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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作物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平农秸禁办〔2018〕3号
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
现场督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当前正值大小麦、油菜收割期间,为持续做好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全市范围内不发生露天焚烧和乱抛秸秆现象。经研究,决定对各镇街道开展一次现场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8年6月上旬,时间半天。
二、督查内容
(一)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夏收前及时部署,有工作方案、应急措施和考核办法,落实专项资金;
(二)明确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按规定开展调查摸底;
(三)建立“城乡天眼”,建立全方位巡查及处置机制;
(四)宣传引导:通过广播、承诺书、告知书等广泛宣传;
(五)统筹安排机械作业,严格秸秆还田质量;
(六)培育收集主体,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
(七)现场督查有无着火点、焚烧秸秆痕迹田块以及抛撒秸秆现场。
三、督查方式
(一)市领导带领市农作物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职能部门,对各镇街道开展一次现场督查行动;
(二)以公路沿线、通村大道巡查为主,结合抽查种植大户和秸秆集中收贮点;
(三)各镇街道分管负责人随督查组巡查,现场汇报工作和听取工作交办。
四、相关要求:
各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联络、协调和督查情况汇总,6月8日前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邵正浩 联系电话:668420
附件:1.平湖市农作物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督查组安排表
2.平湖市农作物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督查记录表
平湖市农作物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
平湖市农作物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督查组安排表
分组 |
带队 领导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督查区域 |
督查内容 |
第一组 |
戴建忠 |
综合行政执法局 环保局 |
公安局 交通运输局 |
当湖街道 林埭镇 广陈镇 新埭镇 |
1.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夏收 前及时部署,有工作方案、应急措施和考核办法,落实专项资金; 2.明确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按规定开展调查摸底; 3.建立“城乡天眼”,建立全方位巡查及处置机制; 4.宣传引导:通过广播、横幅、告知书等广泛宣传; 5.统筹安排机械作业,严格秸秆还田质量; 6.培育收集主体,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 7.督查着火点、焚烧秸秆痕迹田块以及抛撒秸秆现场。 |
第二组 |
沈志凤 |
农经局(农办) 国土资源局 |
财政局 经信局 |
独山港镇 新仓镇 曹桥街道 钟埭街道 |
附件2
平湖市农作物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督查记录表
督查 时间 |
年 月 日 (上午/下午) |
督查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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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 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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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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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情况 | |||||||
督查 内容 |
组织 保障 |
是否有工作 方案/应急措施/考核办法 |
落实专项资金(万元) |
安装“城乡天眼”(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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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 发动 |
广播(次) |
发放倡议书(份) |
禁烧承诺书 签订(份) |
走访农户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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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利用 |
农业机械数 (辆) |
作业面积 (亩) |
收集点(个) |
收集数量 (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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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督查 情况 |
发现焚火地点(村组) |
当事人 |
过火面积(亩) |
备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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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组评价 及意义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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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根据不同的督查重点分别填报相应内容。 记录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