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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印发《2018年平湖市农业质量年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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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867

 

 


平湖市农经济局关于印发《2018年平湖市

农业质量年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有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全省推进“农业质量年”工作视频会议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农业质量年工作,加快推进我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18年平湖市农业质量年十大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8612


2018年平湖市农业质量年十大行动方案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启动我市“农业质量年”活动,扎实推进十大行动,推动质量兴农战略在我市全面深入实施,不断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助力“金平湖”新崛起,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深入开展“农业质量年”行动,加快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进我市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加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打下坚实基础,不断推动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围绕今年农业质量年活动,我市实施创建大深化、追溯体系大推进、标准生产大推行、产地绿色大管控、产品质量大监测、安全隐患大整治、科技人才大支撑、农药管理大规范、品牌培育大引领、主体责任大落实等十大行动,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覆盖、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主体信息库管理全覆盖、应用合格证标识全覆盖、农药二维码追溯管理全覆盖等“四个全覆盖”,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实施率达65%以上,主要食用农产品中“三品”认证比率达55%以上,农产品省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三、农业质量年十大行动

(一)示范创建大深化行动。以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为目标,以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风险管控为抓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加快推行一证(合格证)、一码(二维码)、一网(智慧监管网)、一店(农资经营店)、一减(农药减量)等一系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18家(生产主体、农资店)。(责任单位:质监站、农业执法大队、植保土肥技术推广站,有关单位参与

(二)追溯体系大推进行动。加快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深化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2018年新增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可追溯生产主体120家以上,力争实现三类生产主体“二维码”可追溯率达到90%。积极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APP建设试点,推进市、县、乡、村四级智慧监管联动。深入推进合格证推广与运用,积极推动农产品合格证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责任单位:质监站,有关单位参与

(三)标准生产大推行行动。以粮油、瓜果、蔬菜、水产、畜牧等主导产业和现代农业建设为重点,完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优先制定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标准,加大标准示范推广力度。加强兽药使用环节指导和管理,规范兽药使用行为,积极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示范养殖场建设。积极推进生猪屠宰场标准化建设,加快屠宰企业的技术改造提升工作。优化绿色防控技术,大力推行农作物生产全过程、全天候绿色防控,2018年度绿色防控示范推广面积预计达到1.5万亩。(责任单位:质监站、畜牧兽医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渔技中心、植保土肥技术推广站,有关单位参与

(四)产地绿色大管控行动。积极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2018年全市实现化肥减量200吨、化学农药减量9吨,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80%以上。完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机制,回收率、处置率分别达10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持续开展“美丽牧场”建设,完成养殖污染治理。开展耕地土壤污染详查,推进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农业“两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和安全利用试点示范。(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局、植保土肥技术推广站、能源站、农合联(供销社),有关单位参与

(五)产品质量大监测行动。构建市、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组织开展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考核认定和技能大比武,提升检测能力水平,持续推进市、镇两级快速检测实验室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计划,增加农药和兽药抗生素等监测参数。扩大监测范围,针对一些品种的突出隐患开展专项监测,加强监测分析会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2018年,全市监测主要农产品4250批次以上,市级定量监测410批次以上,全市农药、兽药等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55批次,确保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100%。(责任单位:质监站、农业执法大队、市食品药品(农产品)检测中心,有关单位参与

(六)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以违规使用高毒高风险农药、抗生素滥用、非法使用“瘦肉精”等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绿剑”执法等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等投入品生产经营。落实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过程监管,全面推进兽药“二维码”可追溯体系建设,实现溯源管理。完善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将农资监管纳入农业信息化建设大平台。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移送涉刑案件,案件移送率达100%。(责任单位:质监站、农业执法大队、畜牧兽医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有关单位参与

(七)科技人才大支撑行动。积极发挥产业技术团队的作用,加强对质量兴农的服务指导。全面完成7个省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深入实施“六型双千”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工程,培训新型职业农民310人。培育80个水产养殖科技示范户,渔业示范面积5700亩。加强绿色优质品种选育,突出品质指标,加大品质优、抗病力强、市场需求大的绿色品种的示范推广。对标提升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重点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蔬菜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和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化,创建省级“机器换人”示范县,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责任单位:科教科、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机管理站,有关单位参与)

(八)农药管理大规范行动。大力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宣传贯彻、农药生产情况调查统计、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督查等活动。加强源头管理,全面督促落实农药标签“二维码”制度,严厉打击农药生产企业违法生产行为。严格农药许可审批,加强对下放农药经营许可事项的监管和审批人员的培训,全面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定。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规范限制使用农药的使用,支持推进22种定点经营限制使用农药全区域退市。(责任单位:质监站、农业执法大队、植保土肥技术推广站,有关单位参与

(九)品牌培育大引领行动。加强“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全市新增无公害农产品9个、绿色食品2个、绿色农产品基地1300亩以上。继续开展浙江名牌农产品评价工作,培育一批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嘉兴名牌农产品、企业知名品牌。加强品牌宣传,营造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农业品牌的市场环境,实现优质优价。充分发挥农安服务团队作用,利用春耕备耕“三联三送”、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进村入户”工作。(责任单位:科教科、产业科、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质监站、信息中心,有关单位参与

(十)主体责任大落实行动。完善农产品和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设,充分运用农资监管信息化平台和追溯体系平台,建立健全农产品和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推进主体信用信息化管理,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在行业评奖、政策扶持、主体荣誉等各方面,对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主体加强联合惩戒,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限制或一票否决。开展农产品生产记录和农(兽)药经营记录专项检查行动,对规模农产品生产者的生产记录和投入品经营者的经营台账开展检查,提升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健全生产经营记录规范化长效机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绿色发展。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监督自律作用,引导督促生产主体依规生产经营。推动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诚信守法意识纳入村规民约。(责任单位:农业执法大队、质监站、科教科,有关单位参与

四、推进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我市农业质量年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质量兴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按照农业质量年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细化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健全责任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强化政策创新和资金保障,精心组织实施农业质量年各项行动。

(二)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开展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宣传报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农业质量年十大行动方案,提升人民群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题培训,强化经验交流,推进协同合作。

(三)强化评价考核。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从思想上重视质量兴农,将关键指标纳入年度考核中,为农业质量年十大行动提供强有力保障。

 

附件:2018年度农业质量年十大行动分解任务表


附件

2018年度农业质量年十大行动分解任务表

(平湖市)

农业质量年十大行动

全市总数

当湖街道

钟埭街道

曹桥街道

新埭镇

新仓镇

独山港镇

广陈镇

林埭镇

乍浦镇

责任单位

一、示范创建大深化行动

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

1

 

 

 

 

 

 

 

 

 

质监站

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生产主体)

9

1

1

1

1

1

1

1

1

1

质监站

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农资店)

9

1

1

1

1

1

1

1

1

1

执法大队

二、追溯体系大推进行动

新增可追溯生产主体(种植业主体)

120

18

6

17

9

41

8

10

4

7

质监站

新增可追溯生产主体(水产养殖业主体)

31

2

 

 

 

5

1

5

17

1

渔业技术推广中心

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APP建设试点

1

 

 

 

 

 

 

 

 

 

质监站

三、标准生产大推进行动

绿色防控示范推广(单位:万亩)

1.5

0.1

0.1

0.1

0.3

0.2

0.2

0.2

0.2

0.1

植保土肥技术推广站

四、产地绿色大管控行动

开展化肥减量工作(单位:吨)

200

10.22

18.98

15.77

33

28.9

34.79

25.33

23.52

9.5

植保土肥技术推广站

开展化学农药减量工作(单位:吨)

9

0.5

0.8

0.8

1.5

1.2

1.6

1.1

1

0.5

植保土肥技术推广站

存栏5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封闭式集粪棚改造任务

1

 

 

 

 

 

 

 

 

 

畜牧兽医局

建设尾水治理示范点

5

 

 

 

 

 

2

1

2

 

渔业技术推广中心

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单位:亩)

6000

 

 

 

5037.2

 

 

 

 

962.8

植保土肥技术推广站

五、实施农产品质量大监测行动

全市检测主要农产品批次(单位:批次)

4250

450

450

450

550

550

450

550

400

400

质监站

市级定量抽检批次

410

50

42

50

52

50

38

50

40

38

质监站

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检批次

55

 

 

 

 

 

 

 

 

 

农业执法大队、质监站

六、实施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

涉刑案件移送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农业执法大队

七、科技人才大支撑行动

省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

7

 

 

 

2

2

 

1

1

1

科教科

培训新型职业农民

310

30

30

35

40

40

35

40

35

25

科教科

渔业培育科技示范户

80

3

4

3

15

7

13

15

15

5

渔业技术推广中心

渔业示范面积(单位:亩)

5700

200

290

200

1070

500

900

1070

1070

400

渔业技术推广中心

建成省级“机器换人”示范县

1

 

 

 

 

 

 

 

 

 

农机管理站

八、农药管理大规范行动

 

 

 

 

 

 

 

 

 

 

执法大队、各镇街道

九、品牌培育大引领行动

新增无公害农产品

9

1个以上

1个以上

1个以上

1个以上

1个以上

1个以上

1个以上

1个以上

1个以上

科教科

新增绿色食品

2

 

 

 

1

 

1

 

 

 

科教科

新增绿色农产品基地(单位:亩)

1300

 

 

 

 

 

1300

 

 

 

科教科

十、主体责任大落实行动

 

 

 

 

 

 

 

 

 

 

质监站、各镇街道

 


 

 

 

 

 

 

 

 

 

 

 

 

 

 

 

 

 

 

 

 

 

 

 

 

 

 

 

 

 

 

 

 

抄送:浙江省农业厅,嘉兴市农业经济局,平湖市食安办、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农合联(供销社),沈志凤副市长。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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