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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湖街道居民议事会议第二届二次会议
第38号建议的答复
范建林议事员:
您在街道居民议事会议第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将金家村李其根、李明观户土地征收的建议》已由街道办事处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2010年西气东输工程中,金家村2农户(李其根、李明观)涉及拆迁,未涉及到征地。现房屋安置在当湖街道沐阳小区,土地未征收,要求征收土地并购买养老金。经与征收组沟通,按照之前西气东输及杭浦高速项目征收政策,房屋与土地不一并征收,项目沿线征收均按此政策操作,对于您提出的建议,要等省、嘉兴市等上级或市级项目涉及征地才能依法征收。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当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抄送:人大当湖街道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