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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8〕70号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印发平湖市开展美丽
农园创建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机关有关部门:
现将《平湖市开展美丽农园创建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平湖市开展美丽农园创建实施意见(试行)
为全面整治田园生产环境,进一步提升田园清洁化、生态化、景观化水平,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深入推进美丽农业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打造整洁田园建设美丽农业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96号)、《中共平湖市委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发展新型农业推进产乡融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平委发〔2018〕1号)和《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型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意见(2017-2019)(2018年修订)的通知》(平政发〔2018〕13号)等文件精神,全市将开展美丽农园创建工作,创建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目标
结合全省打造整洁田园、建设美丽农业行动,在洁化、绿化、美化的基础上,依托自然风景,挖掘农耕文化,创建美丽农园,打造农业景观,不断丰富休闲农业发展类型,美化农业农村环境,引导更多的城乡居民领略乡村风光,感受田园生活,保护田园环境。
二、创建主体
各行政村或各类生产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
三、创建数量
采取“一次申报,两年创建”的形式,到2020年,全市每年创建10个美丽农园(美丽田园、美丽果园、美丽菜园、美丽渔园)。
四、创建要求
(一)视觉美丽。具有一定的规模、连片集中,其中田园相对连片500亩以上或集中连片200亩以上,果园100亩以上,设施菜园50亩以上、露地菜园100亩以上,渔园30亩以上;田间道路沟渠完整,生产设施及管理用房简洁整齐,作物布局合理、规整,各类杆线不杂乱;环境景色优美、特色明显,有较高的观赏性。
(二)体验美妙。道路交通便利;周边有采摘游等休闲活动,有民宿或农家乐等旅游资源。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相结合的优先考虑。
(三)内涵美好。当地民风村俗良好;规模经营机制好,规模主体与小农户友好合作;农产品品牌开发好、影响较大;农业文化得到挖掘开发。
五、一票否决
凡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一票否决。
六、评定程序
2018年凡列入创建点,并当年完成创建任务的,可验收并给予奖补。对创建成为市级美丽农园的主体进行专家打分,得分为95分(含)以上、94-85分(含)、84-80分(含)的,分别给予10万、8万、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一)主体申报。建设主体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填写《平湖市美丽农园创建申请表》(附件1),并向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二)镇街道推荐。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在主体申报的基础上进行初验,并签署审核意见,报市农经局各业务科站,各业务科站签署审核意见,报至产业科。
(三)市级评审。市农经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创建点。
(四)市级验收。
1.申请。凡已完成建设、自评符合平湖市美丽农园评选标准的主体,向所在镇街道相关部门提交《平湖市美丽农园验收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平湖市美丽农园验收申请表》(附件2)、《平湖市美丽农园评分表》(附件3、4、5、6)、申报主体法人或自然人证书、土地流转协议、农园全貌图或平面图,有关基础设施、农药、农机购买及使用凭证,无公害产地、无公害产品认证或绿色、有机认证证书,抽检报告、规范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记录,农产品销售记录、产品商标证书、获奖证书。申请材料复印件一式四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2.镇街道初审。各镇街道对申请主体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审核意见,报市农经局各业务科站,各业务科站签署审核意见,报至产业科。
3.验收。市农经局在汇总提交的初审合格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踏勘、资料审核,按《平湖市美丽农园评分表》打分,对创建点进行百分制评分(80分以上为通过验收),并形成验收意见,提交市农经局产业科审核。
(五)审定认定。市农经局根据考核验收组验收情况,经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经局发文公布。
附件:1.平湖市美丽农园创建申请表
2.平湖市美丽农园验收申请表
3.平湖市美丽田园评分表
4.平湖市美丽果园评分表
5.平湖市美丽菜园评分表
6.平湖市美丽渔园评分表
附件1
平湖市美丽农园创建申请表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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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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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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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型 |
□美丽田园 □美丽果园 □美丽菜园 □美丽渔园 | |||
营业执照编号 (专业大户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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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基地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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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园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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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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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总产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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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总产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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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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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申请验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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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内容 |
(根据创建要求及评分表逐项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农园景观特点、设施、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休闲观光等情况) | |||
申报承诺 |
本创建主体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可信,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法人代表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镇街道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农经局业务科站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农经局审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平湖市美丽农园验收申请表
申报单位 |
| ||||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申报类型 |
□美丽田园 □美丽果园 □美丽菜园 □美丽渔园 | ||||
创建情况 | |||||
(盖章) 年 月 日 | |||||
镇街道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农经局业务科站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验收意见 | |||||
验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验收组成员 (签字) |
| ||||
市农经局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平湖市美丽田园评分表
序号 |
考核 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自评 得分 |
专家 打分 |
1 |
基础 设施(20分) |
相对连片500亩以上或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田面平整。 |
5 |
|
|
主机耕路路面宽3米以上(2分),支路面宽2米以上(2分),砂石铺面,符合农机操作要求(1分)。 |
5 |
|
| ||
排灌分系(1分),沟渠及放水口配套完整(1分),每块田能独立排灌(1分),排灌渠采用有效防渗措施(1分);防旱、抗涝能力达到规定标准(1分)。 |
5 |
|
| ||
农电线路、变压器齐备,能满足生产安全用电需求(3分);线杆合理布局、整齐有序(2分)。 |
5 |
|
| ||
2 |
技术 措施(20分) |
粮食复种指数100%以上。 |
4 |
|
|
全面运用病虫绿色防控技术。主路和支路两侧种植芝麻、大豆或撒种草花等显花植物(2分);在田埂保留杂草,为天敌提供栖息地(2分);合理选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对环境友好的化学农药(2分)。 |
6 |
|
| ||
连片使用性诱剂或设置杀虫灯,性诱剂诱捕器为平均每个害虫每亩1个(2分),不同害虫性诱剂两者间距不少于15米(2分);杀虫灯为每20-30亩设置一盏(2分)。 |
6 |
|
| ||
产品通过无公害或绿色、有机认证(2分);产品产量和品质稳定,有示范带动作用(2分)。 |
4 |
|
| ||
3 |
质量 安全(10分) |
有专人负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并持证上岗。 |
1 |
|
|
纳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1分),规范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分)。 |
2 |
|
| ||
各级定量抽检合格率100%(2分)。主导产品,每年定量监测1批次以上(1分)。定性检测实行批检制度(自检或委托检测)(1分)。 |
4 |
|
| ||
建立规范生产记录(1分)。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记录(1分)。农产品销售记录(1分)。 |
3 |
|
| ||
4 |
田间 环境(30分) |
区域内无垃圾(2分)、无脏物(2分),有日常保洁机制(3分)。 |
7 |
|
|
农业废弃物全部得到回收利用(3分)。秸秆综合利用率95%以上,无秸秆露天焚烧现象(5分)。 |
8 |
|
| ||
生产管理用房及周边环境整洁。 |
6 |
|
| ||
区域布局科学合理,自然风光优美(3分);田边无杂乱种植农作物(3分);路边河边合理布置行道树或开花植物(3分) |
9 |
|
| ||
5 |
农旅 元素(20分) |
大田景观(创意)种植(3分);酌情设置风车、稻草人等田间特色景观(3分)。 |
6 |
|
|
开展农事体验、休闲活动(3分),并设置相应体验器具和设施(3分)。 |
6 |
|
| ||
有标志牌、休憩点、果壳箱等休闲观光配套设施。 |
4 |
|
| ||
建有科普宣传活动场所,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
4 |
|
| ||
合计 |
100 |
|
|
备注:总分低于80分即为创建不合格
附件4
平湖市美丽果园评分表
序号 |
考核 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自评 得分 |
专家 打分 |
1 |
基础 设施(20分) |
集中连片100亩以上。 |
5 |
|
|
主机耕路路面宽3米以上(2分),支路面宽2米以上(2分),砂石铺面,符合农机操作要求(1分)。 |
5 |
|
| ||
区内排、灌渠分系(2分);采用钢管大棚或连栋大棚栽培(2分);运用喷滴管实现肥水一体化(1分)。 |
5 |
|
| ||
农电线路、变压器齐备,能满足生产安全用电需求(3分);线杆合理布局、整齐有序(2分)。 |
5 |
|
| ||
2 |
技术 措施(20分) |
实施标准化先进适用栽培技术,生产管理规范。 |
2 |
|
|
全面运用病虫绿色防控技术。主路和支路两侧种植芝麻、大豆或撒种草花等显花植物(2分);在果园内适当保留杂草,为天敌提供栖息地(2分);合理选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对环境友好的化学农药(2分)。 |
6 |
|
| ||
连片使用性诱剂或设置杀虫灯,性诱剂诱捕器为平均每个害虫每亩1个(2分),不同害虫性诱剂两者间距不少于15米(2分);杀虫灯为每20-30亩设置一盏(2分);悬挂黄板诱杀蚜虫等害虫(2分)。 |
8 |
|
| ||
产品通过无公害或绿色、有机认证(2分);产品特色明显,产品产量和品质稳定,有示范带动作用(2分)。 |
4 |
|
| ||
3 |
质量 安全(10分) |
有专人负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并持证上岗。 |
1 |
|
|
纳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1分),规范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分)。 |
2 |
|
| ||
各级定量抽检合格率100%(2分)。主导产品,每年定量监测1批次以上(1分)。定性检测实行批检制度(自检或委托检测)(1分)。 |
4 |
|
| ||
建立规范生产记录(1分)。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记录(1分)。农产品销售记录(1分)。 |
3 |
|
| ||
4 |
田间 环境(30分) |
区域内无垃圾(2分)、无脏物(2分),有日常保洁机制(3分)。 |
7 |
|
|
农业废弃物全部得到回收利用(3分)。秸秆综合利用率95%以上,无秸秆露天焚烧现象(5分)。 |
8 |
|
| ||
生产管理用房及周边环境整洁(3分),设施大棚整齐美观(3分)。 |
6 |
|
| ||
区域布局科学合理,自然风光优美(3分);田边无杂乱种植农作物(3分);路边河边合理布置行道树或开花植物(3分) |
9 |
|
| ||
5 |
农旅 元素(20分) |
水果品种多样,早中晚熟分季上市,不同开花季节能形成赏花效应。 |
6 |
|
|
开展采摘、品尝等农事体验、休闲活动(3分),并设置相应体验器具和设施(3分)。 |
6 |
|
| ||
有标志牌、休憩点、果壳箱等休闲观光配套设施。 |
4 |
|
| ||
建有科普宣传活动场所,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
4 |
|
| ||
合计 |
100 |
|
|
备注:总分低于80分即为创建不合格
附件5
平湖市美丽菜园评分表
序号 |
考核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自评得分 |
专家打分 |
1 |
基础设施(20分) |
设施菜园面积50亩以上;露地菜园100亩以上。 |
5 |
|
|
主机耕路路面宽3米以上(2分),支路面宽2米以上(2分),砂石铺面,符合农机操作要求(1分)。 |
5 |
|
| ||
区内排、灌渠分系(3分);排灌系统良好(2分)。 |
5 |
|
| ||
农电线路、变压器齐备,能满足生产安全用电需求(3分);线杆合理布局、整齐有序(2分)。 |
5 |
|
| ||
2 |
技术措施(20分) |
蔬菜栽培技术科学先进,生产管理规范。 |
2 |
|
|
全面运用病虫绿色防控技术。主路和支路两侧种植芝麻、大豆或撒种草花等显花植物(2分);在田埂保留杂草,为天敌提供栖息地(2分);合理选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对环境友好的化学农药(2分)。 |
6 |
|
| ||
连片使用性诱剂或设置杀虫灯,性诱剂诱捕器为平均每个害虫每亩1个(2分),不同害虫性诱剂两者间距不少于15米(2分);杀虫灯为每20-30亩设置一盏(2分);悬挂黄板诱杀蚜虫、烟粉虱等害虫(2分)。 |
8 |
|
| ||
产品通过无公害或绿色、有机认证(2分);产品特色明显,产品产量和品质稳定,有示范带动作用(2分)。 |
4 |
|
| ||
3 |
质量安全(10分) |
有专人负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并持证上岗。 |
1 |
|
|
纳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1分),规范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分)。 |
2 |
|
| ||
各级定量抽检合格率100%(2分)。主导产品,每年定量监测1个批次以上(1分)。定性检测实行批检制度(自检或委托检测)(1分)。 |
4 |
|
| ||
建立规范生产记录(1分)。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记录(1分)。农产品销售记录(1分)。 |
3 |
|
| ||
4 |
田间环境(30分) |
区域内无垃圾(2分)、无脏物(2分),有日常保洁机制(2分)。 |
6 |
|
|
农业废弃物全部得到回收利用(2分)。建有蔬菜残体无害化处理场地、农家肥集中堆置场地(3分)。秸秆综合利用率95%以上,无秸秆露天焚烧现象(5分)。 |
10 |
|
| ||
生产管理用房及周边环境整洁(3分);设施大棚整齐美观,大棚、小拱棚等设施科学合理,相对集中整齐(3分)。 |
6 |
|
| ||
区域布局科学合理,自然风光优美(3分)。主干道两侧空地种植绿色木本或草本植物(3分),水土保持良好(2分)。 |
8 |
|
| ||
5 |
农旅元素(20分) |
开展农事体验、休闲活动,并设置相应体验器具和设施。 |
8 |
|
|
有标志牌、休憩点、果壳箱等休闲观光配套设施。 |
6 |
|
| ||
建有科普宣传活动场所,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
6 |
|
| ||
合计 |
100 |
|
|
备注:总分低于80分即为创建不合格
附件6
平湖市美丽渔园评分表
序号 |
考核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自评得分 |
专家打分 |
1 |
基础设施(20分) |
集中连片30亩以上。 |
5 |
|
|
道路平整,进出方便(3分);与周边道路联通且直达核心区域(2分)。 |
5 |
|
| ||
进排水设施完善,排灌方便(2分);进排水系统分离(2分);河道水系畅通(1分)。 |
5 |
|
| ||
农电线路、变压器齐备,能满足生产安全用电需求(3分);线杆合理布局、整齐有序(2分)。 |
5 |
|
| ||
2 |
技术措施(20分) |
实施生态健康养殖,先进实用技术应用到位。 |
4 |
|
|
渔药使用规范(3分);运用生态综合防控措施,无明显病害发生(3分)。 |
6 |
|
| ||
配备水质检测等设备(2分);按照生产规程开展标准化生产(4分)。 |
6 |
|
| ||
产品通过无公害或绿色、有机认证(2分);产品特色明显,产品产量和品质稳定,有示范带动作用(2分)。 |
4 |
|
| ||
3 |
质量安全(10分) |
有专人负责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并持证上岗。 |
1 |
|
|
纳入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1分),规范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分)。 |
2 |
|
| ||
各级定量抽检合格率100%(2分)。主导产品,每年定量监测1个批次以上(1分)。定性检测实行批检制度(自检或委托检测)(1分)。 |
4 |
|
| ||
建立规范生产记录(1分)。渔业投入品采购、使用记录(1分)。水产品销售记录(1分)。 |
3 |
|
| ||
4 |
田间环境(30分) |
区域内无垃圾(2分)、无脏物(2分),有日常保洁机制(3分)。 |
7 |
|
|
农业废弃物全部得到回收利用。 |
3 |
|
| ||
生产管理用房及周边环境整洁(3分),设施大棚整齐美观(3分)。 |
6 |
|
| ||
养殖塘、管理房等各功能区布局科学、设计合理。 |
5 |
|
| ||
自然风光优美(3分);塘梗、道路两侧无杂乱种植农作物(3分);路边河边合理布置行道树或开花植物(3分)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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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农旅元素(20分) |
推广种养结合、跑道鱼养殖等具有观赏性的养殖模式。 |
6 |
|
|
开展垂钓等农事体验、休闲活动(3分),并设置相应体验器具和设施(3分)。 |
6 |
|
| ||
有标志牌、休憩点、果壳箱等休闲观光配套设施。 |
4 |
|
| ||
建有科普宣传活动场所,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
4 |
|
| ||
合计 |
100 |
|
|
备注:总分低于80分即为创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