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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8〕53号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注销部分饲料
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平湖海欣饲料有限公司等2家饲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符合法定注销情形,现予注销。
特此公告。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生产地址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注销 原因 |
1 |
平湖海欣饲料有限公司 |
平湖市独山港镇周圩集镇圩水路118号内1幢 |
浙饲证(2014)06016 |
停产一年以上 |
2 |
浙江海亮有机饲料科技 有限公司 |
平湖市新仓镇金穗路 278号 |
浙饲证(2014)06404 |
停产一年以上 |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