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办公室文件
平美组办发〔2018〕11号
关于印发平湖市开展“一村一树,一村万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平湖市开展“一村一树,一村万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办公室
平湖市开展“一村一树,一村万树”行动
实施方案
为推进美丽乡村升级版、村庄景区化和森林村庄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品质,打造一批生态良好、环境优美、景观独特的示范村庄。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植1亿株珍贵树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41号)、《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一村万树”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林造〔2018〕27号)和《中共平湖市委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委发〔2018〕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理论,以加快推进美丽乡村、森林村庄、优美庭院以及美化环境、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适地适树、科学推进”原则,因地制宜引导城乡居民参与植树绿化,发展珍贵彩色树种,在全市形成珍贵化、彩色化、景区化美丽乡村绿化体系,为深化推进金平湖新崛起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
二、总体目标
以美丽乡村精品村为重点,一个村以一种珍贵树种或彩色树种为主,新种植10000株以上,主要树种占比50%以上,美丽乡村节点范围内户均10株以上。2018年启动创建“一村一树,一村万树”示范村25个;以美丽乡村重点村和部分整治村为主,大力开展乡村道路、河道、四旁植树等村庄绿化以及补植抚育,持续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实施推进村40个。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准备阶段(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
1.排摸调查:各示范创建村、推进村对全村绿化基本情况进行排摸调查,摸清现有树种、规格、数量、规划种植区域等。
2.编制方案:镇街道负责组织示范创建村编制具体规划方案,根据村庄原有种植树种、数量和地方风俗文化习惯,合理选择计划主栽树种(指乔木或小乔木,不含灌木),确定主栽树种和其它树种的规格、数量、种植区域以及实施时间,5月底前,25个示范创建村将规划方案上报市美村办,经评审通过后入库立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 6月至2019年11月)
以美丽乡村风景线、精品村重要节点及公共区域、道路和河道两侧、房前屋后等为重点,各示范创建村按照评审确定的方案组织种植;新种植树木要组成专业养护队伍养护管理,特别是夏季高温期间的浇水遮荫抗旱管理,确保当年成活率达到90%以上。2018年示范创建村下半年全面启动实施,2019年创建村于3月全面启动绿化种植。
(三)验收考核阶段(每年11月-12月)
每年11月底,市美村办组织相关部门对示范创建村开展验收,对照创建计划和要求,分别对树种、规格、成活率、生长情况、景观效果等进行实地验收。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建行动由市美村办牵头,统筹协调全市“一村一树,一村万树”工作,列入镇街道美丽乡村专项行动考核。成立专业指导小组,定期开展下村指导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各镇街道各村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责任,专人负责。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一村一树,一村万树”行动,打造一村一公园、一路一景观、一岸一风情的村庄景区化新格局,营造高质量的美丽乡村森林生态系统,既是提升生态质量、构建宜居环境的关键,又是一项聚宝于林、藏富于民的公益事业。各镇街道要从深入推进国家森林城市、美丽乡村升级版和村庄景区化建设的全局出发,紧密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特色小镇”和“优美庭院”建设,确保农村环境全面有效改善。
(三)科学规划,合力共建。创建行动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需要市镇村三级上下联动、部门之间协同、社会各界支持、广大市民参与。各创建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在排摸调查的基础上,确定发展总体思路,由镇街道统一组织,委托专业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具体规划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倒排时间,挂图作战。通过建景增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等措施,推广种植榉树、银杏、香樟、桂花、樱花等珍贵彩色树种。也可种植具有一定发展种植基础的柑桔、桃、梨、香椿等经济景观树种。做到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合力共建。
(四)创新机制,多元投入。积极探索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民和社会投入为主导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采取股份合作、村企联合、社会众筹等多种合作经营机制,持续增加树木总量,加大绿化投入。由村集体组织实施并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库的示范村,市财政按实际绿化工程审计价的50%给予补助,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参照《平湖市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平美组发〔2017〕6号)、《平湖市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平财发〔2016〕7号)执行。
附件:1.平湖市“一村一树,一村万树”行动示范创建计划表
2.平湖市“一村一树,一村万树”行动示范创建申报表
附件1 平湖市“一村一树,一村万树”行动示范创建计划表 | |||||
序号 |
镇街道 |
示范村(个) |
推进村 (个) | ||
计 |
2018年 |
2019年 | |||
1 |
当湖街道 |
2 |
金家村 |
虹霓村 |
2 |
2 |
钟埭街道 |
3 |
大力村 |
钟埭村、沈家弄村 |
/ |
3 |
曹桥街道 |
3 |
野马村 |
马厩村、章桥村 |
7 |
4 |
新埭镇 |
4 |
兴旺村 |
鱼圻塘村 姚浜村、泖河村 |
5 |
5 |
新仓镇 |
4 |
三叉河村 |
石路村、秦沙村 杉青港村 |
4 |
6 |
独山港镇 |
3 |
优胜村 |
赵家桥村、海塘村 |
8 |
7 |
广陈镇 |
3 |
山塘村 |
高新村、龙萌村 |
8 |
8 |
林埭镇 |
3 |
保丰村 |
徐家埭村、共和村 |
6 |
9 |
合计 |
25 |
8 |
17 |
40 |
附件2 平湖市“一村一树,一村万树”行动示范创建申报表 | |||
行政村 |
|
计划树种 |
|
创建时间 |
|
种植数量(株) |
|
创建计划 |
| ||
村委会意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 | ||
镇(街道)意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 | ||
市级相关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 |
备注:1.创建计划应明确种植区域范围、数量、规格、种植时间及落实方式等内容;2.本表一式三份,行政村、镇街道、美村办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