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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畜牧兽医局文件
平牧发〔2018〕1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定点屠宰企业
病死(害)猪无害化处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各分所:
为规范和促进病死(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落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死(害)猪无害化处理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范围
享受2017年度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即平湖市食品水产有限责任城关分公司、黄姑屠宰点和平湖市明大食品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和要求
重点检查屠宰过程中无害化处理台帐记录及报表报送情况、暂存病害猪的冷库和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日常监管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
本次检查采取分所自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分所自查:1月9日至16日由各分所对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自查。
(二)联合检查:1月17日至19日由市局联合财政局和纪检组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现场抽查。
四、检查情况报送
请各分所和联合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台帐不规范或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要督促其限期整改;查实有虚报病死(害)猪数量、骗取补助的,停止其享受补助政策的资格;核实有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害)猪或出售病死(害)猪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填写登记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检查记录表》(见附件),于1月23日前上报畜禽屠宰管理科。
附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检查记录表
平湖市畜牧兽医局
附件
2017年度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检查记录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记录 | ||
屠宰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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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量 (1-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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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害化 处理情况 |
途亡数: ,棚亡数: ,病害产品数: 。 |
合计财政补助数: ,无害化处理数: 。 | |||
处理设施与 运行情况 |
□是否具备暂存病害猪的冷库或无害化处理设备; □冷库或设备是否正常有效运行; □是否建立无害化处理专门制度; □是否在相关场所安装监控设备。 | ||
处理台帐 建立情况 |
□是否有完善的货主、处理原因、处理数量等信息台帐; □是否经货主、检疫人员或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无害化处理人员和屠宰企业负责人等签字或盖章确认; □每月申请补助的数字是否与“日处理台账”累计数相符合; □企业和官方兽医的台账是否相符; □监控录像/照片与无害化处理台帐是否对应。 | ||
遵纪守法 情 况 |
□是否按规定落实动物防疫措施; □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处置病害猪、丢弃病害猪等情况; □是否存在出售病害猪等违法行为; □是否存在涉嫌虚报骗补等情况。 | ||
整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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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屠宰企业负责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