察、巡察报告、巡察反馈、督促整改六个程序开展巡察。坚持问题导向,把查找问题、督促整改作为工作重点,根据二级巡察的工作特点和具体情况确定,可通过听取汇报、书面报告、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受理来访、接受约谈、进行专题了解、征求相关科室及分管领导意见等,收集被巡察单位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全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二级巡察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和巡察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巡察的政治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二)加强协调配合。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巡察组的联系指导,抓好工作调度,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和建议,及时协调、研究、解决巡察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被巡察单位要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认真向巡察组做出书面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暗示、指使、强令有关单位(人员)或以其他方式干扰、阻挠巡察工作。

(三)严肃巡察工作。巡察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坚持原则,遵守纪律,严守秘密。巡察组对巡察工作负总责,组长要切实负起巡察监督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巡察组成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巡察工作,全面、客观了解和掌握巡察对象的真实情况,突出发现问题,对巡察对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对巡察对象以及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强化责任落实。被巡察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整改方案、报告整改结果,同时,要做好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提升巡察质量和实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

 

附件:农经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二级巡察工作安排表

 

 

中共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党委

                                    2018年5月28


附件

农经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二级巡察工作安排表

 

序号

巡察名称

巡察时间

巡察对象

巡察组及人员

财务联络员

1

二级巡察

5

林场

第一巡察组

联系领导:范丽敏

组长: 方良根

组员:徐卫星、盛弘洁

周宇勤

陆琼黎

2

6

渔业技术推广与海洋资源服务中心

第二巡察组

联系领导:钱平

组长:沈鑫平

组员:黄佳莹、曹蓉

柳伟

王晨怡

3

7

林业工作站

第三巡察组

联系领导:费祥华

组长:陶伟甲

组员:钱晓红、谢玲

沈芳英

钱欢


 

 

 

 

 

 

 

 

 

 

 

 

 

 

 

 

 

 

 

 

 

 

 

 

 

抄送:平湖市巡察办。

中共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委员会               2018年5月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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