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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8〕51-1号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第一界别活动组: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激活低效资源 推进村集体经济创收增效的建议》的提案,已由市政府批转我局办理。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嘉兴市关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决策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发展难题,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与“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美丽乡村”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创新“飞地”抱团发展模式。2017年,全市75个行政村年经常性收入1.35亿元,村均达180万元,同比增长17%,其中100万元以上的村59个,占总村数79%,预计到2018年底全市100%村经常性收入将达到100万元。
当前,物业经济仍是促进集体经济增收最有效的模式。2013年以来,我市已立项实施“飞地”抱团项目6个(其中县域抱团4个),建设标准厂房等物业资产33.66万平方米,参与建设村65个,每年増加集体经济收入4490万元,参建村村均69.08万元。其中增收最高的独山港周家圩村达232.49万元/年。6个项目共用地504.3亩,其中439亩全部由参建村复垦集体存量低效建设用地解决,复垦用地占87%以上。但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在发展过程中,集体经济正面临建设用地指标紧缺、土地空间落地难等严峻形势,如何进一步破解土地资源要素制约,精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快速发展,促使农村环境更优美、土地利用更集约、集体经济发展可持续,将是我们下一步努力探索的方向。接下来,根据建议,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政策引导,鼓励集体物业退散进集
一是深入调查摸底。组织开展村(社区)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房产清查工作,重点排摸承租企业存在环保、安全生产、违章搭建、无证无照经营、低价租赁等问题的集体资产,梳理出符合复垦条件的低散小集体存量建设土地,主要包括老村部、旧厂房、码头堆场等。2016年以来,全市已关闭承租集体物业的低效、高污染企业300余家、处置租赁集体土地违法码头堆场159宗。二是鼓励腾空复垦。鼓励各村对承租企业产业链低端,效益不高的“小、散、乱”集体存量建设土地复垦,由市级统一收储低效存量建设土地复垦指标,对一般村按当年度复垦指标交易基准价收储(目前50万元/亩),对市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按当年度复垦指标交易基准价再提高30万元/亩的标准进行收储,收益全额归村用于发展集体经济。今年以来,全市已累计摸底集体低效存量建设用地150多亩,计划用于新的“飞地”抱团项目。
二、部门扶持,确保飞地项目高效推进
一是资金扶持。市镇两级对参与高标准“飞地”抱团物业项目的村给予资金补助,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每村补助金额150万元。二是融资贴息。鼓励各金融机构大力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扩大贷款投放规模,对纳入财政扶持并符合贷款准入条件的村集体抱团项目及时提供足额的信贷支持,并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一定优惠。同时,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市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融资贴息3万元/年,贴息时间不超过三年。三是精简审批手续。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行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红色代办”“联审联办”等特色服务,保障项目高效流转、快速审批、落地落实,保证项目实施建设进度。
三、加强管理,促进集体有效增收
一是强化民主决策。对有意向参建“飞地”抱团项目的村,决策前应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建议,将投资金额、投资对象、投资收益等情况经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表决并形成《决议)。二是统筹集中管理。成立公司,聘请专业人员,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出租)、产权明晰、收益归村”的“五统一”形式进行统筹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效益。三是落实分红保障。在选优选强“飞地”项目落地平台的基础上,由所在镇街道保障公司对村投资分红,采取固定回报率的形式,建立健全分红保障机制,确保村集体经济快速有效增收。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