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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8〕50-9号
关于市人大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倪美群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集中整治城区经营户私自屠宰活禽行为,解决属地卫生防疫难点的建议》已由市政府批转我局办理。分别于4月11日和5月16日由农经局分管领导带队,听取了您对议案办理工作的新思路和新对策。家禽定点屠宰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为此,我局和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环保局 、卫生计生局、国土资源局 、规划建设局等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对此又进行了专题调研、多方探讨、充分听取意见。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因冬春季节禽流感疫情防控的需要,我市根据平政发〔2017〕103号通告精神,于2017年5月31日零时起恢复我市非中心城区活禽市场交易,中心城区范围内仍停止活禽交易经营活动。
一、我市和周边家禽定点屠宰开展情况
(一)我市开展情况。2004年市政府曾组织经贸、国土、城建、环保和农经等职能部门开展过家禽定点屠宰工作,定点屠宰点选址在平湖市北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北侧(平湖市食品有限公司城关分公司北侧),占地28亩,企业名称为平湖市海天配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侯彤彤。据了解该定点屠宰点由于各种原因只试运营了几天,就无法运营,目前该定点屠宰点的地块已被政府回收。
(二)周边地区开展情况。
1.基本概况。目前嘉兴市运营的家禽定点屠宰场(点)共3家,分别是海宁市、秀洲区和南湖区各1家,三家都是政府牵头民间投资创办。其中,海宁市的较成熟,规模等级为屠宰场,设计规模日屠宰量是40000羽,主要以自营和代宰方式并存,现日均屠宰量在10000羽左右,产品主要供应杭州市主城区;秀洲区和南湖区的2个屠宰点目前运营状况不景气,日均屠宰量只有1000羽左右,仅供应嘉兴市主城区,主要屠宰市场销售业主自己的家禽。
2.存在的问题。一是屠宰场(点)的选址不能满足环保条件,造成环评未通过。二是屠宰以自营为主,代宰量很少,对社会的影响面不大。三是家禽进入市场流通环节的门槛较低,没有定点屠宰的家禽也能进入市场。四是老百姓的消费习惯,不喜欢“杀白净膛”的家禽。
二、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家禽交易屠宰情况
针对您所提的建议,前期我局牵头对中心城区规模较大的7家农贸市场开展摸底调查。据初步调查,主城区家禽市场交易均为杀白上市,“杀白禽”来源主要有两种渠道:一是直接进货(已斩杀好的禽类),如从浙江群大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嘉兴立华销售中心两个公司进货,但量较少;二是摊点经营户自己进活禽,在自有(租住)场所屠宰后拿到市场售卖。主城区家禽经营户自行屠宰的24家,其中9家在平湖市内家禽屠宰点屠宰,屠宰点共4家(钟埭3家、曹桥1家),其中钟埭2家是自有场所,另2家是租用场所的,屠宰量共1250羽/天;其余15家在嘉兴市南湖区乌桥租用场所屠宰,屠宰量共2310羽/天。自行屠宰造成环境、卫生、防疫等诸多问题。
三、现阶段实行家禽定点屠宰存在的问题
(一)配套法律法规不健全。2014年3月份我市屠宰管理的职能由市商务局划到市农经局,虽已有4年,但是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修订尚未完善到位。一是,在国家层面上,现行的只有一部仅适用生猪屠宰管理的行政法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家禽定点屠宰仅对场址设立审批上可参照,但在处罚和具体管理上无任何可参照依据,“水土不服”现象较为突出。而适应新形势的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又较复杂缓慢。二是,在地方性法规层面上,《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除了猪以外还规定了牛、羊的屠宰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但未包括家禽。2014年5月出台的《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只明确全省设区的市在城区范围内限制活禽交易,实行定点屠宰、杀白上市。
因此,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配套的情况下实行家禽定点屠宰,对不执行定点屠宰的主体缺乏强制和处罚等手段。
(二)居民消费观念难转变。根据《肉鸡屠宰操作规程》(GB/19478-2004)、《鲜、冻禽产品》(GB/T16869-2005)等国家标准明确规定,家禽定点屠宰厂屠宰出厂的家禽产品应为净膛后冷鲜家禽产品。但从周边实行杀白上市的地区了解到,在推行定点屠宰杀白上市过程中,由于居民消费习惯,不大接受开膛及冷鲜禽产品,但不开膛又不利于检疫和检验工作,且热鲜产品易腐败变质。
(三)屠宰场所选址困难。屠宰场点类似于垃圾处理场,群众有需求但要新建选址群众均不希望建造在自己周围,选址极其困难。此外,因家禽有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等因素,家禽屠宰会产生畜禽粪便、废水和病害畜禽及产品等废弃物,对环境、卫生和防疫等要求较高。环境评估要求很高,通过较难。
(四)扶持政策较缺乏。2014年5月颁布的《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实行全省设区的市在城区范围内限制活禽交易。从近几年推行的效果看,由于消费习惯和供应量小,只是在每年的寒冷潮湿冬春两季禽流感高发的时候屠宰量稍微多一点,禽屠宰企业亏损现象严重,企业积极性不高。
四、解决对策和工作设想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地市级区域统筹推进家禽、牛羊定点屠宰,逐步建立起与产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相适应、布局科学合理、加工设施先进、产品质量安全的机械化、规模化、工厂化畜禽定点屠宰加工体系。日前现有生猪屠宰企业有技改扩建意向,建议市政府考虑其可行性方案,引导企业参与家禽定点屠宰。
(一)统筹规划选址落地。一是,由农经局负责研究在生猪屠宰场的基础上新增家禽定点屠宰车间,作为全市家禽定点屠宰点的可行性;二是,由规划建设局和国土资源局做好规划布局研究,科学研究现有生猪屠宰场所扩建项目用地问题;三是,环保局负责抓好新建屠宰场址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处置设施配置的指导工作,确保达到环评要求。
(二)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推介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杀白”家禽产品消费知识,引导居民强化家禽产品品牌认知,树立科学健康的绿色消费观念、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现阶段工作举措。家禽定点屠宰涉及部门较多,可以利用的配套管理法律法规又较欠缺。在当前未实行家禽定点屠宰前,为进一步抓好主城区家禽杀白上市工作,建议“属地为主、部门配合、条块结合”合力推进中心城区家禽杀白上市工作。
1.由属地政府负责牵头,充分结合小城镇综合整治、文明城市创建、无违建创建等工作,落实对中心城区地下家禽私宰点的清理取缔;
2.由农经部门加快现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新增家禽定点屠宰车间的可行性研究;加大家禽抽样监测力度,对调入动物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反动物防疫法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3.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市场做好索票索证工作,建立可追溯台账。活禽交易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在我市禽类屠宰场建成后,杀白禽进场必须做到净膛,一证两标。市场内活禽交易区应设立单独隔离区域,严格每天消毒、每周休市等防护措施。
4.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对市场及城乡结合部、马路菜场等区域家禽交易现场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对违反城市饲养动物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环保部门加强对私宰点违法排放废水、倾倒废弃物影响周边环境行为的管理,涉及违法的及时查处。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这次提出的建议我们会积极采纳,努力做好政府参谋,争取我市早日实现家禽定点屠宰和杀白上市。同时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8年5月24日
