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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作物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平农秸禁办〔2018〕2号
关于加强春季作物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
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单位:
当前是大小麦、油菜收割季节,为持续抓好农作物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重点做好春季麦秸秆还田和“双禁”巡查工作,杜绝秸秆露天焚烧,具体要求如下:
一、全面宣传,确保告知到位。各镇街道要加强秸秆“双禁”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秸秆焚烧危害及综合利用的方法途径,加强处罚典型案例曝光力度,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户的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层层落实,确保责任到位。各镇街道要持续强化禁烧管控力度,确保做到“领导、人员、责任、任务”四个落实不缺失;“市、镇、村、组”四级秸秆禁烧网络不松垮;“市包镇、镇包村、村(组)包干到田”三层网格化巡查监管不松懈。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确保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职责履职到位。
三、全面巡查,确保监管到位。继续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巡查力度,落实安排巡查人员,巡查时间截至到6月底,并及时上报巡查情况。要切实发挥好“城乡天眼”监控功能,进一步落实“定岗、定人、定时”值班制度,并上报值班安排表。继续执行每周通报机制,确保有火必查、有烟必禁。
四、严厉查处,确保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由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取消相关责任人当季度种粮补贴资格;各镇街道对各级巡查、“城乡天眼”监控发现的焚烧田块要组织进行翻耕整改,建立查处反馈机制,做到“严控冒烟,不留黑斑,依法查处,严格考核”。
五、综合施策,确保利用到位。着力做好春季麦秸秆还田机械统一招标、调度,落实机手有序进行还田作业。同时,要加快建立完善秸秆收运体系,重视农业设施用地调配,为秸秆收集点建设预留空间,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秸秆收集主体培育,积极配合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中介组织等开展秸秆机械捆扎、收集等综合利用工作,建立相关台帐,确保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附件:平湖市农作物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主要职能部门巡查安排表
平湖市农作物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
附件
平湖市农作物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
相关主要职能部门巡查安排表
分组 |
牵头部门 (单位) |
巡查区域 |
巡查要求 |
第一组 |
综合执法局 |
当湖街道 林埭镇 |
1.重点区域:高速公路、省道、县道和镇级公路两侧; 2.巡查处置:发现焚烧火点,立即处置,并将具体情况通报给所在镇街道。 |
第二组 |
国土资源局 |
广陈镇 新埭镇 | |
第三组 |
农经局(农办) |
独山港镇 新仓镇 | |
第四组 |
环保局 |
曹桥街道 钟埭街道 |
备注:1.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联络、协调和巡查情况汇总,统一上报办公室。联系人:邵正浩;联系电话:668420。具体巡查安排由牵头单位自定。
2.巡查时段和要求: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