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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湖街道居民议事会议第二届二次会议
第12号建议的答复
俞水林议事员:
您在当湖街道居民议事会议第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启动农村建房宅基地审批事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农民建房的关注,目前我市农民建房宅基地审批是严格按照《平湖市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办法》(市政府57号令)文件实施,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了农民建房必须符合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提倡统建、联建和公寓房置换,严格控制独立式建房。其中,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以公寓房置换为主、镇街道“两新”新社区以联建房为主、自然村落保留整治点以改造集聚为主。鼓励农民跨村向镇街道中心社区集聚建房。禁止在村庄建设规划区外翻建、新建、扩建住房和原房加层。
目前当湖街道村庄建设规划区为8个新社区+2个保留点(即三北、塘桥、钱家、通界、陶家、锭子弄、渡船浜社区和和合花苑+和合浜和东新、西新村保留点),除了陶家和渡船浜社区未启动外,其他新社区在2017年10月底之前一直受理农民建房审批的。现在随着城市建设的加速和扩大,当湖作为主城区所在地,为更好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避免二次拆迁,从2017年11月起暂停受理农民建房审批(除保留点外)并调整两新社区建设模式,即从农民自建房转向公寓房安置。通过半年时间的规划和准备,将在和合花苑和通界社区建设330套公寓房,目前已完成了初步设计的评审,将于今年9月份开工建设,预计到2019年竣工交房。
针对已建年份较长并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政府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和跟踪巡查机制,确属危房鉴定达到D级的房屋,将另外制定政策给予解决住房问题。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当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抄送:人大当湖街道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