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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8〕73号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印发《平湖市海蜇
专项捕捞实施方案》的通知
独山港镇、乍浦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保护海洋渔业资源,规范伏休专项捕捞安排,现将《平湖市海蜇专项捕捞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平湖市海蜇专项捕捞实施方案
为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保护海洋渔业资源,规范伏休专项捕捞安排,根据农业部《关于2018年伏季休渔期间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许可安排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8〕1号)、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加强伏季休渔期间海蜇专项捕捞特许管理的通知》(浙海渔政〔2018〕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海蜇捕捞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国家伏季休渔制度,逐步推进海蜇资源纳入伏季休渔常态化管理,确保我市海蜇捕捞渔船基本利益,进一步加强海洋渔业资源养护,维护渔区的生产秩序,有效防范部分渔民利用特许机会违反伏季休渔政策,坚决打击违规捕捞其他海产品行为。
二、申报要求
(一)海蜇捕捞渔船必须为我市渔船,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的《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渔业船舶国籍证书》;
(二)申请人必须是《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持证人;
(三)渔船作业方式为张网,最小网目尺寸不小于90mm;
(四)作业场所必须为我市范围内相应的海域(174、182海区);
(五)渔船必须安装船位监控系统;
(六)渔船必须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救生消防设备,必须在驾驶台两侧安装蓝底白字“2018年海蜇专项捕捞”的专项特许标识牌(标识牌外型尺寸为450mm×200mm),在船首悬挂蓝底白字“2018伏季休渔海蜇专项捕捞船”专项特许旗(特许旗外型尺寸为900mm×600mm)。
(七)渔船专项捕捞必须实行组织化管理,明确编组情况;
(八)上年度无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及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准备以下相关材料,于6月22日前向平湖市农经局提出申请。
(一)《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三)《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
(四)已安装船位监控系统船用终端证明;
(五)申请人所在村、公司、合作社出具的专项捕捞组织化管理相关证明;
(六)上年度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
四、作业区域和时限
我市海蜇作业区域为平湖海域,各镇会同各村、社区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在许可区域内及时确定渔船的生产桁地,实时监管,确保有序生产。
根据农业部通告以及省海洋与渔业局通知,海蜇特许捕捞作业时限为7月10日12时至7月19日12时。根据张网作业的特点,在此期限的基础上提前9天即7月1日至9日为打桩准备期,延后5天即20日至25日为收尾期。在准备期和收尾期内,只能从事打桩、收桩、解网等辅助工作,不得携带网具、从事捕捞作业。
五、渔获物管理
海蜇采用定点码头收购或上岸过磅管理,由各镇负责确定各自收购地点并上报市农经局备案。明确专人负责码头实船收购监管,并做好每日海蜇捕捞量统计和汇总,填写《海蜇专项特许捕捞日报表》,上报本镇前一天捕捞量和销售量。各船必须严格填写捕捞日志,如实记载生产量和销售量,对误捕的其它渔获物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六、生产秩序和渔业安全管理
实行“分级监管、属地为主”的管理机制,全面维护海蜇捕捞生产秩序,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镇要专人专岗从事本项工作,具体包括:
(一)负责生产船只的审核和上报;
(二)负责各船生产桁地的确认;
(三)负责及时上报《海蜇专项特许捕捞日报表》;
(四)负责收购地点的确定及日常监管;
(五)负责包括渔船编组生产等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七、执法管理
海蜇捕捞期间,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将针对性的采取执法行动。
(一)对有下列行为的船只一律立即取消捕捞资格,按违反伏休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顶格处罚,并取消当年度的生产成本补助:
1、利用网目尺寸小于90mm网具进行捕捞的;
2、未在许可桁地或超出许可桁地进行生产的;
3、擅自用其它网具捕捞其它渔获物的;
4、未如实填写捕捞日志和按规定上报产量的;
5、未在规定的收购点销售渔获物的;
6、擅自销售误捕的其它渔获物的;
7、其他违反伏休规定行为的。
(二)对有下列行为的船只,一律列入黑名单,并立即予以停航整顿:
1、随意或故意关闭船位监控系统的;
2、未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或雇佣不具备从业资格的普通船员上船作业的;
3、脱离编组,单独从事作业生产的;
4、未按规定配备消防救生设备的。
(三)对因争抢生产桁地等原因发生船只恶意碰撞、海上打架斗殴或暴力抗法等行为的,一律取消捕捞资格,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今年是我市海蜇专项捕捞特许的第一年,是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特殊政策,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特许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实施方案和执法预案,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松懈思想,真正做到思想统一、认识到位、行动一致,保证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接受监督。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地向社会各界宣传捕捞特许对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和确保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以及维护渔业生态效益对提高渔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重要作用,做到捕捞特许制度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争取广大渔民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共同维护休渔秩序。
(三)强化执法,严格管理。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海上与陆上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海蜇捕捞渔船的监管。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在渔船开捕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加强执法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落实查获退出制度,做好海蜇特许捕捞的开局之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