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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8〕92号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开展2018年
“绿剑”夏季集中执法行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资监管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确保农资质量可靠,努力保障我市夏季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2018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农质发〔2018〕5号)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意见》(农质发〔2017〕14号)及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8年“绿剑”夏季集中执法行动》的通知(浙农专发〔2018〕51号)文件要求,决定从7月5日起至7月31日,在全市范围开展“绿剑”夏季集中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夏季是农业投入品使用高峰期,又是瓜果、蔬菜等农产品的生产旺季,通过开展“绿剑”夏季集中执法行动,加强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源头监管,严厉打击农药隐性成份、兽药非法添加、非法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投入品使用,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行动重点
以夏季主导农产品生产主体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为检查重点,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和非法添加违禁物质与未登记成份、在农产品生产中使用禁用农药、将其他非法物质或原料药用于畜禽养殖、未建立或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以及卫生杀虫剂市场中存在的违法行为。
三、行动方式
坚持全面巡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以质量抽检为主要手段,以农兽药经营使用为重要环节,追根溯源,深挖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一)狠抓执法巡查。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查找风险隐患,重点检查社会关注、群众投诉和近年来执法检查问题较多以及未建立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和农产品生产记录的生产经营主体,全面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夏季农产品主产区的巡查,强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投入品的源头监管,加大对夏季主导农产品生产者的执法巡查力度。
(二)突出案件查办。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通过多办案、办大要案和系列案,强化执法威慑力。夏季执法行动要突出查办种植、养殖环节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的主体,要强化线索、追根溯源、予以严办。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强化检打联动。结合省厅下达的年度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检计划,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主体、重点产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商品,要在处罚的同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严防假劣农资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执法大队及时跟进,依法查处。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曝光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突出重点,明确分工,责任落实,确保“绿剑”夏季集中执法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意识。当前正处于农业生产的重要农事季节、农资供需旺季,也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时节。各镇街道要督促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诚信经营,引导农户正确购买使用农资,并认真做好农资信息化操作。
(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台、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夏季“绿剑”集中执法行动成效,特别是要把行动情况、成效等及时在平湖政府网、浙江农业执法网等相关网站上报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支持农业执法的良好氛围。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