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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8〕84号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开展全市农资信息化
建设单位申报考评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各农资信息化建设单位:
根据《平湖市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平农经〔2017〕56号)文件精神,现就全市农资信息化建设单位申报考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已建成并正常运行一年的农资信息化建设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信息化系统运行顺畅,操作员操作系统熟练流畅;
(二)积极运用信息化系统销售,并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月均使用率达到50%以上;
(三)企业法人或负责人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未被列入“黑名单”。
三、申报要求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严格标准,从严审查,及时报送,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平湖市农资信息化建设单位考评申报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请各乡镇于2018年7月20日前将申报表上报市农经局。市农经局将组织考评组按照程序对申报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考评评分。
特此通知。
附件:平湖市农资信息化建设单位考评申报表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附件
平湖市农资信息化建设单位考评申报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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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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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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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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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农药 种子 肥料 兽药 (请选择打“√”) | |||||||||||||
经营方式 |
批发 零售 批发兼零售(请选择打“√”) | |||||||||||||
信息化月均使用率、使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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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均使用量全市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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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操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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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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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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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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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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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 初审意见(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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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经局 审核意见(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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